最具特色的冤案——承德陈国清等四人蒙冤抢劫案
更新日期:2015/3/4 3:21:52 本文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袭祥栋律师 阅读:
最具特色的冤案——承德陈国清等四人蒙冤抢劫案
文/袭祥栋律师
21年前即1994年7月30日、8月16日,闻名遐迩的避暑山庄河北省承德市发生两起出租车司机被抢劫致死案,案发现场周边村庄承德市大庙镇庄头营村四位青年陈国清、何国强、杨士亮、朱彦强先后被捕,经旷日持久的十年反复一二审程序,河北高院于2004年3月26日以抢劫罪终审判处陈国清、何国强、杨士亮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朱彦强无期徒刑。随后四人从看守所转入河北承德监狱服刑,迄今为止,四人从未服判,21年来一直坚称无罪,持之以恒的申诉喊冤!
横向比较近十年来全国各地层出不穷的冤假错案,陈国清案不是冤的最惨烈的,至少没像呼格吉勒图、聂树斌案那样成了冤魂;也不是蒙冤最持久的,至少没有蒙冤23年的海南陈满案久远;还不是个案中蒙冤人数最多的,至少江西乐平程立和案也是四人被冤判死缓,但承德陈国清案绝对是最具中国特色的冤案,堪称冤案离奇特征的集大成者,主要体现如下:
1、荒诞离奇的破案经过。案发后,承德公安全力侦破三个月无任何线索,1994年11月2日,陈国清因与村民发生纠纷被带至辖区派出所,办案人员调查发现“陈国清近来情绪反常,郁闷不乐,经常跑至无人处偷偷抹眼泪”,这便引起了承德公安的高度重视。经过一番“思想工作”,陈国清交待“7.30、8.16”抢劫案的作案经过,并供出本村十几位“同案犯”,办案人员逐一排查后圈定“陈国清、何国强、杨士亮、朱彦强”四人就是两起命案的犯罪嫌疑人,至此,承德公安宣告破案,当年底,承德公安因成功破获两起命案而立功授奖。
2、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陈国清等四人以及陈国清曾供出的十几位“同案犯”无一例外的遭受了惨绝人寰的刑讯逼供,相比历史上侵华日军和国民党的残忍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被铁丝捆绑,藤条抽断无数根,血肉与衣物粘在一起,电警棍插入嘴中被电的吐血,脱光衣服被电击生殖器,手摇电话机的线头被插入嘴中、肛门中、耳道中用力摇,全身像“抽筋拔皮一样”痛苦,无数次昏迷后被凉水泼醒,在变态残忍的酷刑之下,四人对案件“供认不讳”。
3、口供为王的薄弱证据。该案除口供及证人言辞证据外,全案仅有两个物证,刀子和烟头,但两物证的提取经过有多个版本,物证来源不明。两物证的鉴定均系“早产”,刀子未找到、嫌疑人未归案,刀子上的血型鉴定却先作了出来;嫌疑人未归案、唾液未提取,烟头上的DNA鉴定却先作了出来,明显是虚假鉴定。案件的客观物证,被抢的BP机、钱、车钥匙等赃物均下落不明,更为荒诞的是判决所认定的被抢车钥匙竟然莫名其妙的被公安发还给了被害人亲属。据以定案的证据严重缺失,无法证实四人作案。
4、确实充分的无罪证据。本案审理过程中,辩护人走访调取了大量证人证言,证实四人根本没有作案时间,四人完全无罪,随后证人却遭公安恐吓骚扰,被迫改变证言或不敢作证。公安搜集的四人无作案时间的书证考勤表、输液病历单,隐匿拒不出示,河北承德公检法明知四人无罪而追究其刑事责任,集体徇私枉法。
5、淋漓尽致的程序违法。公安侦查违法:无证据抓人、收容审查关人、刑讯逼供、虚假鉴定、威胁证人、隐匿伪造证据;检察院审查起诉违法:公安陪同检察人员提审、不监督公安违法办案、不履职调查刑讯逼供、不尽职履行审查职责、采用两个基本(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起诉;两级法院审判违法:案件事实不清承德中院四次判处死刑、案件事实不清河北高院三次发回重审、承德中院三次一审均由王晓法担任审判长、两审法院严重超期羁押办案、两审法院疑罪从轻留有余地判处。
6、匪夷所思的终审判决。终审判决书中河北检察院认为“尽管本案在某些证据上存在一些不足和遗憾,但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河北高院认为“本案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均应严惩。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节,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如此荒唐的起诉和判决,被告人、被害人亲属均不服,两条人命,不认罪不赔偿,河北高院考虑的什么情节判死缓?无辜者蒙冤,真凶逍遥法外, 河北检察院、河北高院已彻底抛弃”公平正义“的司法准则,沦为了冤假错案的炮制帮凶。
7、命悬一线的四次死刑。承德中院在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四次判处陈国清、何国强死刑立即执行,三次判决杨士亮、朱彦强死刑立即执行,生与死的一次次碰撞,对四人及其亲属的精神打击难以用语言形容,他们所忍受的痛苦折磨令人无法想象,好在河北高院尚存丁点良知,“刀下留人”,最终”留有余地“的改判三人死缓、一人无期,四人“幸运”的成了活着的聂树斌。
8、 绝处逢生的真凶线索。另案刘成金曾数次举报承德两起命案是由刘福全、王树忠、张玉全三人所实施,并有详细的线索情节描述,还曾致信最高院举报这一重大案件线索,河北公检法至今无人重视,没有人认真核查,只是一味的在为冤假错案捂盖子。
9、严谨缜密的专家论证。该案终审判决前,由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田文昌组织,由国内刑法学、刑诉法学专家教授陈兴良、赵秉志、陈瑞华、胡云腾、樊崇义等十几人参与分析论证,作出了论证意见: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已严重影响司法公正,陈国清等四人无罪。
10、经年累月的声援呐喊。没有那一起案件能像承德陈国清案这样获得法律界知名人士的关注和声援,前后参与该案辩护、申诉的二十几位律师均是业界知名、经验丰富的优秀刑事辩护律师,而且基本是法律援助。除著名专家、学者、教授出具论证意见外,著名法学教授贺卫方、何兵、张千帆、姜明安、熊秋红、陈卫东、何家弘、王敏远等几十人;著名律师张思之、佟丽华、李和平、郝劲松、刘晓原等上百人,通过签名、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呼吁四人无罪。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签名声援无罪释放四人的有六百余人次。国内大型媒体南方周末、时代周刊、新京报、中国青年报、民主与法治、法制日报等几十家媒体跟踪报道该案三十余次。如不是冤的离奇,决不会获得如此多的专家帮助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道义声援。
2015年3月1日,“拯救无辜者 洗冤网”志愿者律师正式接力代理承德陈国清等人冤案申诉,期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我们相信陈国清等四人冤案将紧随陈满、陈夏影冤案突破解决,河北承德,冤案绝不能再继续,正义更不会再缺席!
二0一五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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