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还没来的时候,我们应该记录真相

更新日期:2015/6/6 17:54:34 本文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李蒙记者 阅读:

  核心提示:如果没时间没条件看完整的案卷,看看有关此案的报道吧。这个案子被《南方周末》报道三次,《中国青年报》《民主与法制》分别报道两次,《法制日报》《法制早报》(今《法治周末》)《中国新闻周刊》《天津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各报道一次,可以说,如此多的报道几乎把案情的方方面面都阐释得非常详尽,此案的来龙去脉、是非曲直,只要阅读了这些报道,每个读者都会了然于心。


正义还没来的时候,我们应该记录真相

——为李金星律师收集整理陈国清案报道作序

 

/李蒙

 

李金星律师收集整理了有关陈国清案的报道,让我写序。这些报道,看过之后,我心迷茫,不知道还能写点什么,真所谓“而今识尽愁滋味,却道天凉好个秋”了。

这些报道的作者,如郭国松、申欣旺、姚遥、郭宇宽,都是我曾经的同行,如今虽都已不在媒体行业,但仍是我永远的师长和朋友。还有我们《民主与法制》杂志的黎伟华、呼满红两位老师,更是朝夕相处十多年的同事,可以说非常熟悉。看过这些报道,虽然连最后一篇也是十年前的,但我还是要说,媒体人为这个案子尽力了。

代理这个案子的律师,许多我也很熟悉,尤其是2015年又重新捡起这个著名案件的李金星等人。应该说,几批律师也已经尽力了。

而为此案论证、呼吁过的中国法学界的著名法学家,如樊崇义、崔敏、马怀德、赵秉志、陈兴良、陈瑞华、王敏远、周振想、傅宽芝等人,也都是鼎鼎大名,代表着中国刑法学领域的最高水平。应该说,法学家们也尽力了。

我还要说的是,河北高院四次将此案发回重审,无疑彰显了高院有一批信仰法治、敬畏法律的法官们为这个案子勇敢抗争过,从1994年到2005年,抗争了十年!应该说,河北高院的那些令人尊敬的法官们也尽力了。

但是,这一起司法机关、法律界、法学界、新闻界付出如此巨大的心血的案件,最后为什么没有真相大白,被告人依然被判处死刑、只是改判死缓保住了一条命呢?案情到底有什么疑难,有什么玄机?

如果没时间没条件看完整的案卷,看看有关此案的报道吧。这个案子被《南方周末》报道三次,《中国青年报》《民主与法制》分别报道两次,《法制日报》《法制早报》(今《法治周末》)《中国新闻周刊》《天津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各报道一次,可以说,如此多的报道几乎把案情的方方面面都阐释得非常详尽,此案的来龙去脉、是非曲直,只要阅读了这些报道,每个读者都会了然于心。

这个案子的案情毫不复杂,具有一般冤案所具有的普遍特征:无法掩盖的刑讯逼供,足以定案的只有屈打成招的口供,“命案必破”的巨大压力,没搞到什么证据先宣布破案,将错就错一错到底……

每个国家都有冤案,冤案是司法活动无法避免的副产品。但中国的冤案与别国不同。在别的国家,例如美国,冤案的最大成因是指认凶手错误造成的。而在中国,这些冤案甚至在公安侦查阶段,几乎所有人心里都已经明白它就是冤案,但还是要将错就错地继续搞下去,直到公检法一条龙办成“铁案”——铁的冤案!即使公检法内部有若干依法办事的正直人士,最终也难以抵挡这一条龙的冤案产业链——河北高院的那些为此案多年抗争的法官不就是如此吗?

中国式冤案,是上上下下都明白的冤案,明知是冤案还必须铸成,铸成了要想纠正,还难于上青天。我非常崇敬的现任最高法院审委会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当年是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一名学者,也参与过该案的研讨会。我相信,对这个案件,他一定是有印象和有判断的。

不敢纠正冤案,是害怕追责吗?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追责。从张高平案之后,近两三年里全国纠正了那么多冤案,请问谁被追责了?被舆论议论得沸沸扬扬的那位审理过张高平案的女检察官,被追责了吗?没有。呼格吉勒图案,曾经很严厉地说要追责,最终却只是免职而已。本来都快退休了,退休了难道还不免职?这叫追责吗?

其实就没有什么追责,因为根本不可能追责。你追办错案的公安人员的责,公安人员说了:我办错了案,你检察院为什么还起诉呢,你检察院的责任难道不比我大?你追检察院的责,检察院同样会说法院的责任比他大。是啊,如果法院不错判,这个人会坐牢甚至被枪毙吗?法院的责任显然要比公安、检察两家大。而法院内部,又该追谁的责呢?审判长?审判长会说,怎么判是审委会定的,我不过签个字而已。审委会?呵呵,追究责任只有追究个人才有意义。

既然办错了案也无法追责,那么,为什么还不愿意平反冤假错案呢?因为谁都觉得这个案子跟他没关系。当年的办案人员,当然不愿意平反冤案。不是当年的办案人员,我为什么要管这个闲事,然后得罪同事?

所以说,中国冤案形成的原因,还是“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委会集体负责制,其实就是审委会集体不负责,根本就无法追责。冤案难以平反,根本原因还是司法体制的行政化、地方化,是体制造成的。

今天,福建高院再审宣判陈夏影等人绑架罪不成立,陈夏影、黄兴在蒙冤入狱十九年后终于走出监牢。我曾对此案做过报道,略尽绵薄之力,也一直关注这个案子的进展。今天,一起冤案得以平反了,但我感觉不到丝毫的高兴。正因为早已预期,所以丝毫也高兴不起来了。一想到还有遍地的冤案需要平反,而平反一个冤案真是难如上青天,如何高兴得起来?平反一个冤案这么难,制造一个冤案却非常容易,每天还在不断地生产制造。个案的平反到底有多大意义?让人疲惫无奈。

就说福建吧,莆田许金龙、张美来案,我是与陈夏影案几乎同时听说的,《南方周末》等媒体还报道在先,错得同样明显,苦等平反,如今遥遥无期。另外我听说还有五六个,仅仅是福建噢。这么多的冤案,怎么平反得过来?福建高院也很无奈吧。中国的冤案平反,简直就是西西弗斯神话!

同样也是今天,在江西高院门口,十几位律师正在为乐平冤案的阅卷问题与法院据理力争!同陈国清案有人举报真凶一样,乐平冤案的真凶也已经出现了,而且已经出现四年了。过去说,中国的冤案要想平反,除非“真凶出现”,或者“亡者归来”。现在看来,“亡者归来”往往容易平反,“真凶再现”的案子还很不容易平反!因为亡者归来了,一个大活人就在那里,实在是无可辩驳的证据,没有办法抵抗了。而真凶再现了,还可以说他不是真凶,继续顽抗!至于真凶没有再现的冤案,想平反难上加难!

“真凶再现”已经四年了,律师阅卷居然都还成问题,冤案平反,真是难于上青天!

对于陈国清案最终是什么样的结果,我没有任何理由乐观。但是,李金星律师决定收集整理有关陈国清案的报道,在我看来还是非常有价值的。媒体无法左右司法机关最终的处理结果,而媒体的职责就在于记录真相,记录历史!

有了这些报道,陈国清案的真相其实早已大白于天下,千秋史册上,一定会有正确的记载。

正义还没来的时候,我们应该记录真相。

正义也许永远等不到,我们所能做的,也只有记录真相。

正义其实就在每一个人的心中,只要我们记录了真相。

李蒙记者:正义还没来的时候,我们应该记录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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