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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斌的第四次死刑判决

更新日期:2014/3/22 9:30:46 本文来源:一号专案 作者:记者周喜丰 阅读:

  核心提示:文/周喜丰   “总是在上诉与发回重审之间无休止地轮回。”念建兰时常接近崩溃。她认为,自己的弟弟不该死,投毒的人不是他。 而案件的另一方,受害者的家人同样愤怒,他们坚持认为,凶手就是他,他应该为自己的


念斌的第四次死刑判决

文/周喜丰

 

“总是在上诉与发回重审之间无休止地轮回。”念建兰时常接近崩溃。她认为,自己的弟弟不该死,投毒的人不是他。

而案件的另一方,受害者的家人同样愤怒,他们坚持认为,凶手就是他,他应该为自己的罪行伏法。

这个不断“轮回”的案件,在福州市平潭县公安局的刑侦档案中,代号是“2006·7·27投毒案”。档案中的犯罪嫌疑人正是念建兰的弟弟念斌。

8年来,念斌十余次站上被告席,经历了4次死刑判决。最近的一次是20111124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撤销死刑判决发回重审之后,福州中院再次一审判处念斌死刑。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这起投毒案件每一次撤销死刑判决、发回重审的理由。从一审到二审,到发回重审,又是一审、二审,再到最高院死刑复核,最后,案件又一次被发回一审法院重审,5年中,这起超级疑难案件经历了中国司法审判所有的过程。

很快,被告人念斌再次提起上诉。不论是被告人还是被害人的家属,他们将如何面对念斌案的下一个判决?

 

死刑

 

智轩儿,爸好久没有给你写信,因为这里工作很忙,没有时间给你写信,请原谅爸爸。爸离开你也有四年,爸无时无刻都在想你和妈妈。爸好爱你,每晚睡觉都要看你和妈妈照片才能入睡。过几天就是六一儿童节,爸在这里祝我儿节日快乐,健康成长,开开心心过每一天。爸因为工作需要,有去很远的地方,那里没有电话,也不能通信,会很长时间不能给你写信,你要听妈妈和姑姑的话,刻苦学习,不要骄傲,长大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念斌 2010年5月27日晚念斌的第四次死刑判决

 

20111124日上午十点,福州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念斌死刑。这是5年内,念斌的第4次死刑判决。

与前3次死刑判决相比,此次判决的特殊之处在于:此次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中,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审之后的再一次判决。

法院如临大敌,派出大量法警维持秩序,以防可能出现的混乱。法庭上,念斌仍然大声叫屈。这个生于1976年的年轻男子,头发已经花白,因为数年的手铐和脚镣加身,身形佝偻,踉跄慢行。

被告人的5名家属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听。宣判之后,念的家人情绪激动,但被法警制止。被告人念斌得知,他的父亲原来在他被逮捕之后的3个月就已经去世,大声哭喊。

 

8年,4次死刑判决,对于被告人念斌及其家属,无疑是一种煎熬。此前,念斌的家人一直瞒着他父亲去世的消息,而念斌自己,也对未成年的儿子编织了一个谎言:他说自己出国打工,短时间回不了家。

对于被害人的家属,案件迟迟未能尘埃落地,也是一种漫长的等待。这一次,被害人的家属并没有到庭听判。在以往数次庭审中,一方是两名孩子被毒死的被害人家属,一方是喊冤叫屈的被告人,双方对抗激烈,每次庭审都不平静。

本来我们是和睦相处的乡里乡亲,但现在两个家族分明已经成了仇人。”念斌的姐姐念建兰说,两家相距不远,念斌与两名死者的叔叔从小一起长大,有兄弟般的感情,但投毒命案摧毁了这一切。

在最高院发回重审之后,2013年9月7日,福州中院再次一审开庭审理这起迟迟未决的投毒疑案。在三个小时的庭审中,被告人念斌请求法官给他20分钟的时间,第一次完整地讲述自己被刑讯逼供的过程。

念斌的眼睛一度死盯着死者的母亲丁云虾,大声喊道:“丁云虾,你的孩子被毒死我也很伤心,可我也是被人诬陷的,我也是受害者。”

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念斌的辩解不成立。其理由是:念斌在第一次作有罪供述后至法院第一次开庭前的8次供述均为有罪供述,有罪供述稳定且供述作案过程没有矛盾之处,其关于作案动机、手段的供述客观、真实。其中,念斌家属委托的律师两次会见时,念斌仍作了有罪供述。故不存在其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造成。

 

毒源

 

爱的老婆,见信如面,你的来信已收到,好久没有给你写信,你身体还好吗?头痛好了没有?这次二审维持原判,打破了我所有的梦想,现在我处在死亡的边缘,是一个没有明天的人,现在最放心不下的是你母子俩。老婆,不管我结果怎样,你一定要坚强,你的路还很长,还有我们的孩子要照顾,我无法履行一个做父亲的责任,你要把儿子护养长大,你一定要想开点,勇敢去面对一切。——念斌 2010年福建高院二审判决后

 

引发这起疑案的故事发生于2006年7月27日。

当年,平潭县澳前镇南赖村丁云虾与澳前村念斌分别租用澳前17号陈炎娇相邻的两间店面,经营水果、食杂等同类商品。丁云虾独自拉扯着3个孩子,她和陈炎娇的丈夫因遭遇海难丧生,两个女人同病相怜,关系甚好。

那天下午,陈炎娇用铝壶中的水帮助丁云虾煮鱿鱼,傍晚丁用铝壶中的水煮稀饭。当晚,在食用鱿鱼、稀饭之后,陈、丁两家6人中毒,丁云虾一对儿女俞攀、俞悦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警方检验显示,俞攀、俞悦系氟乙酸盐鼠药中毒死亡。警方在当日做饭用的高压锅、铁锅和烧水铝锅检出氟乙酸盐成分。在念斌通往丁云虾厨房的门把上,警方提取了残留物,理化检验的结论是“倾向认定含氟乙酸盐”。念斌的第四次死刑判决

 

当年87日,念斌被警方带走。警方测谎仪测试,念斌没有通过。8日下午,念斌作了有罪供述:2006年7月26日晚,因顾客被丁云虾招揽而怀恨在心,次日凌晨1时许,将半包鼠药倒进矿泉水瓶,掺水后倒入丁烧水的铝壶中,把剩下的半包鼠药和兑水用的矿泉水瓶扔入门口垃圾筐。

20072月,念斌被起诉至福州中院,开庭中,念斌称遭刑讯逼供,全面翻供,在律师提前介入会见时,因为公安在场,用眼睛瞪他,所以,他仍作了有罪供述。

20082月,念斌一审被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死刑。10个月后,福建省高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半年后,福州中院再次判处念斌死刑。

2009115日,福建高院二审开庭。辩护律师申请中国最顶尖的毒物专家出庭作证获同意。两位专家分别是原公安部毒物鉴定处处长张继宗、原北京市公安局毒物分析室主任潘冠民。

但在随后的开庭中,两位专家因故没能作证,只是以专家身份旁听了庭审。

法庭上,律师提交了一份专家论证意见书(由张继宗、潘冠民等4人作出)。

这份意见书表明:氟乙酸盐的特性是易溶于水,不易溶于脂类,因此在毒物毒性和危害方面,在水中的毒物含量应该高于其他食物中的含量,食用含有该毒物的水质及包括该水质制成的食品,中毒症状应更严重。

对此,辩护律师质疑说:经过比对,吃鱿鱼多少成了中毒轻重的标准,两名死者吃鱿鱼最多因而毒情最为严重,陈炎娇等4人吃鱿鱼较少而中毒稍轻,丁云虾因为吃得晚,没有吃鱿鱼而只吃了稀饭,没有中毒症状。

由此,律师认为,鱿鱼才是真正的毒源,中毒和吃稀饭没有关系。而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表明,毒源不是来自鱿鱼,而是水壶中的水。

辩护律师还发现的另一蹊跷是,关键证人陈炎娇曾说事发后三天,公安就找她做了“一千多页”笔录,但在案卷中,这三天(2006年7月28日至30日)的笔录消失了。

在律师的强烈要求下,由福建省高院法官出面,侦查人员才拿出那三天的笔录。

在笔录中说,陈炎娇说,她当天使用的是红色塑料桶中的水煮的鱿鱼和饭,不是水壶里的水。但后来,她的笔录变了,说是用水壶中的水煮的鱿鱼。

辩护律师指出,陈炎娇的这一证言直接颠覆了毒源来自于水壶的立论,这一证词不仅与辩护人“喝稀饭不中毒”的论证结果相辅相成,表明念斌并非投毒者。

但律师的辩护意见并未被福建高院采纳。20104月,福建高院下达裁定:驳回被告人念斌上诉,维持死刑判决。

 

复核

 

这两天,张律师进来会见我,对我很关心,鼓励我,像母亲那样爱护我,这两天是我这一年多最开心的日子。姐,今天下午李干部过来给我解铐,告诉我案子退到中院,我好高兴,好激动。我含冤入狱,用了五年的时间,今天才看到一点曙光,无情铁链今天终于从我身体解脱。今晚,我终于可以自己洗澡,可以向别的狱友那样正常生活。——念斌2011年4月20日念斌的第四次死刑判决 

在福建高院的二审开庭中,辩方唯一的“成果”是:辩掉了门把上“倾向认定含氟乙酸盐”的检验结论。“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这个检验结论是极不严肃的。”辩护律师公孙雪称,“这是指向念斌作案最重要的连结点,也是指控念斌最关键的证据。”

这一观点也得到毒物专家的支持,“对门把上检出氟乙酸盐的准确性有质疑的情况下,出具倾向性的鉴定意见是不规范的”。

在福建高院于20104月判处念斌死刑之后,该案移送至最高院进行死刑复核。

200711日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以来,对于死刑案件体现了极为谨慎的态度,“杀者不疑,疑者不杀”。

根据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工作一般采取书面方式,合议庭成员通过全面审阅案件卷宗,了解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以及适用法律等各方面情况,并写出书面审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到案发现场进行调查。

20106月,负责念斌案复核的最高院法官来到福州,在看守所当面提讯了被告人念斌。

据念斌的家信透露,在提审的当天,法官问到公安测谎、录像等相关事项,“关于门把的位置,正好提审室的门和门把跟我店里的门和门把都一样,提审室的门也是往里面开,我都跟法官讲得很清楚,法官也把提审的门来实验。”

“法官说,会重证据,不重口供,他们会去调查。我所说的,他们都做笔录。”念斌在家信里写道。

20107月,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法官曾就此案专门约见了辩护律师,律师递交了厚厚的一本辩护词。

据公孙雪了解到的情况,此案在审委会的讨论中,争议较大,最高检也曾派员列席了审委会的讨论,福建省检也曾派人赴京,“这说明,最高院对这个案子确实是相当重视的。”

201010月,最高院作出刑事裁定,认为一审、二审认定的被告人念斌投毒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核准其死刑,发回福建省高院重审。

在事隔近半年之后,201147日,福建省高院法官赴看守所向念斌宣布了裁定结果——此案发回福州中院重审。理由同样是八个字: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在整个案件的刑事辩护中,我们已经竭尽全力,该做的都做了。”公孙雪说,最高院不核准死刑之后,一审法院再次判决死刑,难以理解。辩护律师认为,法院仅依据口供和做饭的器皿中检出的氟乙酸盐,无法形成有效的证据链,此案的诸多疑点仍没有得到认真对待。

 

仇恨

 

每当我看电视里面小孩叫爸爸时,我心里好难受,好痛苦,心都在流血,我可怜的儿子,从小就要承受常人无法承受的痛苦。姐,不管我将来怎样结果,你一定要照顾好我儿子,帮助他走出阴影,不要让他把仇恨放在心里。他的人生道路还很长。——念斌2010年7月1日念斌的第四次死刑判决 

11月底,在第4次死刑判决之后,记者走进事发的平潭县澳前镇,在这个不大的海岛上,投毒案成为一根敏感的神经,在不断的重审之间,人们对于案件的看法趋向两个极端,而案涉的两个家庭,经历剧烈变动,已经面目全非。

当年的食杂店已经不见踪影,陈炎娇把房子租给了其他人,现在开了一家手机店。这个位于路口的临街门面,曾经是案件双方赖以生存的方式。

在案发前的三个月,念斌还在为自己出国打工作准备,同样开食杂店的丁云虾因为早两年丈夫遭遇海难丧生,带着孩子相依为命。

一些非理性的做法,让仇恨在滋长。

2006810日上午,平潭公安局办案民警在念斌的店门口当场宣布投毒案系念斌所为,数百人围观。

“一公布,我们一家人都傻了”,念建兰说,丁家的亲友听后,上百人冲到念家打砸,当时,念的父母只有躲到了邻居家。

这样的打砸,前后发生了6次。期间,念家数次报警,至今没有得到任何处理结果。

“你弟弟投毒害死了两个人,你还敢来报警?”念建兰说,接警的民警当时就这么跟念家人说。

念家老五念孝松说,从案件宣布告破之日起,一家人流离失所,不敢也无法住在自己家里,如今,他们只有租住在县城附近,靠打零工为生。三个月后,念的父亲去世,母亲精神失常,时而走失。

“这是最好的见证。”如今,念家所在的平潭县沃前镇澳前村54-1号,大门锈迹斑斑。走进去,打砸与毁烧的痕迹触目皆是。

相距不过50米是丁云虾的娘家,丁的哥哥、弟弟和念斌兄弟从小一起玩到大。如今,已是路人。

丁云虾的家人拒绝了记者的采访。据丁云虾的亲友介绍,丁云虾整日以泪洗面,生活陷入困顿,孤儿寡母,靠亲戚接济度日。

“总是在上诉与发回重审之间无休止地轮回。”被告人的姐姐念建兰时常接近崩溃,述说案件时,充满愤怒。她认为,自己的弟弟不该死,投毒的人不是他。

而案件的另一方,受害者的家人同样愤怒,他们固执地认为,凶手就是他,他应该为自己的罪行伏法。作为关键证人,陈炎娇面对媒体,从来三缄其口。

念斌很快提起了上诉。然后,等待二审。法律如何给予双方一个满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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