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洗冤网 >> 洗冤行动 >> 形象大使 >>

吴昌龙:从蒙冤者到“洗冤大使”

更新日期:2014/3/1 13:41:33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记者张国栋 阅读:

  核心提示:南都报道:从蒙冤者到“洗冤大使”——福清纪委爆炸案吴昌龙的新角色。


从蒙冤者到“洗冤大使”——福清纪委爆炸案吴昌龙

    2013年5月,吴昌龙接到福建高院“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CFP供图

 
从蒙冤者到“洗冤大使”——福清纪委爆炸案吴昌龙

    2013年11月20日,吴昌龙(左)受聘为“洗冤大使”。

 

    南都记者 张国栋 1月7日,吴昌龙平生第一次来到北京,参加海南陈满案的案件研讨会。他现在的“头衔”是“洗冤大使”,陈满案是他介入的案件之一。

    吴昌龙曾蒙冤12年。他被认为是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的主凶之一,两次被判死缓,案件几经反复,终在2013年5月被宣告无罪,获得清白。

    逃脱冤狱之后,吴昌龙有了新的角色。在律师们的组织下,他参与发起“拯救无辜者”洗冤行动,并担任行动的“形象大使”。“我们每个人都尽一点点力,希望和我有相同遭遇的人,能从我的身上看到希望。”他如是说。

    冤狱

    对于冤狱,吴昌龙有着切肤体会。

    12年前,由于被认为是福清纪委爆炸案嫌凶,他在送完女朋友回家的路上被警察带走,从此无法与父母、姐姐相见。

    比亲情的隔离更难以承受的是刑讯逼供。此前受访时,回忆起在公安局、看守所以及监狱中的种种遭遇,这个身高1.80米的男儿忍不住泪流满面。在送进看守所之前,他被关在公安局的基地里连续刑讯,至今手指关节都不能复原。

    获得无罪判决之后,福州市中院启动国家赔偿,裁定给予吴昌龙总计120万余元的赔偿款。对于这一数额,吴昌龙虽然表示不能接受,但还是先领取了这笔应属于他的钱。

    赔偿让吴昌龙暂时没有生活的压力。但12年的牢狱之灾,让他与社会严重脱节,无法跟上日新月异的节奏变化。重获自由后,他去驾校学习,重新考取了驾照。在难以掌握其他生存技能的情况下,选择司机这个老本行也许能让他的信心多增几分。

    能走出牢狱,吴昌龙感激这么多年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帮助支持。在这一段恢复期中,他萌生“做点事情”回馈社会的念头。在与律师的接触中,他了解到还有不少超期羁押的相同命运者,如今仍在狱中,“能帮助他们做点什么,是我的心愿。”

    援助基金

    他所在的福建,念斌案就是个案之一。

    2013年初,吴昌龙走出看守所回到福清家中,念建兰来到吴家,看着这个小兄弟,高兴之余止不住抹泪。她也有一个弟弟念斌,被认为是福州平潭投毒案的嫌凶,案件同样几经反复,数次被判死刑,依旧悬而未决。

    吴昌龙重获自由后,得知姐姐吴华英多年来为自己申冤遭受种种苦楚,对有着同样经历的念建兰满怀同情。2013年7月,念斌案第8次开庭审理时,吴昌龙和姐姐一大早专门从福清赶到福州市,为念建兰打气。

    在 福清纪委爆炸案和念斌案开庭时,还有一位父亲同样在福州市中院门外呼吁。2006年11月25日,“福清融城镇绑架杀人案犯”中的嫌疑人黄兴、林立峰、陈 夏影在被关押10年后,福建高院第三次作出终审裁定,维持福州中院的判决:黄兴、林立峰判处死缓,陈夏影无期徒刑。从此,陈夏影的父亲、年近60岁的陈焕 辉走上了漫漫申诉之路。

    类似念斌案、陈夏影案等多年积案,他们的亲属陆续找到吴昌龙和他的辩护律师们,以期获得帮助。2013年8 月,因为吴昌龙被超期羁押12年的经历,福清纪委爆炸案的辩护律师李金星及律师王兴、张磊,以及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发起设立“吴昌龙法律援助基金”,希望 帮助更多被超期羁押者。

    基金使用吴昌龙的名字和肖像,账户名也是他,但由发起者共同管理。基金在3个月内即募集到接近7万元。

    李 金星律师告诉南都记者,在吴昌龙案后,他们接触到不少其他案件,当事人亲属为案件长期奔波早已耗尽了心血与财力。由于缺乏专业律师的指导,大量的奔波是在 法律程序之外。为了使他们获得更加有效的法律帮助,需要律师的介入,而基金的主要用途是为法律援助律师提供差旅费用,使用情况会向捐助者公布。

    在“吴昌龙法律援助基金”支持下,除自始至终为念斌担任辩护人的北京律师张燕生外,知名律师斯伟江受邀担任念斌的另一辩护人,北京知名律师李肖霖、张磊也以念斌民事赔偿部分代理人的身份出庭。念斌案第8次开庭持续多天,先后两次延期,仍在等待最后的判决。

    “形象大使”

    “吴昌龙法律援助基金”最初的目的只是针对超期羁押,但吴昌龙和援助律师们发现,求助个案越来越多,于是他们将援助的目标扩大。

    2013 年11月20日上午,由律师李金星、王万琼、陈建刚等人倡议发起的“‘拯救无辜者’洗冤行动”在成都正式启动,吴昌龙成为了“洗冤行动”形象大使。“希望 能通过吴昌龙的经历,吴昌龙自己也愿意以这种方式,让身处绝望的人看到希望”,对于吴昌龙的特殊角色,李金星律师如是说。

    启动后的第三天,即有好消息传来:2013年11月22日17时30分左右,广西北海市中级法院打电话通知律师,北海市检察院撤回对陈虎、庞宗祥、香杰武参与2007年北海市5起抢劫,其中两起致人死亡的重罪指控,三人均洗脱冤屈。

    李 金星告诉南都记者,该案中庞宗祥的辩护律师庞信祥感受到压力,向全国律师求援,在“吴昌龙法律援助基金”的支持下,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杨汉卿、王卫华、刘 金滨、贾慧平、王春刚响应声援,分别担任陈虎、庞宗祥、香杰武的辩护人,律师们均在为案件再次庭审做准备,却意外等来了撤销案件的结果。

    “洗冤行动”启动后,第一宗关注案件选择了海南陈满案。因陈满年逾八旬的父母均在四川绵竹,吴昌龙与律师们一道,在启动仪式之后,赶到绵竹走访陈家。

    吴昌龙记得,走进陈家,看到陈满父母满头的白发,心里很难过。“看到高墙外80高龄两位老人,苦盼高墙内儿子早日归来的迫切心情,与当年我的父母心情何曾相似,”他在微博中写道。

    1992 年12月25日晚,海南省海口市上坡下村发生一起杀人放火案,时年29岁的绵竹人陈满被认定为该案凶手。1994年11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陈 满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后,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以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1999年4月15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 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在1月7日的陈满案法律研讨会上,律师们列举了大量的案件材料称,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发现,该案在证据采 集、侦查审讯、法庭审判等环节均存在诸多瑕疵。律师伍雷表示,陈满获刑入狱后的20年间,其家人从未停止过申诉,均无结果。他们计划联系国内律师界及社会 各界人士,在法律框架内,力争促成有关方面对案件进行重审。

    “希望通过介入一个个个案,来推动司法体制的改革。”律师李金星说。“法律层面有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吴昌龙则说,他承担的主要任务是探访当事人家属,向社会各界发出呼吁。

    时光倒回十几年前,给领导当司机的吴昌龙当时已经看了两遍法律考试教材,如果没有被卷入福清纪委爆炸案的无妄之灾,他或许也会成为一名律师。

 

    “看到高墙外8 0高龄两位老人,苦盼高墙内儿子早日归来的迫切心情,与当年我的父母心情何曾相似。”

    ——— 吴昌龙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