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羁押5年喊冤:被打到下跪

更新日期:2014/7/15 10:41:37 本文来源:互联网 作者:新安晚报 阅读:

  核心提示:小伙羁押5年喊冤:被打到下跪,法院被指隐匿关键证据强判案,庭前调查证据未参与质证,欧阳佳被抓后,始终称自己没参与抢劫,不认识阿辉等5人,他希望母亲能通过上访申诉。但郭小华觉得自己没读过书,什么都不懂,就一直没上访过。 据欧阳佳在看守所写的反映材料,他被带到七星街派出所后不久,民警用手机给他拍照片。这张照片当时即发给了乐坪派出所民警,让阿辉进行辨认,“阿辉指出欧阳佳就是自称为欧阳望的人”。数小时后,民警给欧阳佳戴上手铐送至乐坪派出所,“什么也没说”。


小伙羁押5年喊冤:被打到下跪

 

法院被指隐匿关键证据强判案,庭前调查证据未参与质证

 
2014年07月08日 新安晚报

 

小伙羁押5年喊冤:被打到下跪
 

 

    ■鸣冤

    他希望母亲上访申诉

    欧阳佳被抓后,始终称自己没参与抢劫,不认识阿辉等5人,他希望母亲能通过上访申诉。但郭小华觉得自己没读过书,什么都不懂,就一直没上访过。

    郭小华与丈夫欧光宗婚后住在娄底。为躲避计划生育,欧阳佳在出生1年后就被送到10多公里外的山上的大姨家,姨父陈建军给孩子起名“陈志雄”。“陈志雄”于2005年念初二时辍学,与家人一起外出打工时已在陈建军家生活15年,后来才改名“欧阳佳”。

    打工两年后,欧阳佳又回到七星街镇,“他说想学学‘师公’,给死去的人做法事,在家也能挣钱”。2008年初,他拜师学艺,开始练习吹唢呐。从虎溪市场到陈建军家,要骑20分钟的摩托车,欧阳佳平时就骑摩托车上山下山。除了跟师傅出去做法事,欧阳佳几乎每天都在山上练习吹唢呐、唱歌、练字、钓鱼。

    据欧阳佳向警方供述,他于2009年6月30日下午到大姨家,练习吹唢呐,直到7月4日下午才从大姨家回虎溪村家中。一位邻居称,7月2日前后近一周时间内,当地一直下雨,欧阳佳的摩托车因此在他家放了近一周。另有邻居称,7月4日前几天,欧阳佳每晚都在他家看电视,“在我家看电视比较热闹”。

    但阿辉等同案人一口咬定认识欧阳佳。2009年10月中旬,警方找到阿山、阿丁、阿光、阿俊,4人均承认参与抢劫,并称欧阳佳是提议者、主导者,肖某及吴某某多次准确辨认出欧阳佳是嫌疑人之一。

    欧阳佳的母亲每天忙完家务,就坐在门口盼望孩子回来。

    这些天,面对邻居“儿子回来没有”的疑问,湖南涟源市七星街镇居民郭小华连连摇头。其子欧阳佳5年前被指持刀抢劫,先后两次被湖南娄底市娄星区法院判刑。去年初,4名同案人员接受法院庭前调查时翻供,称不认识欧阳佳,此前的有罪供述都因民警逼迫。蹊跷的是,这些可能颠覆原判决的关键证据,未在庭审质证中被当做证据提交法庭质证,因此未被法庭采信。

    ■案发

    警方抓哥哥逮走弟弟

    ■疑点

    同案人翻供未被采纳

    持刀抢劫案发生在2009年7月3日。当天,一男一女到娄底市娄星区公安分局乐坪派出所报案。男子肖某称,当天凌晨1时许,他送女友吴某某回金谷市场时,被5名年轻人用刀逼上一台出租车,手机、金项链、6500元现金被抢走。

    报案9天后的深夜,肖某在金谷市场西门一家网吧看到一名抢劫嫌疑人,和朋友将其扭送到乐坪派出所。被扭送者阿辉,案发时刚满14周岁,家住30多公里外的涟源市七星街镇虎溪村。卷宗显示,他向警方承认作案,称另有5名同案犯,均与其同村,提议抢劫、带6把砍刀分给他们的人叫欧阳望。

    阿辉供述称,7月2日上午,欧阳望认识的一名陈姓出租车司机将他们载到娄底。作案时,几人持刀劫持一男一女。随后,欧阳望打电话让陈姓司机开车过来,帮他们将两名被害人从金谷市场转移到方石村实施抢劫。他分得100元,“司机分了300元”,手机和项链归了欧阳望。

    欧阳望是欧阳佳的哥哥。当晚9点左右,民警赶至位于虎溪市场东端的欧阳望家中实施抓捕。据郭小华回忆,民警到她家楼上没找到人后下楼,“他们问我欧阳望在家吗,我说没在家,去广东打工了,他们又问我有几个儿子,我说有两个,他们问小儿子在哪里”。

    19岁的欧阳佳站了出来,民警称有情况需要向他了解。邻居都劝他不要去,“他们在找你哥哥,你去干吗?”欧阳佳称“我又没做什么事,怕什么”,说完就上了警车。此后至今,欧阳佳再未回家。

    警方的情况说明称,民警到市场内走访,群众反映欧阳望在外打工,只有其弟欧阳佳在家,两兄弟的长相有点相似,年龄也相差不大,民警便将欧阳佳带至七星街派出所讯问。

    2009年12月11日,此案在娄星区法院第一次开庭。检方指控抢劫,认定欧阳佳系主犯,阿辉系从犯。欧阳佳称指控不属实,阿辉则接受指控。

    9天后,娄星区法院判处欧阳佳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判处阿辉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欧阳佳不服提出上诉。阿辉未上诉并办理了取保候审,被释放。

    该判决于2010年6月25日被娄底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发回重审。去年11月8日,一审法院判处欧阳佳有期徒刑8年。欧阳佳再次上诉。

    其间,案件出现两组相互矛盾的证据。

    欧阳佳所用的158开头的手机号通话详单显示,2009年7月2日该号码无通话记录,7月3日最早通话为8点53分,当天主叫15次,均为10086。

    欧阳佳曾经的辩护律师曾治非称,该书证与同案人员的供述有矛盾:阿辉等其他同案人员均证明,作案时由欧阳佳打电话让陈姓司机用出租车将6名劫犯、2名被劫者转移到方石村,但案发时间没有该通话记录。更大的疑点是:除了言词指证,被抢的手机、项链和作案砍刀以及陈姓司机、出租车至今均未找到。

    更有对两次判决颇具颠覆性的证据出现在2013年。去年1月7日、8日两天,娄星区法院工作人员曾找到除阿辉外的另4名同案人员做笔录,这4人均称根本不认识欧阳佳。有同案人称,指认欧阳佳时,警方先拿欧阳佳的照片给他看,之后才再辨认。

    然而,这些对案件定性极为关键的笔录,却未出现在去年8月的庭审中。欧阳佳第二次上诉后,娄底中院在今年2月27日开庭审理了此案,上述笔录同样未出现在庭审中。欧阳佳和律师曾治非完全不知道法院曾做过庭前调查。今年6月18日,欧阳佳家属新聘的律师袭祥栋查阅卷宗时,才发现同案人的翻供笔录。

    面对记者采访,除阿辉外的4人均称给法院做的笔录是真实的,“那时就是太小了,没有坚持原则”。

    7月1日,娄底中院刑二庭一名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称,该案久审未决属敏感案件,审判方案已上报审批,“马上就要宣判了”。问及关键笔录为何未在法庭呈现,该工作人员以不是办案人员为由未予回答。

    (文中阿辉、阿丁、阿山、阿光、阿俊均为化名)据《京华时报》

    ■自述

    进派出所被打到下跪

    据欧阳佳在看守所写的反映材料,他被带到七星街派出所后不久,民警用手机给他拍照片。这张照片当时即发给了乐坪派出所民警,让阿辉进行辨认,“阿辉指出欧阳佳就是自称为欧阳望的人”。数小时后,民警给欧阳佳戴上手铐送至乐坪派出所,“什么也没说”。

    欧阳佳在材料中自述,在乐坪派出所二楼做完登记,他被带到三楼一间房内,“进去就要我跪下,我说没听清楚,他们就拳打脚踢,一直把我打到跪下为止”。他称在家什么事都没做,“一名民警抓住我的头发把我头提起来,指着电脑上的一张照片问我认识不,我说不认识,他说我装宝(装傻),一个村子的都不认识,又是几拳”,然后把他吊到门上。后来,他被从门上放下来,“我听见一个民警说,从我家到派出所,我的反应装得太像了,心理素质太好了。”

    次日,欧阳佳被送至看守所,面对面接受一名已被关押人员的辨认,“办案人员指着我问另一名关押人员‘是不是他’,那个人说不是。后来,我又看见他们拿着我哥哥的照片,并问他是不是,他说不是。我后来知道这人就是阿辉,办案人员也没说什么,就带着我走出了提审室。其中一个民警对我说,不是你就是你哥,你家反正有一个。”

    7月15日11点多,警方问阿辉:“你为什么要把欧阳佳叫成欧阳望?”阿辉答:“是为了逃避打击,所以要把欧阳佳叫成欧阳望。逃避打击就是让公安难破案,可以回家”。警方笔录显示,事后他们曾赶到广东调查欧阳望,但证实其无作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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