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河北省高级法院院长卫彦明的公开信
更新日期:2014/3/22 19:33:17 本文来源:作者博客 作者:陈光武、杨金柱 阅读:
尊敬的卫彦明院长:
我们是聂树斌近亲属委托的聂树斌强奸杀人案申诉代理人,已于2013年9月28日将委托代理手续递交河北高院,并两度亲自前往河北高院查阅聂树斌卷宗材料,均被河北高院拒绝。没有说明任何理由。
2013年9月27日,拖了近9年的王书金强奸杀人案二审结案,维持了王书金的死刑判决。河北高院要杀人灭口了。
2012年3月7日,出席全国人大会议的您的前任院长高勇向媒体公开宣称,对于聂树斌案,目前公检法正在核查,尚不能定性。正对证据排他性进行审查,目前尚不能得出结论是错案。高勇院长解释,由于案件过久,有些排他性证据侦查起来较困难,至于何时有结果不好确定。这说明高勇院长还算是比较谨慎的。他没有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对王书金杀人灭口。
而今年的两会期间,卫院长您却公开表示:“(石家庄郊区玉米地强奸杀人案)如果确认不是王书金所作,聂案就没有复查的必要”。此语一出,千万中国法律人惊诧不已。您创造了中国高院院长法盲言论之最。
您的意思是:如果是王书金所为,聂树斌案就需要复查;如果不是王书金所为,聂树斌就不需要复查了。也就是说,如果不是王书金所为,就必然是聂树斌所为。
一个最简单的充分条件的假言推理,你竟能搞出一个否定前件、否定后件式。尽管您没有受过法学专业法律逻辑的系统教育,但北京师范大学毕业的您总该接触过基础形式逻辑课程吧,怎么会犯如此低级的逻辑错误?
自从2005年王书金出现,并供述了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的过程,聂树斌案复查再审的呼吁就排山倒海而至。而风口浪尖上的河北高院却一直装聋作哑。这究竟是院长大人们对冤假错案司空见惯的麻木,还是对普通百姓生命的冷漠?
作为法律人,我们为河北高院脸红。近十年来河北高院的历届院长们,你们让法律蒙羞!
党的“十八大”以来,***主席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总理今年在全国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今年全国人大高院报告中表示: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尊重和保障人权,恪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要健全完善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工作机制,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保护无辜者不受追究。更加自觉地接受各方面监督,以监督促公正。
为了进一步落实***主席的指示,贯彻×××总理的部署,实现周强院长愿望和要求,我们郑重声明,2014年我们将死磕河北高院,死磕聂树斌案。让备受关注的聂树斌案真相大白于天下。假如聂树斌案真如河北高院长所说的,案件没有问题,不需要复查,河北高院怕什么?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我们查阅卷宗之后,若果真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没有任何问题,我们将向全社会公布,为河北高院正名。
为此,我们强烈要求河北高院在3月24日之前安排我们查阅聂树斌的有关卷宗。逾期我们将依据宪法和法律,全面启动对河北高院的死磕!
陈光武 杨金柱
201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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