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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民张小玉许有臣夫妇被控刺杀截访警察案辩护人的声明

更新日期:2014/7/30 13:56:16 本文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刘金滨律师等 阅读:

  核心提示:我们要求尽快公布本案截访的具体情况。鉴于本案死者系焦作市公安局工作人员、本案存在违法截访事由以及严重的刑讯逼供。我们重申,焦作市公安局应当整体回避本案侦查。


 

访民张小玉许有臣夫妇被控刺杀截访警察案辩护人的声明

作为辩护人,我们声明如下:

一、河南省公安厅2014726日发布的《7名律师到省公安厅上访 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其提出的问题逐一解答》的通稿,与当时会议情况及我们掌握的案件情况严重不符。鉴于该案尚未侦查终结,而作为省级公安机关就已经定性为“(王军干)突遭许有臣持刀袭击”

这是严重违法的,必将严重干扰本案的侦查。

二、辩护律师在会见张小玉、许有臣过程中,两人分别对辩护人陈述遭到严重的刑讯逼供,辩护人已经固定了必要的证据。作为省级公安机关,在没有对刑讯逼供的被害人张小玉许有臣当面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在根本没有对辩护人提交的资料予以调查的情况下,直接断定包括张小玉被殴打致失明在内的伤情是抓捕所致,是严重不负责任的。

三、我们要求相关机关立即给张小玉许有臣验伤,封存自两人进看守所后所有的监控录像。

四、我们再次紧急呼吁,基于法律规定和人道主义考虑,立即为张小玉取保候审,及时治疗眼伤。

五、我们要求尽快公布本案截访的具体情况。鉴于本案死者系焦作市公安局工作人员、本案存在违法截访事由以及严重的刑讯逼供。我们重申,焦作市公安局应当整体回避本案侦查。

六、我们认为,本案案情重大,社会各界极为关注,我们请求最高检、河南省检察院立即履行侦查监督职责。

特此声明。

辩护人:

刘金滨律师
李金星律师
刘书庆律师
刘浩律师
0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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