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喊冤二十年的杨明案致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袁本朴检察长的公开信
更新日期:2015/2/28 13:08:11 本文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张磊律师 阅读:
就二十年前贵州天柱杨明“故意杀人案”
致贵州省检察院领导的信
尊敬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袁本朴检察长,
各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各位成员:
我是北京市同翎正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磊,是1995年发生在贵州省天柱县的杨明“故意杀人案”杨明的申诉代理人。杨明因此案被判处死缓,服刑已经二十年有余,由于其一直坚持无罪申诉,导致他未有减刑,他的刑期现在还是无期徒刑,他现在服刑的监狱是贵州铜仁监狱。
我于2013年开始为杨明及其八十多岁的母亲周德英提供法律援助,我到原审法院黔东南州中级法院查阅、复制了案件的全部卷宗,进行了数次研读,多次会见了杨明,也到判决认定的案发现场实地勘查过,我内心确信杨明是无辜的。
从杨明母亲处得知,贵院正在复查杨明案,已经找杨明的母亲周德英及其他相关证人询问了相关案件情况,也派员到天柱县询问过当年办理杨明案的办案人员,还到当初被认定为案发现场的杨明家宅现场查看过。作为代理人,本人要感谢贵院对于杨明申诉的重视,感谢贵院对于冤狱平反工作的重视——虽然这个复查来得太迟了一些。
为了配合、协助贵院重新调查杨明案,本人撰写了一份杨明案的申诉代理法律意见,从本案的关键事实问题上分析论证杨明案确系冤案,希望能够为贵院复查本案提供一些参考。
杨明已经服刑二十年有余,这些年来,他一直在不停的申诉,他从31岁服刑到今年已经51岁,刑期还是无期徒刑。我相信只要这个冤案一天不解决,他就会一天天的申诉下去。我相信,不管以什么方式,杨明案一定会得到解决,人间自有正道在,杨明绝不会含冤老死在监狱。只是早解决比晚解决好,司法机关主动平反比其他方式解决好。
此致
法治的敬礼!
杨明的申诉代理人:张磊
2015年2月27日
附:申诉代理意见: /html/gzyma_1268_1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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