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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冤与真凶:山西临汾李文浩、李慧“故意杀人”案

更新日期:2014/9/7 14:10:42 本文来源:大案 作者:佚名 阅读:

  核心提示:据法制晚报报道:县人大副主任的儿子被杀,儿媳及其情夫被抓。案件在一审、二审、重审中反复循环,7年多仍未审结。


 

山西一杀人案审了7年仍无结果

洗冤与真凶:山西临汾李文浩、李慧“故意杀人”案

期间退侦10次,专家称从现有证据来看无法断定被告有罪

山西消息 据法制晚报报道:县人大副主任的儿子被杀,儿媳及其情夫被抓。案件在一审、二审、重审中反复循环,7年多仍未审结。

8日上午,被告人李文浩的辩护人蔺文才就此案在亚洲大酒店召开研讨会。与会专家表示,此案至今仍未最终判决,被告人被超期羁押,从目前现有证据来看,无法断定李文浩等人有罪。

辩护律师:疑犯无作案时间

李文浩的辩护人、北京蔺文才法律咨询中心主任蔺文才说,案发当晚,在李文浩的哥哥家,李文浩和李慧看了一个名叫《归途如魂》的电视节目。直到晚上11时多,两人才离开。

这个节目的开始时间是晚上9时49分。而根据案发现场邻居的证言显示,马朝晖被杀时间是晚上9时40分至9时50分。

对于公诉人所称现场的血脚印为李文浩所留,蔺文才表示,案发后,侦查机关曾对血脚印进行3次鉴定。最终,公安部给出的鉴定结论是“不能确定现场鞋印是否系嫌疑人李文浩所留”。

警方曾表示,现场脚印与一个有前科的社会人员马某相符。但是,警方准备对李文浩和马某等人进行测谎前夕,马某却逃跑了,至今未抓获。

办案单位:案件退侦至少10次

今年5月30日、31日两天,记者跟随蔺文才在临汾中院、检察院和翼城县公安局进行走访,三家单位均称超期羁押与己无关。

临汾市中院承办该案的郭法官说,目前案件已经被退回到检察院补充侦查。

临汾市检察院审监处一名副处长表示,李文浩、李慧确实被超期羁押。

翼城县公安局刑警队一位姓吕的警官称,“我们的补充侦查只能到此了,如果法院认为李慧、李文浩有罪,就判;如果认为无罪,就放人。李文浩的案子退侦至少10次了。”

疑犯母亲:儿子没有杀人

李文浩的母亲坚信儿子不会杀人,“他平时连只鸡都不敢杀,瘦瘦弱弱的一个人,怎么会砍人家40多刀,而且李慧已经和马朝晖谈好了,十一过后就去办离婚手续”。

记者也采访了死者马朝晖的家人,但是在采访结束后,他的家人打来电话,要求不要刊登采访内容。

专家:发回重审只能有一次

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中心主任调研员王永杰表示,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刑诉法规定,刑事案件判决后,上一级法院审理后认为案件有问题,裁定发回重审的次数只能有一次。

发回重审法院判决后,如果被告人再次上诉,那么上一级法院只能改判,不得二次发回重审。

北京东易律师事务所的周密律师认为,本案审理了7年多还没有最终判决,是明显的超期羁押。

新刑诉法规定,在审理期限内没有生效判决的,就应该变更强制措施。该案的当事人应该被允许离开监所,取保候审。

案情回放

2003年10月2日

32岁的马朝晖在山西临汾市翼城县北关村紫藤巷的家中被杀,身中49刀。

马朝晖和妻子李慧感情不和,2003年初分居。李慧的情人叫李文浩。

2006年2月14日

李慧、李文浩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抓。2007年6月,临汾市中院一审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慧、李文浩死刑。

2009年6月

山西省高院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发回重审。

2010年10月30日

临汾市中院判处李文浩死刑,李慧死缓。宣判后,两人再次上诉。

2012年3月7日

山西省高院再次裁定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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