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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者援助计划”启动,法律界联手探索民间洗冤路

更新日期:2014/5/25 18:34:51 本文来源: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 作者:李云芳 阅读:

  核心提示:5月23日,一批知名学者、律师汇集在北京东城区的名敦道大厦里,正式启动了尚权所的中国洗冤工程-----“蒙冤者援助计划”。


“蒙冤者援助计划”启动,法律界联手探索民间洗冤路

523日,一批知名学者、律师汇集在北京东城区的名敦道大厦里,正式启动了中国的洗冤工程——“蒙冤者援助计划”。

该计划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与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联合发起,旨在为蒙冤者提供援助,促使司法机关纠正重大冤假错案。

“蒙冤者援助计划”将邀请国内知名刑法学者、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及刑事司法工作者、媒体工作者、高校在读研究生等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

据介绍,“蒙冤者援助计划”为公益项目,不向蒙冤者收取费用,援助活动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尚权律师事务所承担。

受援者须被判无期徒刑以上

“蒙冤者援助计划”可以为申诉者提供什么帮助?

发起方表示,可以有三方面的援助:安排律师或推荐志愿律师,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根据案情需要,组织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召开案件研讨会;根据案情需要,对重大疑难案件,组织专家学者召开案件论证会。

“蒙冤者援助计划”划定了一个极为狭窄的受理范围。

该项目第一阶段,即2014年至2016年,只受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强奸等以暴力手段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案件。

同时,案件还须符合三个条件:必须有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当事人必须被判有罪且刑期为无期徒刑以上;现有材料能够证明无罪或定罪证据明显不足。

为何限定如此狭窄的范围?“蒙冤者援助计划”总负责人、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文龙称,担心所有冤案都涌到这个项目来,所以限定第一阶段援助对象为重罪案件中的弱者。

对于符合受理范围的案件,由蒙冤者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经上述人员同意,原辩护律师也可提出申请。

“蒙冤者援助计划”初审小组对提交申请的案件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初审条件的案件,再交由顾问团进行复审。一旦复审通过,再根据不同情况提供援助。

吴宏耀说,如果需要要召开研讨会、论证会,先由中国政法大学的法硕学生整理案卷材料,写出一份简明的意见报告,然后将意见报告提供给由专家们来研讨、论证。

实际上,为保证援助质量,目前“蒙冤者援助计划”只确定援助5个案件,这5个案件要么是媒体之前报道的,要么是律师办案中发现的。

“蒙冤者援助计划”另一个总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吴宏耀说,这5个案件是从几十个“冤案”中选出来的,得到了尚权律师事务所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双方的认同。

解决冤案平反启动难的问题

去年张氏叔侄冤案平反后,吴宏耀承担了“冤案成因与对策”课题的研究。 在一个讨论会上,吴宏耀与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青松聊到了中国冤案申诉难、立案难的问题。

“让法院来解决自己造成的问题,很难;如果还得批评警方、检方,难度就更大。”吴宏耀说。

因此,两人生出一个想法,成立一个第三方的中立机构,对重大“冤错”案件进行评审,“让法院解脱出来,不要由法院来主动提出”。这样可以解决冤案平反启动难的问题。

这个中立机构,可以吸纳人大代表、知名学者、律师、在校学生、志愿者等人员组成,每个人在自己力所能及范围内贡献一份力量。

吴宏耀称,很多案件中,就是因为当事人一方没有足够的社会能力和资源,因此才无法申诉成功。比如一些投毒案,如果能够联系到毒理学专家给予当事人一些建议,就可能对案子有很大帮助。

一个例子是张燕生律师不久前就福建念斌投毒案而组织的“京 港专家研讨会”。香港资深毒理专家莫景权发现,福建警方检测报告中,同一份质谱图,既被充当心血样本,又被充当尿液样本;而另一份质谱图,原本是实验室毒 物的样本图,却又被拷贝成为死者检验物的检测图。莫感慨称这种情况“此生,我从未见过。”

吴宏耀称,建立这样一个第三方机构,对于最高法也是一种解脱。因为目前所有冤案最后都涌入最高法,审查起来工作量极其庞大。而中立机构成立后,可以先对冤案进行把关筛选,挑出问题严重的“优质冤案”。

吴宏耀说,区别于美国的“无辜者计划”主要依靠DNA技术来帮助蒙冤者平反,“蒙冤者援助计划”主要依据现有的案卷分析,“中国很多都是低级冤案,仅仅以现有案卷内容,就能发现大量证据使用问题和事实认定的问题”。

如李锦莲投毒案的案卷中,警方称检测到投毒者使用的老鼠药与李家发现的老鼠药为同一种。实际上,在李锦莲所在的村子,几乎所有村民都从同一家商店购买同一种老鼠药。

总结经验让更多人免于蒙冤

对于“蒙冤者援助计划”的未来,吴宏耀还有更多的设想。

他说,项目不仅要捍卫个人的权利,还要从中总结经验,提供防范对策,让更多蒙冤者能够早日洗去冤屈,也让更多人免于蒙冤。

吴宏耀提到浙江去年平反的张氏叔侄案和萧山五青年案,这两起冤案能够平反,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年的重要物证得到了保留。

张氏叔侄冤案中,公安机关保留了遇害者指甲里提取的DNA混合谱带,其中包括了一名男性的DNA谱带。2011年,杭州市公安局将这份DNA鉴定与数据库进行比对,才发现与“勾某某”的DNA吻合,最终认定该案不能排除系“勾某某”犯案,张氏叔侄无罪释放。

萧山五青年冤案中,警方当年在涉案车辆上提取到了大量指纹,并保留在侦查材料中,但当年未随卷移送。2012年春,浙江警方在一次集中行动中,通过指纹比对,才确认了真凶。

吴宏耀说,从这两起冤案得出了一个经验:侦查机关、检察机关认为无用的证据,也应该附卷留存,“因为有些(证据)的关联起初是看不出来的,你不知道随着案情发展会产生什么联系。”

吴宏耀的另一个设想,是针对冤案中普遍存在的刑讯逼供问题。

他说,在所有被定罪的案件中,被告人全部都做过有罪供述。然而,蒙冤的无辜者所做的有罪供述,与真正的凶手所做的有罪供述,实际上是存在一定区别的。

现在对于蒙冤者的口供,人们动辄以“刑讯逼供”一以概之,但实际上,刑讯逼供出的口供里,也有部分是真实的。

“我们希望能够提供一些分辨真假口供的标准,哪怕就是几条简单的标准,也是极为有用的。”

但吴宏耀表示,这项工作最大的一个障碍是,很多平反冤案的卷宗无法拿到,因此在这方面尚没有产生任何成果。

如何获得法院回应是难题

在研讨会上,很多律师都谈到了到司法机关申诉难的问题。

王耀刚律师说,当年为了一起申诉案,十几次到某法院去与法官面谈,但最后法官只翻了翻判决书,就说案子没问题。

高文龙称,与司法机关沟通是最难的,“你到司法机关去,要么对方不理,要么你说半天,对方让你先留下卷,到最后连个回音都没有。”

吴宏耀则换位思考,“在司法机关看来,尽管你信誓旦旦地说无辜,列出各种问题,但这只是你个人的观点”。

他说,“蒙冤者援助计划”希望提供一个第三方的观点,这样可能公允些。届时,受援助案件的当事人到法院申诉时,可以附上专家的分析和结论。

吴宏耀说,未来还打算建立一个网站,将冤案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支撑的相关证据列出来,让其他人也来评判,以形成更为中立的意见。

“蒙冤者援助计划”只是民间组织,最终冤案平反还需要法院来启动再审。那么该组织将以何种方式获得法院的回应?这确实是一个问题。

吴宏耀寄希望于法院的自觉,“我们提供的慎重材料,至少能够引起他们的关注吧,他们总会觉得有些道理吧”。

高文龙说,希望“蒙冤者援助计划”吸引知名人士和体制内有正义感人士来参与,再通过相关渠道反映到法院系统。

此前很多冤案中,当事人亲属会寻找人大代表,通过人大代表向司法系统提出建议,从而获得体制内的回应。

未来“蒙冤者援助计划”是否会采用这种方式?吴宏耀说,会采用各种方式,“只要合法,只要有利于解决就行。”

吴宏耀一直强调,成立“蒙冤者援助计划”,不是给司法系统添乱,而是帮他们分解压力,“我们只是过滤装置,分析、遴选出一些典型的冤案”。

高文龙说,纠正个案只是“蒙冤者援助计划”的初级目标,最高目标推动改变目前冤案的审查制度,“最高法门前乌泱乌泱的人,太难看了”。

他们希望建立一个像美国“无辜者计划”一样的民间审查遴选机制,从而推动“冤案”更快、更有效率地得到平反。

这是一项艰巨的工程。吴宏耀拿内蒙古大草原上的敖包打了个比方。

在辽阔无垠的大草原上,牧民为辨别道路,会在路上用石头堆出一个个敖包。牧民们每次经过敖包,都在敖包上放一块石头,最后变成巨大的敖包,形成草原上永久的路标。

吴宏耀希望,“蒙冤者援助计划”能够团结大多数人的力量,最后像堆敖包一样,标出一条为蒙冤者平反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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