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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律师的“死磕”还会来得更猛烈?

更新日期:2015/1/13 10:40:56 本文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张燕生律师 阅读:

  核心提示:【广东惠州辩护律师集体退庭抗议审判不公】1月4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庭审时出现罕见一幕:辩护律师不约而同集体退庭,抗议法庭违法、不公审判。据律师称,庭审冒出太多荒诞不羁的违法审判现象,而主审法官则回应“不方便回答”。法官如何断案以至于律师“死磕护法”?http://news.sina.com.cn/c/2015-01-12/025131386881.shtml


2015年律师的“死磕”还会来得更猛烈?

/张燕生律师

张燕生:2015年律师的“死磕”还会来得更猛烈?

想不到律师界2015年的“第一磕”会是自己。自20141215日开始,惠州中院审理的汕尾黄萍等黑社会案件,大大小小的程序违法接连不断,最终竟然在没有得到再审决定的严重违法情况下,将已经在监狱服刑的犯人从监狱拉出来对他们重复审判。我和李肖霖、师新兵、王耀刚、田地、刘哲等律师在抗辩无效后愤然集体退庭,事先我们并没有沟通,选择退庭是当时大家一致的想法。

 

退庭是律师无奈的选择。法庭本应具有绝对的权威,任何人包括律师都应当服从法庭的秩序,律师的根本责任是帮助法院查明案情真相,让法庭通过公平的审理,做出公正的判决。但本案从一开始就大大小小的违法不断,辩护人申请的证人法庭基本认为“没有必要“,甚至连书证都拒绝给被告人查看辨认。我们一直在法庭上抗争,始终表示尊重法庭,希望法庭予以更正。但和颜悦色的抗辩并没有带来法庭的公正,一系列问题大部分没有得到合理解决。直到201514日,法庭公然违法重复审理已经生效判决,才爆发了律师抗辩无效后的集体退庭。

 

律师退庭不能不说是壮士断臂的做法,退庭的律师可能会面临来自行业协会甚至司法行政机关的纪律处分。对于被告人来说,最大的损失是法庭强行继续审判下,被告人的辩护权将会受到影响。但我们并不后悔,因为,普通公民的违法,污染的是河流一部分,但公检法尤其法官的违法,污染的是源头、是一整条河。我们容忍这样严重违法的庭审,实际上是容忍法庭污染整条河,我们成为污染源头的帮凶。如果我们能用断臂挽救生命,断臂就是值得的。

 

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依宪治国”和“依法治国”的方针,与中国现行司法实践差距甚远,甚至完全脱节。上面说上面的,下面干下面的。依法治国喊的震天价响,但对公检法并无大的触动,三机关至今还沿袭着几十年来“严打”的思维模式和漠视人权、牺牲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庭审习惯。中央精神如何落地,是一个观念如何改变的痛苦过程。律师代表者民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必然会与公检法现行做法发生激烈冲突,这次律师集体退庭,正是这个冲突无法调和的体现。这个事件应当引起高层的关注,律师是改革的推动者,要珍惜律师的力量,借机拿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让中央的精神落地。

 

展望2015年,如何看待律师死磕护法的行为?今年的司法环境将会怎样?请看律师们的说法:

 

伍雷律师说:2015年必将是控辩审对抗更加激烈的一年,类似的退庭抗议行为将会愈演愈烈。因为法庭已经不再是走程序的摆设,被告人权益保护也不再是一句空话,实质上的司法公正的追求和不当的法外权力干涉产生直接的对抗,这必然反映在法庭庭审过程中。一个良好司法时代的来临,显然,这个阶段是无法逾越的。

 

朱明勇律师说:2015年,新一轮的司法改革背景下,强调以审判为中心,很多地方官员会错误地理解为这将是法官或者法院的权力扩张。加之长久以来地方法院“刑事审判”异化成“形式审判”的惯性操作模式,和人们希望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司法公正的诉求之间的冲突,必然导致律师和法官乃至法院的“死磕”将继续发生,2015年也许会有所升级,甚至会引发个别极端事件。在以往的经典“死磕”案例中不难看出:冲突总发生在法院强推漠视法律的过场时遭遇律师依仗国家法律而执着的坚守。中央所强调的“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理念并不是一些地方司法机关所期盼的级别、编制、权力上的扩张,更重要的是一种理念的提升。很多司法官还不明白司法的根本魅力不仅在于其强制的暴力和执行力,而是其基于理性所展示出的说服力。

 

斯伟江律师认为:惠州中院发生律师集体退庭事件,在我看来,是忧心忡忡。因为这往往体现了律师和法庭(包括检察官)之间的无法沟通。照理,这么多年的法律人共同体的培养,大家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的事实,能否再审,是一个常识问题,但法院和检察院,却会基于别的理由强行推进,而不顾律师的反对。背后的因素,或许是法律规定法院必须多久审理完这个案子,所以法庭不肯等。更深层的因素是,法院不怕律师抗议,甚至退庭,因为,即便律师退庭了,法院继续审理,这完全违法,因为剥夺了被告人的辩护权。但是,法院违法了,谁来处罚他们呢?没人。目前,由于立法基本上为公检法三家的意志左右,所以,制定的规则都对公权力有利,对律师而言,往往是捆绑。而且,法院检察院基本上算是一家,缺乏制衡,唯一能起点作用的律师,也只能以退庭来抗议。但一旦退庭,等于自己的当事人要重新聘请律师,甚至律师自己都要面临处罚。这种情景,恐怕不仅仅是律师,是整个国家法律中民权薄弱的表现。这样下去,这个所谓的法治,也往往是狮子制定规则下的法治。

 

周泽律师认为:刑事审判长期被人们调侃为“形式审判”,庭审走过场,搞形式,你辩你的,他判他的,被告人、辩护人诉讼权利被漠视。对此,很多形变律师心里都憋着很大的火。在引发大规模辩审冲突的“小河案”审判期间,律师们甚至讨论扭送法官的问题,可见律师们有多愤怒和无奈。张燕生、李肖霖等律师在惠州中院一致以退庭这样激烈的方式抗议法庭的非法审判,是近年来律师界风起云涌的“死磕”现象的一个表现。连张燕生、李肖霖等一向温和的老律师,对法院漠视律师和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做派,都忍无可忍了,说明我们的刑事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如果司法机关不认真反省,改进审判方式,我相信,2015年律师的“死磕”还会来得更猛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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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案件新闻报道

广东惠州辩护律师集体退庭抗议审判不公

2015011202:51 长江商报

 

张燕生:2015年律师的“死磕”还会来得更猛烈?

14日,律师集体退庭后在惠州中院门口合影。

张燕生:2015年律师的“死磕”还会来得更猛烈?

20141215日,广东惠州中院庭审现场。

  本报记者 侯斌雄发自惠州

20141215日,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黄萍等15名被告人涉嫌非法采矿等罪一案。本案第一被告人黄萍(香港人)系汕尾市城区荣泰实业有限公司股东、董事长,15人被指控罪名19项。其中,黄萍在汕尾市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形成重大影响。庭审中,对于公诉人提出的涉黑罪名,15名被告均予以否认,黄萍还大呼冤枉。

201514日上午庭审,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继续庭审时出现罕见一幕:辩护律师不约而同集体退庭,抗议法庭违法、不公审判。随着旁听席一阵喧闹,审判长选择继续庭审。

这一幕离2014年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公布《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明确要保障律师执业中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与提出意见权仅仅相隔数天。这也是2015年第一个工作日,律师界爆发的第一单死磕护法。

退庭抗议的律师分别是:北京大禹律所张燕生律师、北京炜衡律所李肖霖律师、北京尚权律所王耀刚律师、北京中兆律所师新兵律师、北京蓝筹律所田地律师、北京京都律所刘哲律师和广东中安律所高波律师。

庭审的三位法官是:审判长邱志勇、审判员邱玉薇与唐荣平。公诉人3名,检察官骆誉、邱锦山与刘建雄。从2014915日至201515日的庭审期间,邱玉薇和唐荣平法官一言未发。

第一、第二、第三被告人分别聘请北京律师,其中黄萍聘请的辩护律师是知名律师张燕生。张燕生曾参与了轰动全国的“福建念斌投毒案”的辩护。此案历时8年,念斌2014年无罪释放。

1215日首日开庭时,部分辩护律师先后以出庭公诉人、合议庭全体成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为由申请回避,导致法庭3次休庭,均分别报请检察长、院长,都被予以驳回。

因此案在汕尾当地影响极大,案情也比较复杂,经上级指定管辖,由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此案审理一周以来,法庭状况频发:一些辩护律师先后提出公诉人、合议庭成员回避,致法庭3次休庭;辩护律师王一因多次擅自发言,被法警强行带出法庭。

黄萍等15人被控涉黑一案开始进入质证阶段。质证前,众多辩护律师纷纷向法庭提出,要先排除非法证据。第一被告人黄萍的辩护律师张燕生称,负责该案的专案组长曾松泉(汕尾市公安局副局长)与该案存在重大利害关系,她与其他的辩护律师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申请曾松泉回避。但直到此案开庭,曾松泉都一直在负责此案侦查,而这些证据都是在曾松泉当专案组长的主持下获得的,“所以要先排除非法证据”。

审判长当庭回应称,先进行质证,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在法庭调查结束时进行。

被告聘请念斌案律师

张燕生、李肖霖、王耀刚、师新兵和田地等辩护律师告诉长江商报记者,20141215日至31日的庭审,冒出太多荒诞不羁的违法审判现象。

首先,辩护人申请证人出庭,法庭竟然让警方专案组负责人通知证人,后者甚至要求证人乘坐专案组车辆出庭。之后申请所有的关键证人出庭作证,都被审判长认为没必要而驳回。

其次,公诉人宣读的证据(包括书证)均不向被告人出示,不给被告人辨认。辩护人张燕生律师19日称,“我30多年的法律从业经历,从来没看过如此荒唐的审判!”

审判长为了加快审理速度,要求公诉人指控一个具体犯罪的证据一次性全部出示,被告人当庭表示听不清听不明白,但审判长不予理睬。

当辩护人发现书记员已经将公诉人的举证内容提前记录,认为公诉人与书记员串通并申请书记员回避时,审判长当庭驳回。律师们忍无可忍,不约而同退庭。

荒唐审判导致律师集体退庭

公诉人出示的系列证据都是围绕着涉黑罪名进行的。第一组系列证据是寻衅滋事案,指出黄萍等人为霸占、控制汕尾港海域的贝类捕捞和销售,不许群众在保护区任何海域采贝,并组织人员对捕捞贝类的群众进行驱赶和殴打。

“根本就不是事实,这些都是捏造的。”庭审中,当公诉人出示完寻衅滋事案的第一组书证时,第一被告人黄萍很激动,大声地表示抗议,反问公诉人“这些证据是从哪里来的”。审判长不得不多次提醒黄萍要注意法庭纪律。黄萍回应称,“因为我是冤枉的,所以才会很激动。”

在庭审中,15名被告人均否认涉黑罪。黄萍的辩护律师张燕生说,15名被告人是3个不同公司的人,黄萍与另外14名被告人互不相识,“硬拼凑在一起”。

被告大呼冤枉称“涉黑”系捏造

退庭律师向最高法发出情况通报

庭审中,黄萍称和所谓的黑社会骨干成员邹少兵没交情,邹镇建等其他多名被告人都不认识,都从没通过电话。

201514日,邹少兵因非法持有枪支已被判刑,公诉人更换罪名“非法买卖-qiang-支罪”再次起诉。

公诉人称,根据本案的证据,明确证实被告人邹少兵构成了非法买卖-qiang-支罪,已向有关单位建议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判决,但目前仍没有结果。如果原审法院最终没有对判决予以撤销的话,惠州中院可以对该项指控不予判刑。

律师们则认为,公诉人的当庭回复实际上承认了该起诉和审理毫无法律依据,属于程序非法。挑战了法律的基本原则:“一事不再理”。但是,律师们的意见依然没有被审判长邱志勇采纳。审判长当庭支持了公诉人的说法,不允许辩护律师再提出任何意见,继续进行审理。

20141215日开庭以来,辩护律师们合法地反复抗议却无效,到此时“是可忍孰不可忍”,不约而同集体退庭!律师们退庭后,审判长声称,律师们随后可出具书面的辩护意见。

当日下午,辩护律师们迅速公开发出《给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的紧急情况通报》,说明退庭抗议事宜。15日,律师们集体上北京向最高人民法院控告惠州中院违法审判。

15日继续庭审,审判长告诉黄萍等被告人:律师们退庭是自己的错,造成无辩护人。不过,庭审照样进行。当天,只有2名惠州市律师参加庭审,但他们上庭前悄悄向家属们无奈表示,“是被叫回来的,希望理解。”

公诉人对黄萍等人涉嫌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出示完相关证据后,黄萍否认指控。审判长要求提交证据,黄萍回答,“证据在律师那里,没有律师,不公平!”她请求律师出庭时,审判长再次强调,辩护人庭后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交相关证据和辩护意见,并宣布从16日起休庭。

2014年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对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的阅卷权,会见权,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权,提出意见权,知情权以及民事行政诉讼中的代理权等6项权利作出明确规定。曾被律师抱怨的阅卷难、会见难、调查取证难“三难”问题,真的可以在律师执业中得到解决吗?

黄萍杨丽芳被汕尾市公安局抓捕后,以涉嫌“非法采矿罪”被刑拘。之后,她俩遭遇了奇怪的律师会见难。

2012822日,张燕生和李肖霖律师到汕尾市公安局递交会见黄萍、杨丽芳的申请材料。但两位律师跑遍汕尾市公安局楼上楼下,无人肯接收材料,都表示,“你去找曾松泉副局长,他是专案组负责人。”最后,法制科一位副科长勉强收下申请材料。次日,张燕生电话前往沟通,该副科长将材料准备硬塞给她。张律师是女士,对方不好强塞,却将她带到刑侦支队四大队队长办公室后离去,于是会见当事人的材料又“自觉”返回律师方。

912日下午,张燕生堵到曾松泉副局长,却被推给马伟灵局长接待,后者又把她推给对门的向秘书。直到第四次登门汕尾市公安局,张燕生才将材料留下。不过,汕尾公安局迟迟不安排律师会见黄萍和杨丽芳。直到当年的1022日,律师向公安部督察局投诉,在公安部和广东省公安厅督察局的干预下,张燕生与李肖霖律师才第一次见到黄萍杨丽芳两人。

20134月份,律师会见难再次重演!黄萍被改名“黄丽”,杨丽芳同样被更名,律师们一时难以会见。黄萍2013年陈说,遭到专案组人员诱供欺骗,被构陷成黑社会犯罪。

201517日下午,张燕生向长江商报记者回忆会见难的往事,依旧恼火和痛苦。对于最高检出台“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司法解释的实施效果,她不抱乐观态度。

黄萍杨丽芳遭遇律师“会见难”

据起诉书显示,2005年,黄萍、邹小帛在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就以荣泰公司名义出资在汕尾市城区霞洋村开设荣泰沙场,并先后雇请黄某伟、林某良、徐某洲、苏某革(均另案处理)等人驾驶沙船在汕尾海域采沙。经查,2011225日至20123月,采沙共计117000立方米,经鉴定,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人民币415.8万元。

2012621日,汕尾市公安局联合渔业局等部门查处该沙场,现场查获非法开采的海沙500立方米,并查扣“荣运一号”、“粤潮州货1498号”采沙船。

20127月,荣泰公司非法开采海沙行为被媒体报道后,第三被告人杨丽芳指使公司员工谢某利、施某赏、蔡某妮(均另案处理)先后将沙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使用碎纸机粉碎和用火烧毁。

几天后,杨丽芳又指使谢某利将荣泰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等证据装入两个铁皮箱,并藏匿于荣泰公司旁边的8号空置楼房六楼。黄萍等15名被告因非法采沙牟利被捕,在法庭上被指控罪名达19项。其中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非法采沙被诉涉黑等19项罪名

 

被指控的19项罪名

黄萍等15名被告人被指控罪名共达19项,分别是非法采矿罪,骗取贷款罪,走私普通货物罪,行贿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非法买卖-qiang-支、弹药罪,聚众斗殴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毁灭证据罪,帮助毁灭证据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部分辩护人以出庭公诉人、合议庭全体成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为由申请回避,回避申请分别报请检察长、院长决定给予驳回。

◎各方反应

当事法官

19日,长江商报记者电话采访审判长邱志勇如何评判律师退庭抗议,他表示“不方便回答”。

退庭律师

18日,李肖霖、师新兵、田地等退庭律师告诉长江商报记者,为自己勇敢护法行动绝不后悔!张燕生律师说,“豁出去了,否则配合就成了违法审判的帮凶。”

知名律师

著名律师斯伟江、伍雷、朱明勇和周泽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称,这体现了律师和法官检察官之间无法沟通,法庭容易变形为“形式审判”。法官和检察官违法参与庭审却无法律条款处罚,倘若这种法治走下去,2015年“死磕护法”将来得更加猛烈!一个良好司法时代的来临,“死磕护法”阶段无法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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