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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陈夏影案:公安局A卷

更新日期:2014/4/24 16:18:10 本文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阅读:

  核心提示:陈夏影A卷:公安预审卷1本,公安卷7本


福清县公安局

提请批准逮捕书

{C}(96){C}融公捕字第237

    人犯林立峰,绰号:牛屎,男,一九七七年七月四日出生,汉族,文化初中,无业,福清市人,住融城幸福村相连巷13号。

人犯黄兴,绰号:恶霸,渔溪仔,男,一九七五年十二月十九日出生,汉族,文化初中,粮农,福清市人,住渔溪镇后崎村南郎官76-3号。

人犯陈夏影,绰号:汉奸,男,一九七九年十月十八日出生,汉族,文化初中,无业,福清市人,住融城龙江街南环路261号二座104

人犯潘志建,男,一九七一年二月十七日出生,汉族,文化初中,粮农,福清市人,住海口镇海口村桥头57号,九六年元月私渡日本国。

人犯倪陈娟,女,一九七二年五月二日出生,汉族,文化初中,无业,福清市人,住融城绵云街西塘12号。九六年四月三十日赴新加坡劳务。

人犯吴章文,绰号:大目,男,一九六八年一月十六日出生,汉族,文化初小,无业,福清市人,住融城东巷37号。

人犯陈莲玉,女,一九四四年五月十日出生,汉族,文化高中,退休职工,福清市人,住融城绵云街西塘12号。

根据我局所获证据材料证实上述人犯犯有下列罪行:

人犯林立峰,黄兴,陈夏影因吸毒挥霍致经济拮据,便遂起邪念,共同策划了绑架唐国良,吴章钦之子唐明,在策划中,人犯林立峰,黄兴,陈夏影制定了其犯罪实施的具体方案,各人犯做了犯罪前的准备工作,购买线毯,尼龙袋,绳子,胶布等以及共同拟稿,由叶林(注:男76.3.5日出生,现在逃,另案)执笔,书写了“香港14K福清分堂”的恐吓绑票信。人犯林立峰,黄兴,陈夏影的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就绪,并探听了唐夫妇留宿在外的消息,于九六年四月二十六日晚,雇了一辆柳州车,窜到市农械厂职工宿舍,诱骗唐明开门,由人犯黄兴,陈夏影窜进将唐明抓住,用胶布封住嘴巴,将唐明捆绑后,黄兴,陈夏影用某刀在房间内撬开抽屉,衣柜等,搜查无价值东西后,将预先写好的索款七万元的绑票信放在桌子上,然后将唐明劫出其住处,抬上由人犯林立峰控制的柳州车,运往人犯陈夏影的住处接着在27日人犯因无法与被害之母接触。28日再次向吴章钦发出恐吓索款信,人犯林立峰,黄兴,陈夏影因畏惧有便衣跟踪,不敢与吴章钦接触。当晚三人犯在拘押唐明的房间内,因蒙扎唐明双眼的布条脱落,而看见人犯,人犯在索要不成,又恐惧留下活口暴露其罪行。由此三人共谋杀人灭口,紧接着三人犯用线毯捂住唐的呼吸部位,并拳打脚踢,直至唐明死亡为止。三人犯残酷地杀害唐明后,由人犯林立峰,黄兴用CBT摩托车运载唐明尸体抛弃在融西小学西南面的芦苇丛中。

人犯倪陈娟以九五年七月十五日,三十日给林飞(注:95.9.3死亡)办理出国的手续费用为由,与人犯潘志建,吴章文共同策划去绑架早于九二年六月与林飞离婚的王丽亭之女林         (注:11岁)策划后由人犯吴章文纠集雇佣人犯林立峰,黄兴,陈夏影入伙,约定所勒索的款目,分一半给三人犯。九五年九月二十一日,人犯潘志建,倪陈娟带着林立峰,黄兴,陈夏影窜到福州伺机绑架王丽亭之女林  未成,翌日,人犯潘志建,林立峰,黄兴,陈夏影再次窜到福州,将上学的林劫持到福清,嗣后转移到海口侨联附近的一家旅店里,人犯潘志建,倪陈娟,林立峰,黄兴,陈夏影绑架林  后,人犯倪陈娟随即挂电话给王丽亭,要挟王交出美金15700元,才能放出她的女儿,并威胁不准去报案,否则其母女的生命将受到威胁,王丽亭获悉其女被绑架后,为早日让其女摆脱险境,逼于无奈,筹集了美金14000元,赶来福清与人犯之母陈莲玉将14000元美金直接交给陈莲玉,人犯陈莲玉接过王交给的美金后,与潘志建联络上,人犯倪陈娟,潘志建,黄兴,陈夏影将所绑架的林  运送到融城十五落的一幢破房子门前,将林  交给陈莲玉,陈转交给王丽亭,得逞后,人犯潘志建,倪陈娟违约,只给林立峰,黄兴,陈夏影三人2000美金,给人犯吴章文人民币1500元。

上述事实证明,人犯林立峰,黄兴,陈夏影绑架唐明,索要巨额现款,不成时,竟残忍的杀害人质。人犯潘志建,倪陈娟,吴章文共同策划,雇佣林立峰,黄兴,陈夏影具体实施绑架人质。人犯陈莲玉明知绑架勒索的犯罪活动,竟为传递联络信息,接收索款,系本案的共犯,为此:其行为已触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第二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人犯林立峰,黄兴,陈夏影构成绑架勒索罪,故意杀人罪。人犯潘志建,倪陈娟,吴章文,陈莲玉,构成绑架勒索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特提请批准逮捕。

 

福建省福清市公安局

证明

 

叶林,男,一九七六年三月五日出生,福清市田乾路41504室,身份证号码3501277603050011995年先后在市武装部门口,医院门口二个人流处持枪火拼、伤害郑碧云等6名无辜群众,于9511月被我局通缉,现在特此证明。

福清市公安局

96.7.8

侦破“4·26”绑架杀人案经过

 

520日上午10时许,融城派出所接到西云林一位村民报告:刚才他在融西小学南边溪边开荒地石榴园草丛中,发现一具小孩尸骨,我所接到报案后,汪所长立即派潘民生副所长率领郭成长、吴浮白、陈定辉、洪项群、张小平等人火速赶往案发现场,另一方面汪所长马上向市局领导汇报,要求迅速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勘察。经刑警大队俞俊祥副大队长率法医萍等对尸骨进行勘察分析,死者年龄在12岁左右,死亡时间约在20天左右,现场除留下死者生前所穿的衣服、裤子及口袋内一条红领巾和一把锁匙锤外,无他物,经大家分析认为:这里可能是案犯杀人抛尸的第二现场,是谁如此狠毒将一个10多岁的小孩,这时我们潘副所长联想“4·26”东巷的一个小孩失踪是否与此有关,立即通过言西派出所原所长叶泽明与东巷小孩父母亲唐国良、吴章钦联系,不一会儿唐、吴来到现场,经他们辨认,小孩身上的遗留物衣服、裤子等物认定尸骨为其小唐明身前穿用。由此断定此具尸体,为其小孩唐明被杀的尸体。

521日,我所通知死者父母唐国良、吴良领到所了解小孩被绑架的全过程,唐明是“4·26”被绑架。

522日,市公安局刘堂平局长、政委林武载对此案高度重视,于522日,决定以向祖谊副局长为组长,以融城所汪金文、副所长潘民生、干警郭成长、吴浮白、张小平、林平、陈定辉为骨干力量,抽调刑警大队杨剑平副大队长、巡警大队副大队长林安、巡警薛浩、陈贻忠、音西派出所王建超协助专门成立“4·26”侦破专案组。522日专案组成立召开会议,刘常平局长亲自参加会议,初步断定该案由情杀、仇杀和财杀的三种可能性,并分三组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

523日,专案组继续走访死者家属,了解案情。

524-25日,专案组成员分别深入到绵云、雨大、西云、融西、农城丁、西园小学等地,召开村居党员、小组长、车间主任、教师等群众大会,通报案情,要求群众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破案,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526-530日,专案组成员走访和调查了400多人次,做了上千份调查笔录,对情杀和仇杀有嫌疑人员进行了一一排查,最后,排除了情杀和仇杀的可能性。61日专案组把侦破的精力全部集中到财杀方面来。经专案组进行案情分析,大家一致认为①这起案件一定是知情者所为,因为案犯熟悉小孩与父母长期分开住情况。②案犯向唐明父母索取7万元人民币,证明案犯目的是为了侵财等。专案组把侦破范围缩小在唐明父母的食杂店里来,重点调查经常进入该店又有吸毒等恶劣行为的嫌疑人,特别是重点调查:叶琳、吴章文(大目)、渔溪仔(黄兴)、汉奸(陈夏影)、锋锋(即林立锋、牛屎)、傻表弟(敖光平)、吓肥(莫其泉)等人活动情况。

61日专案组成员获取到锋锋(即林之锋)、汉奸(陈夏影)、黄兴(即恶霸、渔溪仔)、叶琳等人经常出入小孩父母的食杂店,且毒瘾很大,并且经常到东巷吴章文,吴章金处“赶风”,50元也要,20元也要,经济状况相当拮据等情况,特别是林之锋最近行动反常。经常别人打传呼,他总是到另一个地方回传呼,身边人呼是,且同他亲人流露出小孩是被人捏死的。这引起了专案组的高度重视,决定密捕林之锋、吴章文等人。

62日,上午,专案组根据耳目提供,吴章文、林立锋、陈夏影、黄兴等4人集聚在下鱼窑41号许学斌家,因此迅速采取秘密布控了上述四个嫌疑案犯,一举抓获。

62日上半夜1115分由杨剑平、郭成长、庄章文、陈明查等人预审林之锋,经过半个钟头的政策攻心,案犯林之锋的心理防线终于彻底崩溃。交代了426日晚上,伙同黄兴、陈夏影绑架吴章钦儿子唐明的全部犯罪经过。直至63日下午黄兴也坦白交代了犯罪经过。63日晚上陈夏影也坦白交代了犯罪经过。

66日,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徐家华和林敦良提审黄兴和陈夏影,两个狡猾案犯居然大声喊叫这是冤案,黄兴谎称他和陈夏影于414日和陈梅芳(黄兴姘好)、陈凤珠(陈夏影姘好)等人于414日到深圳宝安玩,一直玩到53日才回来,根本没有作案的可能,并要求办案人员到深圳调查。

67-626日,专案组分五组分别前往深圳、平坛、高山、海口、城头、宁德、霞埔等地调查取证。

       628日上午,终于在陈点太家找到陈凤珠,经调查访问,陈凤珠终于坦白交代了黄兴和陈夏影于414日同她齐去深圳戒毒,至421日黄兴和陈夏影俩回福清,作了案。于430日回到深圳。并告诉我和凤珠俩讲:这次回福清干了件错事,如果公安机关有调查我和凤珠,请你们要做硬干证,证明黄兴和陈夏影俩个自始至终都在深圳,没有离开过。以上事实揭穿了黄、陈共案同盟的事实。

628日晚上10点,终于在龙山,夏修国家找到陈凤珠,陈凤珠也供人了上述事实。

630日,专案组再次对黄兴、陈夏影进行预审,两案犯在确凿面前,感到自己的阴谋破灭,只好低头认罪,交代了他们伙同林之锋绑架杀害唐明的全部犯罪经过,案发后,又伙同陈梅芳、陈凤珠订立攻守同盟的犯罪事实。同时,黄兴坦白交代了那两张联系取钱的纸条,原先由自己写,到426日中午,他怕案发后,笔迹会被公安机关鉴定出来,于是就找到别人转抄犯罪事实。

另外,扩大战果,95922日,陈夏影、林立锋、黄兴、吴章文等人伙同潘志建、倪陈娟等人,以付钱为由,聚到福州汉街7号楼702室,将×××××林旻(12岁)在放学回家路上,将其绑架回福清,关在海口镇招待所,然后打电话给林旻母亲王丽婷,限其于923日上午要拿1500元美金到福清赎回女儿,最后以1400元美金成交,折合人民币15万元之多。林之锋、黄兴、陈夏影三人共得赃款2万元人民币,吴章文得款1500元人民币。

 

福清市公安局融城派出所。

1996.7.7

 

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

传唤通知书

字第09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为侦查绑架案的需要,传唤你于96929  时,到达台江公安分局,接受讯问。

此致

95929

我已收阅此通知

被告人:倪陈娟

 

 

搜查笔录

199663

福清县公安局工作人员杨建平、俞昌庭根据199663日福清市公安局所签发的融公字第639号搜查证,在见证人_____的见证下,对居住在钢铁厂宿舍3#403的陈夏影进行了人身、住处及其他有关地方的搜查。

在搜查中(搜查的简要情况)在403室套房中在陈夏影的卧室发现在其床头房有一架组合音响和一张黑色钢管靠背椅。

被搜查人对搜查的意见:没有意见。

本记录的付本(扣押物品清单)已交由刑侦大队收执。

 

被搜查人:陈焕辉

见证人:____

搜查人:____

 

绑架致死现场勘查笔录

福清市公安局

 

姓名

翁祖谊

市公安局

住址

 

一九九六年五月廿四日八时三十分电话向我局刑警大队俞俊祥要求到市农场宿舍唐国良(被绑架致死唐明的父亲)处进行勘查现场

受害者

姓名

唐明

性别:男

年龄12

职业

学生

住址

市农械厂宿舍

现场保护

保护人

保护方法

保护时间

现场勘查者及时间

我局由翁祖谊率队干警林安、俞俊祥、陈廷辉等人于九六年五月廿四日九时十分到现场勘查。五月廿四日十时五十分结束。当时风向、风力、级、光线。

进出路线

手段

 

进口

 

出口

 

详细现场勘查记录:

唐国良住处时在市农械厂后门外该厂的宿舍区内一层楼与后门仅五米相距,唐的住处时紧靠该厂后门通往西门街的通道边上(即唐国良的宿舍东边是一条通道),唐的宿舍分为南北两间,唯一的进口门市设在宿舍北面的东边该门外(北边)是一条东西方向的走廊通道,通道边是死胡同,西边雨该厂后门出来的小路相连接,宿舍门完好未见破坏痕迹,进入该门只见一张方桌放置在房子中间偏西北角。东南角是挂凉衣酷的绳子,这北半间的北墙与西墙均有一扇窗户窗完好未见破坏痕迹。唐国良的卧室是设在其宿舍的南半间,其门是在中间墙的西边,该门也未见破坏痕迹。卧室内一张床铺设在东北墙角,面朝南,电视橱及两个音响放置在卧室的西南方向。在卧室的东墙近靠南墙(相距南墙三十公分)有一张三层衣橱,该衣橱的南边一开门被开启郭,橱内有中间隔层分为上下两部分,中间隔层设有一个抽屉,抽屉防层板被锐器挖去一个洞,洞面积为13X1.1cm,,洞可瞧见抽屉内无贵重物品。该三开衣橱的顶放着一个人造革箱,箱子无上锁,但搭扣均呈开启状,三开橱均无上锁,橱内未见破坏痕迹。该橱的?靠一张家用办公桌子,桌子完好未见破坏和翻动。唐国良的宿舍东边紧连着别人宿舍,南边也连着?房间。现场其他地方无异常。

以下空白。

九六年五月廿四日

 

现场勘查笔录

记录人签名

俞俊祥

审阅人签名

 

1

姓名

何文彬,性别男,年龄23,职业

住址

架桥路1号,签名:何文彬

2

姓名

游咏,性别男,年龄21,职业

住址

市粮仓局宿舍,签名:游咏

                     

 

           绑架致死现场勘查笔录

福清市公安局

一九九六年五月廿日

报案人

姓名

汪全文

单位:融城派出所

住址

 

一九九六年五月廿日九时0分电话向我局指挥中心值班同志报告融城镇西云融西小学附近的石榴园中发现一具白骨化尸体,要求勘查现场。

受害者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住址

 

现场保护

保护人

保护方法

保护时间

现场勘查者及时间

我局派刑警大队干警叶泽明、俞俊祥、郑业星、薛晓捷协同汪全文、潘明生等人于九六年五月廿日九时十五分到现场勘查。六月五日十一时十五分结束。当时风向、风力、级、光线。

进出路线

手段

移尸户外

进口

 

出口

 

详细现场勘查记录:

现场位于融城镇西云村——融西小学西南面的石榴树园中,该石榴树园栽种面积约45平方米,其北边有一条田间小路横贯,路的两边尽头可通往居民区,其东边的北半部紧靠?田园,南半部紧靠水沟,水沟宽二点五米,南边是杂草丛及溪沟,西面有一条小道可通往溪边(市自来水一级站)。有一座“农时看场房”在石榴树园的西边五米处,该房内无人住,其西北面十五米是市自来水一级站的变压器房。在石榴树园内的南部草丛中发现一具已白骨化的尸体,尸体上的着装及其遗留物情况详见法医尸检报告。石榴树园的树下杂草丛生,经过该院路途是无法瞧见尸体的。在尸体周围的树、草丛中未见异常物品及凶器。经召集我市四月廿六日被绑架失踪的小孩唐明的父亲、母亲唐国良及其亲属等人对该尸体的着装进行辨认,认定尸体所穿的衣、裤、内裤确系唐明失踪时所穿着的。现场其他地方无异常发现。

一九九六年五月廿日

 

现场勘查笔录

记录人签名

俞俊祥

审阅人签名

 

1

姓名

李政民,性别男,年龄46岁,职业村支书

住址

融城镇西云村,签名:李政民

2

姓名

蔡天斌,性别男,年龄45岁,职业村主任

住址

西云村,签名:蔡天斌

现场勘查人员分工

负责人:翁祖谊,男,副局长

痕迹:俞俊祥,男,副大队长

访问:林安,陈廷辉,男

                     

融公刑技法[1996]15

 

96.5.20”白骨化尸骨法医学检验报告

 

检验时间:199652014

检验地点:融西小学后原自来水厂机房旁

检验目的:个人识别及判明死亡性质

一、尸检情况

现场位于融西小学西南面自来水厂机房东边一水池旁的芦苇丛中,地面潮湿,闷热,遍布蚂蚁。尸骨头东脚西仰卧地上。右上肢紧贴于身旁,左上肢压于身后,双髋关节外展45度,膝关节屈曲90度。上身外穿一深蓝色(夹杂黄色绒花)皮夹克(右下衣袋一条红领巾),内着黄色圆领长袖衬衫,均上卷于胸部;下身外着一条黄色水洗长裤,右前上角有“RABKYOM”字样,右裤袋内有一条红领巾,内穿一条蓝色布短裤;右手腕带一电子表(表带一边红,一边蓝);赤足。右上腹部压一20×20×10厘米的石块。

颅骨、双前臂、躯干、骨盆等均完全白骨化,脑组织、气管、舌骨、甲状软骨、胸腹腔内脏器、外生殖器均已消溶,双上臂、手双下肢尚有部分尸蜡化的软组织附着。四肢长骨及骨盆各骨之间均有未完全骨化的骺软骨,骺软骨与干骺部未结合而呈分离状态。各骨均未发现骨折现象。测量股骨长34厘米,共捡得28颗牙齿。

颅骨特征:眼眶类方形,额结关较小,齿槽弓近“U”形,颅骨外观肌线较明显。

骨盆特征:耻骨上、下枝结合部骨面呈三角形,闭孔呈卵圆形。

耻骨联合面特征:沟  明显,深,联合面呈隆起状。

二、分析意见

1、现场地面潮湿,闷热,酸性土壤,较适合细菌繁衍,加之大量蚂蚁生存,死者年龄不大,肌肉等软组织含水份多,易于尸蜡化和腐败,多种因素可能导致该尸体白骨化时间大大短于正常,故估计该尸骨白骨化应在1-2个月以内。另据尸骨衣着情况分析应在距尸检时一个月以内死亡。综上推断死者死亡时间应在尸检前一个月左右。

2、根据耻骨联合面、各骨关节面情况分析该死者年龄不超过15岁;其股骨长34厘米,粗略推算身长140厘米左右;颅骨、骨盆较符合男性骨特征。故推断死者为15岁左右,身长约140厘米,年龄不超过15岁的男性。

3、从尸体左上肢压于身后,上衣上卷于胸部,上腹部压一石块,分析应为非正常死亡。死者衣物无血迹及破口,尚有蚂蚁大量生存,故锐器伤,中毒可能性不大。但全身骨质未发现骨折征象,舌骨等消失溶化,难以排除钝器伤及窒息死亡可能。

三、结论

96.5.20”白骨化尸骨为一具15岁左右,身长约140厘米的男性尸骨,其死亡性质为他杀。

                                法医   薛晓婕   郑业兴

 

                                   一九九六年六月一日

 

 

 

鉴定书

福建省福清市公安局

 

你带的保镖很多吗?

你现在马上把钱放在自来水厂门口

你如果再叫人跟住你我钱不要了

今晚12点去宏路接你的儿子

福分堂主

没收到钱是不会放人的。

 

96.4.28日早上见到的案犯纸条

唐国良、吴章钦

 

你们的机会只有一次

96.4.27早上见到的案犯纸条。

唐国良,吴国钦  9.6

 

师傅,您好!

我们是香港14K组织在福清的分堂,今天我叫手下去找钱,不好意思,把你的儿子带来了。请你帮我们找7万元现金,我们就放你的儿子。请你不要报案,这样你的儿子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明天晚上7点半,把钱用白色袋子装住,叫你老婆送来,手里要拿一本书。切记如果不按时把钱拿来,你儿子就没命了。

请不要把这件事传出去。

我要等我手下把钱取回来才放人。

 

福分堂主拜上。

立交桥

 

福清市公安局:

贵局送来“4·26”绑架杀人案件署名“福分堂主”二张字条上字迹特征反映一致,是一人所写,可并案侦察。

福州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专用章

一九九六年七月四日

询问笔录

时间:96429日上午9时至10

地点:福清市公安局刑警队

询问人:王其两     记录人:杨剑平

被询问人:吴章钦

问:你的姓名等项?

答我叫吴章钦,女,现年31岁,汉族,文盲,家住福清市农械厂宿舍,现在东巷开食杂店,丈夫,唐国良,41岁,农械厂工人,儿子,唐明,男,13岁,在福清西园小学读书。

问:你今天有什么事来公安机关

答:我是来向公安机关报案,我儿子唐明被绑架。

问:你将具体情况讲一遍

答:今年426日晚上8时许,我丈夫唐国良在农械厂加班时,我打电话到他车间叫他先到店里(东巷食杂店)来帮助关门,然后一起到农械厂加班,我丈夫到我店里帮我收拾东西后,又坐了一会儿,大约9点多,突然停电。停电后,我丈夫说没办法加班,就一个人回厂车间关门,大约过了半小时,我丈夫便回到店里来,他回来时告诉我,刚才去车间时顺便到家里看了一下,剑家里的门关着,敲几下窗户,没听见回答,认为儿子睡着了,没有再叫醒他。那天晚上,我丈夫就在店里和我一起过夜。第二天早晨(7日)7时许,我丈夫一个人呢回家去,没过多久,他打电话下来告诉我儿子不见了,书包和鞋子还在家里。桌子上留了一张要7万元赎人的字条,叫我赶快回家去。我一听说这个情况,马上回家去,看了这个情况,我确定是小孩被绑架了。于是,我和丈夫马上回店里商量,当天上午,我就将小孩被绑架的事告诉我堂弟祖霖,祖霖想办法去公安局联系。当天晚上,我和祖霖以及公安局同志就按照绑架人的要求,假装拿7万元钱到立交桥去交换人质,结果绑票的人没有出现,到晚上830分左右就回家了,公安局找我谈话。第二天早上,我的义哥(黄华兴,江阴庄前人,42岁)在唐明朱德房间外面窗台上又发现一张字条,字条的内容大概是叫我晚上12点拿钱放在自来水厂门口,还威胁昨晚带了很多保镖等等。于是28日晚上12时,我又和公安局同志一起在家里守候,结果还是没发现罪犯出现,于是今天我来公安局正式向你们报案。

问:你的义哥黄华兴为什么到你儿子的房间睡觉?

答:427日发案当天,我就打电话到江阴叫我义哥黄华兴上来,他上来以后那天晚上就和我丈夫一起在唐明卧室睡觉,看有没人来,第二天早上他发现了字条。

问:那两张罪犯留下的字条现在哪里?

答:我已经交给公安局同志了。

问:你看是不是这两张字条?(出示427日晚和428日上午交给刑警队的两张罪犯留下的字条)

答:(经过辨认)肯定是这两张字条

问:你儿子唐明被绑架时,穿什么服装,带什么东西?

答:我记得我儿子唐明被绑架前(426日傍晚5时多最后见面,也就是那天吃完晚饭后回家)上身内衣着烟色长袖,           外着黑色皮衣,衣服前面好像还有其他烟色参杂,下身内着蓝色长裤,外着肉色长裤,脚着白鞋,脖子忘了有否挂红领巾,记得脖子挂一条银项链,约5-6钱,还挂一把钥匙,用生日蛋糕的红带子串着,左手带一椭圆形电子表,是肯德基送的,里面好像有一头鸡形。

问:你对你儿子被绑架这起案件有什么怀疑对象?

答:我最大的怀疑对象就是我堂弟大月(吴章文)一帮护坏仔,如峰峰/汉奸/叶林/k子等人,因为这些人经常到我店玩,我知道他们经济紧,有    ,而且他们中有人曾经(前几天)听说想向店对面的一个日本客绑架,但大月说这一家头人很小气,估计不会拿出钱等等,所以,我怀疑他们会干这种事。结果3.4天后自己儿子被绑架了。

问:你以上所说的是否属实?

答:我以上所说的是属实。

问:以上笔录读你听过,有没有出入?

答:以上笔录向我宣读过,与我说的一样。

吴章钦

96.

 

访问笔录

时间: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地点:东巷吴章钦食杂店

访问人:郭成长      记录人:   春胜

被访问人:吴章钦

问:你的姓名/年龄/职业等情况?

答:我名叫吴章钦,又名妹仔,女,现年31岁,职工,本人在东巷开一食杂店,文盲

问:你的家庭成员情况?

答:我家有丈夫唐国良,市农械厂职工,子,唐明,又名明明,今年12岁,原在西园小学念书,今年426日晚被人绑架,520日在后墓溪融西小学围墙边附近西侧石榴园草丛发现我小孩尸体,我才知小孩已遇害。

问:你把当时报案情况介绍一下?

答:当时也就是427日早上,我回家里发现唐明不见且家里  桌抽被人提出,饭桌上留下一张纸条,大概内容是,师付,我们是香港十四k在福清分堂,孩子在他们手上,约定晚上7:30,提白色袋子,手拿一本书,把钱送到立交桥,如果去报案就要对我儿子下毒手,钱送到就放人。我当时看不懂字条上的字,叫别人念给我听,我才知道这些大概内容,后来就找祖霖向公安局报案。

问:你与他人有否什么矛盾或者有什么怨仇?

答:我没有与人有什么大的矛盾和怨仇,我的哥哥老婆林珠单,现在与我哥哥离婚,离婚时她认为我从中作梗,因为我只有与我的女朋友园园来往密切,这次离婚也是因此而引起的,她对我有成见,至于其他方面我没有。

问:那你能否提供一下在你儿被绑架之前家里人员往来情况和店里的来往人员有什么可疑情况。

答:我家里来往人很多,从前我还没开店,我农械厂与一帮青年在我家里喝酒打麻将过,有本厂的林陈光军冰生,亦大的命等,还有我义哥黄华兴也常到我家里玩,经常在我食杂店里玩的人很多,我记得有大月(吴章文)的一帮小孩,年龄都是十八,十九岁左右的男青年,我认识的有汉奸,以及他齐走的渔溪仔,吓吧,珠单,吓峰,另外还有几个小孩我都不认识。

问:你把案发前几天的人员来往情况介绍一下?

答:在案发前几天我农械厂宿舍没有什么人来往,我丈夫在农械厂加班,上夜班,我在食杂店里也很少回去,只有晚上我儿子唐明才回家休息。中午吃饭都在店里与我一起吃。店里也没有什么特别人员到,在这23-26日晚这段时也常来店里玩间除了正常到我店里买东西外,也只有平常我堂弟大月齐走一帮的小孩经常到我店前玩,我记得有吓峰,汉奸,吓吧/渔溪仔还有叶林等人,因为这几个人以前也常来店里玩,在我店里买烟抽,打电话等,我记得这几个人经常在我店对面巷边的        ,另外在案发前2-3天那个渔溪仔来店买香烟,要欠款,我不同意,他很不高兴的样子。坐在    上与吓峰,汉奸,吓吧等人不知说什么。后来就走了。因为这几个人经常在我店里打电话,打传呼,叫人买白粉,我知道这几个人有吸毒,怕买烟欠款这钱没地方要,他们还议论我小气。

问:在案发后有否见到这几个人的行踪,是否有可疑之处?

答:我记得在427傍晚六时左右,我和      等人准备把钱送到立交桥,按对方约定时间价投的时候,看到吓峰开一辆摩托车停在巷边,还站在那里吃什么东西,还有叶林也在旁边玩。在立交桥没接头返回时,看见吓峰,渔溪仔,汉奸还有几个人在我店前逛了一会就不见了,嗯,我记起来27日上午还见过吓峰经过我店前,转眼就不见了,紧接当晚我义哥在我这又发现对方留下的字条。在连续这2-3天都看见吓峰,汉奸,渔溪仔,吓吧等人都在我东巷口和我店前面出现,有时一个人来,有时2-3个人来,但没有他们在干什么说什么,过了几天汉奸,渔溪仔,吓吧等人都不见去向,但有时还看吓峰还到东巷口玩,没

有以前那么常来。

问:你是怎么认识这几个人的名字的?

答:吓峰石窝最早认识的,因为他姑姑珠单是我弟媳妇,这个小孩之前就在我家里玩过,所以我认识他。汉奸,渔溪仔,吓吧等人是吓峰。大月(我堂弟章文)带过的,经常在我店玩,我听他们之间叫什么名字才知道的,汉奸是城关人,年约18-19岁左右,渔溪仔较大,年约20来岁,头发前面有一撮带红色,吓吧个子较大,年龄也比较大。叶林还不常在我店玩,是后来才认识的。

问:你还有什么补充说明?

答:没有了。

问:你上述所说的是否属实?

答:是事实。

问:上述纪录有否读你听,有否出入?

答:上述纪录读我听过,与我说的一样,无出入。

吴章钦

96.5.20

 

询问笔录

时间:96.6.6

地点:融城派出所

询问人:林平

记录人:林安

被询问人:唐国良

问:你姓名等项?

答:唐国良,男,现年41岁,文化程度小学,职业:市农械厂职工,家有妻吴章钦,开个体食杂店,子,唐明,已死,住本市农械厂宿舍

问:你儿子是如何死的

答:是被人绑架杀死的,我儿子唐明,今年13岁,在西园小学四(二)班学生

问:是何时被人绑架走的?

答:是426日晚被人绑架走的

问:请将四月二十六日情况讲清楚?

答:四月二十六日上午我妻吴章钦到港头占阳村看望何贵(动手术在家休息)至下午三点多才回到食杂店(她去占阳,食杂店就由我看),她回来后,我就在食杂店床上睡至五点多,起床后,即吃晚饭,接着我就到农械厂上夜班。

问;你去农械厂上班,唐明当时在何处?

答:我去上夜班,唐明还在食杂店门口打弹珠

问;接着讲

答:我在农械厂车间加班到约八点多,吴章钦打电话到车间,叫我到食杂店帮其关门,随后,我就回到食杂店,帮其关好店门,收拾清楚,过一会就停电,停电后,我想到车间灯未关,所以我就回农械厂关车间门,当时顺便拐到自己宿舍,先在卧室外窗户玻璃敲了两三下,并叫“明明,明明”没有答话,接着我就到门前用钥匙开门,好像是钥锁转过去,但门推不进去,这样我认为明明睡着了,所以就回到车间关好门后回到食杂店与吴章钦同睡,到第二天早上七点左右,吴章钦叫我起床回车间上班,我又拐到宿舍,才发现我儿子失踪了,而且在前房餐桌上发现一张字条,纸条上大体内容是,师傅,你儿子被绑架,需用7万元钱赎回等内容

,最后是什么香港14k,其他记不清,后我就打电话与吴章钦讲了儿子失踪事情。

问:你儿子何时从食杂店回宿舍睡觉

答:具体时间不知,我八点多从车间回食杂店就不见唐明在店铺,已回农械厂宿舍

问:你的食杂店开在何处?

答:开在东巷,门牌三十七号

问:第二张字条是谁发现的?

答:是我妻子的义哥黄华兴发现的。情况是这样的,二十七日早发现我儿子失踪后,由我妻叫华兴到城关,当晚华兴就在我宿舍过夜,即二十八日早晨华兴先起床,在前房窗户台上发现了第二张字条,大概内容:“你保镖很多,把钱拿到自来水厂门口,他钱拿到后,12点到宏路带小孩”情况就是这样。

问:二张字条现在何处?

答:都在公安局

问:今天说到这,以后再补充?

答:可以

问:以上讲是否属实?

答:都是事实。

唐国良

96.6.6

  

访问纪录

时间: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地点:东巷37-1号,吴章钦家

访问人:张小平

记录人:张胜

被访问人:翁美钦

问:你的姓名   年龄   职业等情况?

答:我叫翁美钦,女,年龄29岁,职业原三八厂职工,现停职在家,文盲

问:你邻居吴章钦之子唐明被人绑架之事你可否知道?

答:我知道,她食杂店开在东巷良家,住在农械厂宿舍,她孩子唐明与我小孩是齐在西园小学念书,平时都在我家玩,那天27日上午章钦到我家说明明被人绑架,还留下纸条向她要7万元人民币到立交桥,当时我邻居章钦,我丈夫等人都知道这件事,才知道26日晚唐明(明明)被人绑架之事。

问:你可否知道章钦家里人员来往情况,与人有何矛盾和怨仇?

答:具体情况我晓不清楚,她原先不在这里,去年11月份才在这里开一家食杂店,家又住在农械厂宿舍,相隔很远,不知道她与什么人有否矛盾,有否怨仇。

问:你是否记得她的儿子唐明被绑架之前其食杂店有什么人较常到达,有否什么反常现象?答:章钦店的来往人员很多,平时很多青年仔在东巷口和她家前玩,打电话,买东西吃等,我记得有章辉原妻子其嫂子的儿子吓峰和其同帮的一个头发前掺杂有一撮红色人叫渔溪仔还有汉奸还有2-3个人我不认识,以及市农械厂几个年轻人也会到店玩,但我与他们没有来往,我听说吓峰,汉奸,渔溪仔的帮人会吸毒,就讨厌他们。那天章钦要去立交桥与绑架人接头,还看见吓峰把一辆摩托车停在东巷口我们家前边的石级边在吃东西。章钦与他人齐去立交桥去接头,没接上头,我还看到吓峰,渔溪仔,汉奸等几个人在章钦店门口逛了一会儿就离开,紧接着后三四天我还看见汉奸,渔溪仔,吓峰以及2-3个男孩子在东巷口和我家前石级条玩,大约在案发后一个星期左右,就不见汉奸,渔溪仔以及另2个男孩子,吓峰我还见过几次面,都没有以前那么常来这里玩。

问:这几个人在案发前有否经常到东巷玩?

答:汉奸,吓峰,渔溪仔以及另2-3个男孩在唐明被绑架的前2-3天,吓峰,汉奸,渔溪仔以及另2-3个男孩子都在章钦食杂店玩,有时在东巷边石级条玩,有时打电话,我也常见到他们,不过我没有与他们说话。

问:你是如何认识这几个人?

答:吓峰是我邻居 叫他吓峰,也有人叫牛   ,我很早就认识。他经常带这几个人来玩,人叫一个年纪18岁男青年汉奸(大名我不知道),一个年纪20来岁头发前面一撮是染的,听说是渔溪人,我们就称他渔溪仔,汉奸是本城关人,还有几个人我不认识,汉奸,渔溪仔,吓峰等人从去年11月章钦开店之后我就有见过他们经常在东巷口玩。

问:你上述所说是否属实?

答:是事实

问:上述纪录你有否听过,有否出入?

答:上述记录已读我听过,与我说的一样无错。

翁美钦

96.5.25

 

访问记录

时间: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四日上午

地点:东巷37号吴章松属

访问人:王建飞

记录人:张胜

被访问人:吴章松

问:你的姓名,年龄,职业等情况

答:我名叫吴章松,男,今年41岁,家住融城东巷37号,本人职业小生意,文化程度小学

问:你是否知道,你堂妹吴章钦之子唐明被绑架之事?

答:我知道。她店开在东巷与我是邻居,属住在农械厂宿舍,今年427日早上八时许我堂妹吴章钦到我家门口,说明明(唐明)被人绑架了还留下纸条叫拿七万元钱到立交桥,约定当晚七时半交钱,当时章大山,吴祖霖等人都知道这件事,章钦还拿纸条给我们看,所以我才知道,426日晚上唐明(又名明明)被人绑架的事情?

问:你可否知道吴章钦家庭的人员来往情况,与人有否什么怨仇或矛盾?

答:具体情况我晓不清楚,因为平时她家里来往人员很复杂,住的地方又在农械厂宿舍,虽然她的食杂店就开在我的门口,但其店来往情况也很复杂,至于她家里人与谁有什么怨仇矛盾我就不清楚。

问:那你是否记得在唐明被绑架之前该店都有什么人较常在那里,有否异常现象

答:章钦店的来往很多,但在96423日至26日这几天,我经常看见我堂弟章辉老婆其嫂儿子吓峰和其同帮的汉奸(大名我不知道),还有一个渔溪仔年约20来岁,头发前有一撮染成红色,还有一个人叫他吓吧,都比较经常到她店附近玩,吓峰还在其店买冰棒吃。这几人都是好吃懒做的坏仔,听说有吸毒,所以我都不与他们来往,看到他们就讨厌。我记得在427日的傍晚六时左右,我们几个人正准备把钱送去立交桥,还看见吓峰开一辆cbt车停在巷口石级条旁边,还在章钦店里买一条冰棒,站在店对面吃,我们去立交桥时却不见他,而他的一帮汉奸,渔溪仔当时却没见过他们。在我们从立交桥夹头没接上后回来时,我见渔溪仔,汉奸,吓峰等人已经到东巷,在那儿逛没几分钟就走,我们就怀疑可能走漏风声,知道我们叫公安局人跟在章钦后面,对方不敢去接头取钱。

问:你对这几个人的行踪还有什么可疑之处?

答:在27日晚上,我们去接头没接上返回到东巷时又见吓峰,渔溪仔,汉奸等人,紧接连续三四天,吓峰,渔溪仔,汉奸等人都在东巷我堂妹章钦店门口逛来逛去,我记得有一天下午三四时吓峰把车cbt摩托车停在我属对面巷边的石级条坐在石级条上玩,另外还有农械厂几个年轻人也经常到我妹属宿舍打牌,打麻将,到店玩。

问:你还有什么补充?

答:还有在案发后过约一个星期左右,我就不见那个渔溪仔和汉奸的踪迹,吓峰有时还到东巷。

问:你是怎么认识吓峰,渔溪仔,汉奸,吓吧等人的?

答;因为吓峰的姑姑嫁给我堂弟章辉,我从自做小孩就认识他,他经常遇这几个人齐玩,也经常到我弟大月(章文)属玩,我会查问才知道他们几个的绰号,但大名不知道,一个叫汉奸年约18岁,头发较长,一个渔溪人大家都叫他做渔溪仔,年约20来岁,头发前面有染一撮红色,还有一个名叫吓吧,年龄比较大,但不知道他们的具体住址。

问:上述你所反映情况是否属实?

答:是属实

问:上述记录有否读你听过,有否出入?

答:上述记录已读我听过,与我说的一样没错

吴章松

96.5.24

 

访问记录

时间;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五日中午

地点:融城万家酒楼(新宿ktv包厢)

访问人:上建飞

记录人:张胜

被访问人:吴祖霖

问:你的姓名,年龄,职业等情况?

答:我名叫吴祖霖,男今年30岁,汉族本人文化程度高中,职业经商,在万家酒楼老板,家住融城东巷37-8

问:你可否知道你堂妹吴章钦之子唐明被绑架之事?

答;我知道。427日上午九时,他叫人打电话叫我到东巷章钦食杂店,章钦对我说,我儿子唐明被人绑架,早上在宿舍里发现一条纸条,我叫他把纸条拿给我看,此条内容是,师傅,我们是香港14k 在福清的分堂,今天叫我们出来找钱,不好意思,把你儿子带走,叫你老婆给我们弄7万元钱,我们就放了你儿子,请你不要报案,若这样你的儿子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明天晚上7点半,把钱放在白色袋子里,叫你老婆送来,手里要拿一本书,切记。如果你不按时送钱或传出去,你儿子就没命了,我拿到钱就叫手下放人,立交桥,福分躺主敬上。这之后我妹问我怎么办,我堂兄章大山,章松等人就议论要去报警,因此我就向刑侦大队黄驰华大队长报案,所以这件事我知道的很清楚。

问:你可否知道你妹吴章钦与人有否怨仇或有什么矛盾?

答:这个问题我就不太清楚,我妹店开在东巷,住是在市农械厂宿舍,而且常在万家上班。

问:在你堂妹之子唐明被绑架时,有否发现有什么可疑情况?

答:那天27日晚上,我从立交桥回来,没接到回家时,几个人在我妹店里议论,没有对方,没按约定时间到立交桥接头,这时吓峰,汉奸,黄兴等人以及大月(我的堂弟章文)等人还在店门口,过了一会就逛不见了,这时我堂兄章松就说这几个人为何在这里逛了一会就走了,我就说在还没去立交桥之前,我还看见吓峰开一辆ctb 摩托车停在东巷口,我妹店前面石级条边玩了一会,不知在吃什么东西,吃完就走了,会不会我们去时走漏了风声,被对方知道了,今晚才没去接头。

问:这几个男青年你是怎么认识的?

答:因为这几个人经常在东巷与我堂弟大月(章文)齐一起,我弟介绍我认识了,吓峰,汉奸,黄兴等七八个在去年12月底,大月还带吓峰,汉奸,黄兴等几个人到我万家酒楼ktv包厢玩过几次都没算他们的钱。后来听说这一帮孩子有吸毒,就没有与他们来往。因为他们会叫我拿钱给,黄兴向我要300元钱,我没给,以后就很少来。在426日的前2-3天,我回家向吴章生讨钱,还看见吓峰,黄兴,汉奸以及另外2-3个男青年在东巷口我没店前玩,我看见他们都是避开他们,不想惹麻烦。

问;这几个人是何地人?

答:吓峰是我堂兄章辉以前老婆珠单的侄子,小时候我就认识的,是城关后埔街人,黄兴是渔溪人,汉奸是在湖滨霞开一家四川火锅店,具体地址我晓不清楚。

问:你上述所说是否属实?

答:是事实

问:上述记录你是否看过,有否出入?

答:以上笔录我看过属实

吴祖霖

525

 

 

询问记录

时间: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五日下午

地点;融城围亭埔55

询问人;

记录人:张胜

被询问人:陈梅芳

在场人:陈建太

问:你的姓名,年龄,职业等情况

答:我名叫陈梅芳,又名小妹,女,21岁,本人文化程度小学,原在融城理发行业洗头,酒家舞厅等处坐台,本人系霞浦县北望乡塘角村人,父,陈言应,务农,母,已故,兄,陈孝华,务农,二兄,陈孝弟,务农。我原租在后山顶行溪寺,银泉属,现在没有租了。

问:我们办案人员,今天来找我是为了调查有关案件情况,请你如实反映当时实际情况,不许打火或隐藏,作伪证,否则,要负法律责任,你知道吗?(政策,法律宣传略)

答:我知道

问:你认识黄兴,他是我男朋友,家住渔溪   弯,我与他是去年六月份在华侨晚舞厅认识的,然后我就与他谈恋爱至今。汉奸是黄兴齐玩的一帮朋友,他家住在八一厂套间4层,我认识汉奸约一年了,他与我的朋友陈凤珠曾经谈恋爱,我与凤珠曾经齐去按摩店当服务员,她是海口一带人,具体地址我不清楚。

问:你在前一段时间,有否去何处?

答:在今年四月十四日,我与凤珠,黄兴,汉奸,吓奇,晨仔(即林晨)去深圳,到五月三日才回到福清融城。

问:你把去深圳过程如实地介绍清楚,不要扩大或隐瞒,更不能做伪证,否则要负法律责任法律责任,你明白吗?(政策宣传)

答:我知道

问:你把去深圳的过程如实地介绍清楚

答:那天是四月十四日上午八九时左右,我在凤珠租住属山顶干扰台背后吓祥属与凤珠齐睡

。黄兴,汉奸到我住属。晚上我们齐去深圳玩,我两就跟他两下去时,我两身上没有钱,凤珠身上只有100多元钱。本来不愿意,黄兴和汉奸就骗我说去深圳开店,到了南门斗汉奸就介绍一个男青年人给我们认识,他名叫晨仔,高山人。另外一个叫吓奇,以及吓奇的同帮,说是在哈尔滨做生意。一个名叫吓贵,一个名叫什么旺,共八个人。在购车票时汉奸说钱不够,凤珠就拿100元钱凑好买了八张去深圳的车票,车到中午十二时才发出,我们几个没钱只买几块光饼夹和几粒包,2瓶矿泉水,当吃午饭,而后我们就上车了。到晚上人家下车吃饭,我们没什么钱,也没下车去吃饭。当时吓奇的一帮人对我们不是很欢迎,车于第十五日凌晨5时到深圳沙湾车站,就由吓奇去包两辆的士,到       36    ,皇宫半岛,一栋套房,吓奇就带我们上楼第三层开了一套间,2房一厅一厨房一卫生间,我们把个人到后,才知道套间还有两个女青年,是哈尔滨人,拒听说吓贵,什么旺的朋友。他们四个人住一间,四个人住一张床休息。我和凤珠在另一间,用草席打地铺睡,到这天下午1时许,吓奇,汉奸,晨仔,吓贵,什么旺等人,就去办了7张边防证,因为黄兴没有身份证,没办法办证,就这样我们就住下。四月十六日傍晚,汉奸,黄兴,晨仔,吓奇等人坐在客厅里,起先再攀讲,不知他们在商量什么事情,刚好我和凤珠二人,准备到阳台收衣服,吓奇和晨仔讲买枪,我俩就停下来想去听,黄兴和汉奸就讲,许叫晨仔,吓奇回去买枪来,这时汉奸见我俩在听他们谈话,就叫我俩走开,我俩就去阳台收衣服。十七日上午八时许,晨仔,吓奇,吓贵,什么旺还有2个哈尔滨女青年都走了。剩下我,凤珠,黄兴,汉奸等四个人至四月二十一日,我们四个人都没做事,又没钱,也没去到外面玩,四个人就没     ,黄兴说我于六日打电话给我弟,说家里有事叫我回去,在这里也玩几天,也没生活,准备回去,说后就把他     电话亭号码682780,说我和汉奸先走,若有事没来,你后回去,没地方找我就打这个电话找我。我当时也没说什么,这天下午九时许(四月21日)黄兴和汉奸就回福清。第二天中午,晨仔和吓奇就到了,他询问我俩说,汉奸和黄兴是不是回家了,我说昨天回家。晨仔和吓奇说十八日打电话给他两说没确定回去,怎么    要走呢?我说他家里有事,这次 ,晨仔只在深圳这里住了3/4个晚上,他家里人打电话下来叫他回去,晨仔就走了。深圳就剩下我和凤珠,吓奇等三个人了,直到四月二十九日还是三十日,我记不清楚,黄兴和汉奸才再到深圳我的住处,到了五月二日,吓奇是我属主,算清借帐,我们才回福清。本来前两天就走,但房主住在深圳底,吓奇当时租房,押金3000元在房东,月尾房主没来,到52日才来。当时本来租约3个月,结果没到就退房,只租20多天,押金被扣1400元,(包括房东家东西被我们拿去用,其中房主一打裤袜被我和凤珠拿去穿也被扣钱)剩下1600元,我们五个人做路费回福清,我们于53日十时许回到福清城关。

问:你可否知道黄兴,汉奸等人回福清干什么?

答;当时黄兴要回去,我问他回去干什么,他说我弟讲家里有事,要走,并叫汉奸一起走,我说汉奸没事情就留下,黄兴不同意,坚持要汉奸一起回福清,结果他们两就回福清了,回去有8-10天才到深圳,不知道他们回家干什么。

问:在你们5个人要回福清之前,有否什么人打电话到你住宿处?

答:在晨仔回去之后,有打传呼给吓奇,另外还打三,四回电话找吓奇不知说什么,还有吓奇的姑从哈尔滨打电话到宿舍找吓奇,还有吓奇家里人也打电话给吓奇,但不知道说什么。另外在430日还是51日,我记不清楚,城关下瓦瑶一个名叫吓华有打2次电话,一次黄兴接,一次汉奸接,但具体对话内容我不清楚。

问;你前一段时间去何处?

答:我们从深圳回来后,起初住在凤珠租住宿舍2-3天,后来因凤珠的另一个男友吓铮在其宿舍睡,我不方便,就到汉奸处住,黄兴当时回家去渔溪,回来也到汉奸属,我和黄兴又住在一起,到了58日-9日左右,我和汉奸,凤珠,黄兴等人就去高山后安晨仔属玩,还在晨仔属过夜2晚上后,我们四个人就去平遥,第二天,大月,牛屎,吓铮,晨仔,吓奇等人就也到平遥,我们当时是住平遥吓池 ,第一批到平  那几个人在没过夜,就把吓池  一辆吉普车开回,我和凤珠就去平 下面的舞厅去坐台,到5月二十几号,我和凤珠回到汉奸属玩,那天傍晚五时许,我,黄兴,汉奸的堂弟是在汉奸的套间客厅坐这时汉奸从外面回来,就对我们说:“小孩被人绑架事情,人打死,派出所怀疑我,黄兴,牛屎,怎么办?”这时汉奸的堂弟兄就责问到:“你到底有否干?”汉奸说没有。他弟说没有怎么派出所会怀疑你呢?黄兴就说没有怕他什么。汉奸的   说:“派出所要抓,先避一段。”汉奸说:“黄兴你也要回去避一段再说。”黄兴应说:“跑走,派出所更加怀疑。''汉奸的母亲就催汉奸快走,汉奸当时非常紧张,就去拿几件衣服,和几张自己平时照的照片,装在车内,就和**快走了,黄兴说我不走,去**(指下白***)玩。这是我问汉奸你去何处?他说去外面玩几天看什么情况再说。说后我们就各自走了。当天晚上我去凤珠,结果凤珠没找到,我就到别人厝睡一晚,一夜睡不着,就早起,汉奸和黄兴回家将近十天干什么?为何交待我们讲?有人问他俩在深圳期间有否回去?都说没有回去。说自始至终都与我们在一起。当时我向黄兴*****回福清这么多天,为何不让知道,到底在福清做了什么?黄兴和汉奸就说,什么情况你不管就按我们说的话回答,千万不要不要说我俩有回福清,我当时不觉有什么?到了从深圳回来第三四天,那天,天目霞峰(又名牛屎)到汉奸厝玩,汉奸,我,黄兴,凤珠等人在攀讲时,大目说我堂姐小孩被人绑架事情,公安局会怀疑到我们身上,黄兴,汉奸就说没被通知怕什么?今天汉奸说的***,****,总觉有些不对头,又怕受牵连,第2天起床就打个传呼机1298521156+75,我的代号,凤珠知道是我打的,就复机说他与虾仔住在一起有事吗?我就把在汉奸厝里就听到情况如实告诉凤珠,凤珠就向我说,你是否知他俩有否打死人,我说我问他俩都说没有,可人却没了,咱们今天也走去**,凤珠就问*,这天我们到平沃县东沃星兴舞厅后,就把昨夜被绑架事情与凤珠商讨,我俩都认为,这小孩被绑架事情确定有选择,不然话晚上他返回福清8-9天时,为何叫我们说没回去,叫我们给他们做假证,从14日到53日与我们都在一起,从来没离开过,这肯定有问题,如果派出所人有问我这个问题,就要硬作证说14日至53日黄兴,汉奸都与我和凤珠齐在深圳,从来没离开过。我当时认为,凤珠与汉奸也是有感悟,我和黄兴也说是一年也同居了,若说了他俩肯定会不行了,我们若都不说,派出所也不会对我们怎么样。其实我们也很矛盾,若说假话万一被查出,到时会牵连,到六月七日我和凤珠回来,就说汉奸,黄兴,立峰大目等人都被派出所抓去,我就到电话亭打汉奸厝5213552,他接电话证实讲汉奸,黄兴,立峰大目被派出所抓去了解情况。他如实说,你过来一下,我有话与你说,我说可以,凤珠知道汉奸等人被抓,就跑回海口,我就到汉奸厝,汉奸的母亲,外婆,姐姐,堂哥,堂姐等人都在客厅等我过去,我一出去,汉奸的母亲说:“前次汉奸,黄兴,几个人到底有否去深圳,我不知道。我说有下去,你不知去向向晨仔,虾仔就知道。我当时还含糊说,汉奸的母亲就说,是几月几日去深圳,我说:“424日去到53日到厝,这中间黄兴和汉奸回来一次许久,你难道不知道吗?汉奸母亲没有直接回答,和他母亲(指汉奸的外婆)就说:“反正许多事,你没有做,(指绑架打死人的事情)与你,凤珠也没大牵连,派出所存我你,你去指证说,汉奸和黄兴与你在这段时间都去深圳,我几号就会没有了,与你们也没大事情,你别我会叫人去找,最好就说好,过三天你和凤珠齐来,晨仔,夏影也来,齐说好,去派出所作证说,我当时就说汉奸的母亲说,你别怕,许多事情,你的设备呢,去做下证明有什么?派出所那天,我给你担保没事情,我就说:“如果你几没大事情,我给你作证,就是没关系,若有大事情,反正到时派出所有我,我就没有去深圳,其他事情(指汉奸,黄兴回福清那89天的事情)我说不知就是,当时汉奸的外婆,姐姐,堂弟,汉奸母亲,一直动员,我当时有答应过2天到其厝愿与听案,晨仔等人对口(土话指说一样)我们还有半小时时间左右,我就走,后来回去就怕,就改到汉奸厝,不知他家里有否去我,最后虾仔,凤珠我就不清楚。我当时怕去谈话,万一被查出会麻烦,就返回霞埔或家,后来我姐夫超泰,我堂姐告诉我,你别找我,我怕了。心想也是不是个办法,所以我今天来到我堂姐夫家,不想到你这就找到我了。

问:当时黄兴和汉奸第二次到深圳,具体是怎么讲?叫你何不安心记住他编中途有福清的情况?

答:那天是我记不清楚了,黄兴和汉奸刚从福清回来,到了晚上,虾仔出去,我和凤珠,黄兴,汉奸等人在宿舍里,我向黄兴说:你来什么事情,回去这么多天,黄兴说:“家里有事,你问这个什么?今后不管是谁问我俩在深圳这段时间你俩有否回福清,你两都不要说,要说从14日到回家这中间都没有回去福清。我应说:“你讲回去没做什么事情,明明你两回福清8-9天,为何要我们说没有回去呢?这时汉奸和黄兴就说做什么事情你们不要管,反正要是有人问你们就说我都在深圳就行。”我两当时就点头表示知道也没有追问。后来不知黄兴和汉奸有否找吓奇,这件事我就不清楚了。

问:既然你的男友黄兴和汉奸都叮嘱你,要你说他两自始至终都在深圳,汉奸的母亲及亲属都交代你要给汉奸证明从414日至53日这段时间都在深圳,你今天为何却不守信用,把事情讲出来呢?

答:这件事情是在我头脑里想来想去,总觉得很矛盾,黄兴是我男朋友,恋爱一年也同居了,若按事实说黄兴会有事,这大事情会死人,不按事实讲,去骗公安机关,万一被查出,确定我会麻烦,想到最后,没办法,避避你们再说,今天你们找到我,做了许多思想动员工作,要求我要如实反映当时的实际情况,不得扩大不得隐瞒,作伪证。若乱说要付法律责任,我才想通了。若没按事实说,去做假证明,会被政府判刑,我的一生前途都完了,我自己没保住,还去替他们隐瞒干什么,所以,我就据实向你们反映,黄兴、汉奸与我们齐去深圳的实际情况,如果我有乱说一句,要被法律制裁。

问:真的是这样?

答:是的,我今天所说都是事实。

问:你还有什么补充说明吗?

答:在417日晨仔、吓奇回福清时,吓奇就把身上一架3311111号码传呼机,走时给黄兴、汉奸使用,因为这部传呼机在福清不能使用。到四月二十几日汉奸、黄兴等人要回福清,但没钱,就把这个传呼机去押在我住楼下一家美容厅的一个名吓娥姑娘,共押去200元人民币,黄兴和汉奸拿去做路费回福清。因为在这前2天的中午,虾哥有从福清打一个电话到我的住处,汉奸接电话,我听见汉奸对他说,我们没钱了,你快来。还说什么我记不清楚,对方讲什么我也不清楚。结果吓哥没马上下来,汉奸和黄兴没钱回去就把吓哥的传呼得去,到二十二日,虾哥和晨仔下来,我告诉吓哥,他就200元钱到楼下舞厅,让我赎回这台传呼机。

另外在黄兴和汉奸回去福清这8-10天好多天,先后打2 次传呼到我的宿舍,第一次电话是他俩离开深圳的第四个晚上8时左右,黄兴打电话凤珠去接,然后交给我,我问他说:“你干啥回去这么久,还没下来,他说:“我在福清融城有事情,过一两天就会下去,我说:你们快点下来!又过2天,黄兴又打电话给我,我就想他说:“你说就下来怎么还不下来!他说我还在城关有事情,过一两天我会马上赶下去,没说多久就挂断了,过了有二,三天,黄兴和汉奸就再到深圳。

问:你上述所说是否真实?

答:你真实。

问:上述记录有否与你说过有否出入。

以上记录已读我听过没有出入

陈梅芳

96.06.25

询问笔录

 

时间: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六日下午

地点: 融城后山顶园亭埔陈梅芳厝

询问人:吴谅白                         记录人:

被询问人:陈梅芳(又名小妹)

问:今天来向你再进一步了解有关你和黄兴,陈夏影,吓奇,晨仔等人去深圳的有关问题,望你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扩大或隐瞒,否则要负法律责任,你知道吗?

答:我知道。

问:你昨天说,你和黄兴等人是410日去深圳,你有何依据?

答:我到深圳的当天中午,有把我同乡吓奇去办一张前往边境通行证,上面有发证日期是96.4.15日,张汉。我肯定是14日往深圳途中隔了一夜,15日到达深圳。

问:这张前往边境通行证,现在何处?

答:就是张通行证,号码1XV01344894,这张边防证是我去深圳当天上午向一个朋友汪水英借的。因为临时决定往深圳,我的身份证挂失。申请补办后还未发下,我向汪水英暂借的边防证(前往边境通行证)上面没规定与身份证同时齐用。你若不信可查汪水英,我有否借她的身份证,就知道了。

问:你们几月几日从深圳回到福清?

答:我总共去深圳和回来是18天,414日下午回来,共18天时间推算,是52日离开深圳。当时我记的去深圳18天,但不知是否把去时途中一天,有否把?张汉,我此前借证的时间算上,最多偏差1天左右。

问:你上述所说是否是事实?

答:是事实。

问:上述记录有否读你听过,有否出入?

答:上述记录已读,我听过没有出入。

 

陈梅芳                            

96.6.26

 

询问记录

 

地点:融城派出所办公室

时间: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询问人:陈贻忠     记录人:郭成长

被询问人:陈凤珠

 问:你的姓名等项?

答:姓陈,名凤珠,女,汉族,1976424日,文化:小学五年毕业,农民身份,无业,系福清市城头镇,东皋村56号。现暂住在福清市融城镇龙山修国厝4层。

问:你的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答:父:陈振兴,农民52岁。

母:陈凤娘,农民50岁。

姐:陈凤英,农民,出嫁城头后巷。

姐夫:张吓明,农民,系城头后巷人。

哥:陈友文,农民,26岁,开石色车。

嫂:不知姓名,四川人,农民,家务带小孩。

弟:陈友钦,农民,做钉模板工作。

二弟:陈维维,6岁,读书。

问:你今晚在何处被传唤到派出所?

答:我今晚在融城龙山修国厝时,正在4楼睡觉时被传唤到融城派出所,这住的地方是我自己租的。

问:今天传唤你来,我们公安机关想了解你的一些事情,希望你要如实向我们公安机关提供实际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不得做伪证,否则要追究你的责任,你听清楚否?(政策教育略)

答:我听清楚了,我会向公安部门提供实际情况。

问:你认识黄兴、陈夏影(汉奸),林晨(晨仔),林传奇(吓奇),陈小妹(梅芳),陈峥(铮铮),吴章文(大目),林立峰(牛屎)等人吗?

答:以上人员我都认识!

问:你何时有同什么人去深圳?

答:我于414日同黄兴,陈夏影(汉奸),林传奇(吓奇),林晨(晨仔),陈小妹(梅芳)和另外二个林传奇等八个人齐去深圳宝安玩,

问:现在让你实事求是地将在深圳宝安玩期间的全过程详细讲清楚,不得隐瞒和编造伪造事实,否则要追究责任的,你听清楚否?

答:我知道。

问:你现在讲一讲?

答:我和黄兴,陈夏影(汉奸)、吓奇(林传奇),林晨(晨仔),陈小妹(梅芳)和陈峥(峥峥)、吓奇的朋友(男的)等八个人在南门上车乘大巴去深圳,去时时间是414日上午的11点左右上车,当时是陈小妹的男朋友黄兴联系她去深圳玩,然后是陈小妹同我后来租车后山顶吓祥厝,唤我齐去深圳玩,我们八个人集中在南门第一楼下的购票上车。到415日早上天快亮时候到深圳1小时时候。因为我们没有边防证进不去,因此就雇两部的士,坐的士到宝安里的一住处,吓奇已经租到的三层套间,套件内装修很高档,二房一厅,进去时,里面还住二个哈尔滨小姐,这二个小姐分别是吓奇的另外二个(同我们一起去深圳)朋友的女朋友。当天上午,由陈夏影(汉奸),晨仔(林晨),吓奇(林传奇),三个人去办理边防证,共办柒张,分别是陈夏影,晨仔,吓奇,陈小妹,我及吓奇的另外二个朋友(男的),而黄兴没有身份证,他们办完边防证,本来我们几个人准备到深圳市再玩几天,但后来我也没有去。417日吓奇的另外二个朋友就带着那二个哈尔滨小姐很早就离开我们回去了,听吓奇说:“他钱还被他那两个男朋友卷几千元去”417日我们剩下6个人,即黄兴,陈夏影(汉奸),吓奇(即林传奇),林晨,我和陈小妹(梅芳)等6人,就在宝安的宿舍和街上玩。这天,林晨其家里人一直来电话叫他回家,听他讲:是他母亲、父亲准备给他办理去叫他回去。因此于418日林晨和吓奇(林传奇)俩就回福清。419日他俩到福清。林晨由福清打深圳我们宿舍,告诉我们他到家,是汉奸接的。因为吓奇林晨回家,而我,小妹,黄兴,陈夏影4个人去宝安。没有剩下多少钱了,到420日黄兴就对我们讲:他家有事,弟弟叫他回去有事。但我们4个人也没有钱。因此,就由陈夏影和黄兴二人将吓奇留在夏影暂保管的一部传呼机交到楼下的店押给店里一个人,押去300元,作为路费回家,到421日上午黄兴和陈夏影两个也离开宝安回福清,就剩下我和陈小妹两个人,一直到422日,夏影和吓奇(即林传奇)两个又到宝安租的宿舍,在这期间我和陈小妹没钱用就到下江“做鸡”(卖淫)各做一次,各赚100元人民币,作为伙食用,425日,我、陈小妹、吓奇、林晨一起去玩。429日黄兴和陈夏影两个又回到宝安我们宿舍。这天,他们还去娱乐城上赌。430日林晨又离开宝安,回福清,他父母叫他回去。51日我们5个人又去上赌,因此我们身上都没有钱,因此又将吓奇一部传呼机拿到押给别人,押230元,到52日我们五个人就准备回家,因此就找房主退房,原来定租三个月,提前退房,房租退了陆千元,退完房租,我们就坐车回去,还坐了泉州车,在车上,黄兴还同泉州人在车上相打,黄兴打输,还赔了对方300元。53日我们回到福清后,吓奇回家去,黄兴到陈夏影家,小妹就叫我租吓奇房,衣服换了,我和小妹就到陈夏影房,黄兴也去陈夏影,我们还在陈夏影家吃晚饭,当晚我和小妹在他家睡。夏影其堂兄及表兄都到他家,当晚,我、小妹及黄兴三个人睡在夏影其姐那间,夏影、大目、夏影堂兄及表兄几个人住在夏影那一间,夏影其父亲还给我们讲:你们不要听我儿小汉奸,这在旧社会汉奸要枪毙,不准听,就叫我儿子为弟弟。之后,我、大目、陈峥在后山顶我租的宿舍睡了三天。510日我、陈小妹、黄兴、陈夏影等四人齐去高山林晨家住2天于513日去城里,吓奇厝住一夜,我去第二天,黄兴舞厅跟小妹也齐去,在2天后,回到吓奇家,然后我们齐回家,这中间我还知道我去黄兴时,听讲大目(吴章文)、晨仔,牛屎(林立峰)等人也到吓奇家玩,就回去开吉普车被派出所抓,过程就是这样,接着,我于516日我记得,我厝由吓奇厝搬到修国厝租住。

问:你的上述讲的时间是否属实?

答:我讲的时间都是事实,最多不会前后差一天。

问:421日黄兴和陈夏影回福清(由宝安)到429日才下去宝安,他们回福清干了什么你是否知道?

答:我不知道他们两个回去干什么,但于429日黄兴和陈夏影回到深圳宝安时候,就对我和陈小妹俩说:今后若有人来问他俩回福清干什么,你们不能讲他俩个有回福清,只能说都同我们在一起,一起下来,一起回去,自始至终在一起,并威胁我们两个讲,如果你们讲出去,你们没有照办,就会报复陷害我。

问“那今天你为什么会将详细情况告诉公安机关?

答:自从你们动员,做思想工作后,我知道了利害关系,我自身还难保,假如他们俩去找黄兴和陈夏影做伪证,万一被公安机关查出就完蛋,我肯定会被公安机关处理,我还是如实说出来好。

问:接下讲

答:自深圳回来后,我就接触陈峥,认识陈峥,他是我刚认识不久的男朋友。

问:你还有什么情况?

答:没有。

问:你以上所说是否属实?

答:是事实。

问:你以上所讲,我说给你听,你听后是否有出入?

答: 以上记录本人看过没错

                                   陈凤珠

                                  96.6.26

 

询问记录

地点;:融城派出所办公室

时间: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六日下午

询问人:薛浩             记录人:郭成长

被询问人:陈凤珠

问:你的姓名等项?

答:姓陈,名凤珠  女,汉族,1976424日,文化:小学五年毕业。农民身份,无业。系本市城头镇东皋村56号,现暂住在福清市融城镇龙山修国厝4层。

问:你记请楚,你同黄兴,陈夏影,陈小妹等人是几月几号去深圳宝安玩?

答:我确定是414日去深圳宝安,是414日上午11点左右。

问:你们几个什么人有办边防证,在宝安那里办?

答:是到深圳宝安的当天上午,即415日上午,陈夏影,晨仔、吓奇三个人齐去办,其办理住所,我们6个有当中,除了黄兴仅有身份证,没有办外,五个人都办理。分别是是我、陈梅芳(小妹),陈夏影(汉奸)、吓奇(林传奇)、林晨(晨仔)等几人,林传奇的另二个朋友也办边防证,住处不知道,是以前办还是这次办我不清楚,最后我们一都有七张边防证,后来准备去深圳市玩。

问:你现在边防证在哪里?

答:这边防证已被扔掉。

问:哈尔宾那二位小姐及吓奇另二位朋友叫什么名字?

答:我不知道。

问:他们4个人何时离开?

签:他们4个人是于417日离开我们,我记得清楚是哈尔宾那二从位小姐点了二次早饭,给我们吃。第一次是415日早上点煮蛋汤,配饭吃,第二次是416日,也是他们二个小姐煮稀饭给我们的,我印象最深。因此可以肯定是417日他们二个人离开,不知去哪里。

问:林传奇和林总是什么时候离开你们回福清,是何因回去?

答:我记得是哈尔宾小姐走后,林晨他家先打电话来,电他回去,我听他说是他父母安要叫去日本,但不知还有其他什么原因。是第二天他两回去,因此记得是418日这天,传奇和林晨回福清。

问:他的回福清是否打电话下来?

答:有,我接1次,是在林总回福清那天,也就是419日,他打电话下来,我接一次电话,讲了几句就放下,讲电话费很贵,当时主要是告诉他们到福清。

问:接着往下讲。

答:我记得林晨打电话的第二天,黄兴讲他家里有事,准备回去,因此就叫传奇寄汉奸的拷机拿到楼下押给吓娥300元,这押的300元钱,是计划黄兴和汉奸回去车费用。

问:黄兴和汉妹要回去之前,是否打福清联系电话,怎么联系?

答:就是传呼拿去押那天,也就是420日上午10点左右。黄兴、陈夏影、我、小妹4个人到楼下最近一间食杂店时,我当时买冰棒吃,黄兴就在这个食杂店店打长途电话回去给黄兴的家里电话,是其弟接,是小的弟。我在旁边只听到他弟对黄兴讲,他线上兼2-3万,现准备到他舅舅投资办××,黄兴就叫其弟下来深圳玩,他说深圳很壮观。其弟不下去,我只听这些,其他没听见。

问:黄兴同其弟通信后还同什么通过长途电话?

答:我不知道。

问:你宝安住的套间电话号码多少,楼下食杂店号码多少,黄兴打回家电话号码多少,林传奇那台传呼机号码多少?

答:这些号码我均不知道。

问:黄兴和陈夏影两什么时间先回福清,这我问你记得是否很清楚?

答:因为这个时间很清楚。黄兴同其家里通电话当天下午,黄兴和陈夏影两个因为回福清没有路费,因此就准备传呼(系吓奇的)拿到楼下抵押借钱,暂借300元。把传呼押在那里。吓娥小姐那里。而一天一天的时间我是记得很清楚。因为我们去深圳宝安有理边防证,因此这个时间可以看边防证,也可以到办边防证那里调查即知道。因此这个时间我们是不会记错的。因此我可以说黄兴和陈夏影是421日回去。

问:林传奇和林总第二次下来宝安时间是何时,再说一遍?

答:林传奇和林总是在黄兴,陈夏影于421日离开宝安后第二天,到达宝安。

问:林总第二次下去后,几天又回福清?

答:我记得很清楚,因为林*和吓奇下去后刚好黄兴和夏影昨天先走,就剩下我、小妹、林晨、吓奇4个人,当晚,即422日晚,我和林晨一起睡,同床睡,在小间那间。小妹和吓奇就在一起同床睡大的那间。我印象很深,因为林晨在深圳宝安同我同睡三个晚上,最后一个晚上还同我发生性关系。这天晚上半夜发生。下半夜发生一次。因为一个晚上发生两次性关系,印象特别深。林晨同我睡三个夜上后就回去。因为他父母一直打电话下来叫他回去。准备叫林晨去日本。不知林总现在去日本没有。因此按此时间推算,林总于425日去,我这推算是不会错。

问:黄兴和陈夏影是几号再回到宝安?

答:是这样,425日林晨回去,第二天晚上小妹和吓奇睡间,我一个人睡一间。即426日,于427日晚上吓奇唤我同他睡一起。因为一般我是在小间睡,而这天晚上,吓奇要我同他发生关系。因此我就和吓奇在大间房间里同睡一个床上,这晚上我和同吓奇发生性关系一次,因此我记忆也是很深的。我同吓奇同睡一个晚上后,第二天晚上我又一个睡,小妹和吓奇又一起睡。到第三天,黄兴和陈夏影就回到宝安,因此按我这一天一天的生活记忆推算,是429日黄兴和陈夏影回到宝安。

问:那你们几个人(你、小妹、黄兴、夏影、吓奇)什么时候离开.

答:我们几个人是在52日离开。为什么我会记得很清楚,因为52日吓奇与房东结算,房东退1千多元钱给吓奇。这是一个可以调查这个房东(是女的,30多,长得很漂亮,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另一方的黄兴和陈夏影俩到后,当天下午,黄兴和陈夏影、吓奇三个人就去娱乐城赌,是用“猴子”赌大小,这天还赢几百元。第二天又去赌,也赢几百。第三天又去,但前2天赢的钱这天都输光。没有钱,因此又将传奇那台传呼拿去下找美容厅吓娥那里押借款230元。赌去赌三天,印象很深,因此从这方面记得是520日离开宝安。

问:吓奇那部传呼机后来有没有属回?

答:第一次于420日由黄兴、陈夏影拿去押吓娥300元,到420日吓奇下去就去赎回。每天20元给吓娥。第二次于51日同上都输,又拿去吓娥。于第二次52日快走时立马赎回,押一天也是20元,第二次押物230元。

问:52日怎么回来,路途怎么走?

答:52日早午,黄兴又带我、小妹、汉奸(夏影)、吓奇去黄岗其舅那里借了可能是150元钱,午饭还是其舅吃,他舅是在一个工厂做工,午饭后,我们几个人在马路边拦一部泉州车回来,车上黄兴还同泉州人扭打,赔泉州人300元。这些印象也是很深的。

问:你以上所讲是否属实

答:以上所讲均是事实。

问:以上记录你看后是否有出入。

答:以上记录本人看过,和我说的一样。

                                               陈凤珠

                                               96.6.26

 

关于黄兴,陈夏影杀人去深圳宝安的过程叙述

1414日下午,我,黄兴,陈夏影,虾仔,林晨,小妹,及虾仔的第二个朋友共8个人齐去深圳宝安

2415日,由陈夏影、吓奇,林晨去办理边防证,早上由2个哈尔滨小姐煮蛋给吃。

3416日,早上由二个哈尔滨小姐煮稀饭吃,

4417日,哈尔滨那二个小姐和吓奇第二个朋友离开。

5418日,林佳奇,林晨离开福清。

6419日,林晨到达后打电话到我们住处。

7420日,黄兴和夏影将佳奇的拷机拿到住处

8421日,黄兴,陈夏影离开宝安,回福清。

9422日,吓奇(林佳奇)林晨回到宝安

10423日,我同林晨一起睡,吓奇同小妹一起睡。

11424日,我同林晨一起睡,吓奇同小妹一起睡。

12425日,林晨回福清

13426日,吓奇同小妹一起睡,我一个人睡。

14427日,我通吓奇一起睡,小妹一个人睡

15428日,吓奇同小妹一起睡。

16.429日,黄兴和汉奸(夏影)回到宝安

17430日,黄兴,夏影,吓奇去宝安

1851日,同上二人去,传呼又拿去押

1952日,同陈去结账,后去龙角,回福清

2053日,回到福清

问:以上你所叙述是否事实?

答:是事实

问:以上记录交给你看,你看是否有出入

答:以上事实

陈凤珠

96.06.26

询问人:郭成长 薛浩

记录人:郭成长

询问笔录

时间:1996626日下午

地点:融城园亭铺55号(陈建太住宅)

询问人:潘明生笔录人:吴德金

被询问人:汪水英

问:你的姓名等项?

答:汪水英,化名:陈玲,女,7682日出生。

汉族,文化程度,小学,职业粮农,系福建省永泰县唐前乡岭头村大丘头6

问:你家里都有什么人?

答:父:汪其汉,60岁,粮农。

母:不知姓名

问:你什么时候来福清?

答:我已来福清融城二年多。

问:你来福清融城干什么?

答:我在福清融城打工。

问:你到福清融城都住在什么地方?

答:我都住在福清融城园亭铺55号陈建太家。

问:你与陈建太是什么关系?

答:以前陈建太雇我做工,而后我就常住在他家。

问:你认识一个叫陈梅芳吗?

:我认识陈梅芳,她还叫小妹,前两年我与陈梅芳一起受雇在陈建太理发店做工.

:你认识的陈梅芳是哪里人?

答:我认识的陈梅芳是福建霞浦县北壁人。

问:陈梅芳什么时候有否像你借过什么东西?

答:有,今年四月中旬,有一天上午十时许,我住在陈建太家,陈梅芳来找我,借了我本人一张居民身份证,说是借用到广州深圳去,而后我就把居民身份证借给了陈梅芳。

问:你的居民身份证号码多少?

答:350125760802062

问:陈梅芳借用你的居民身份证,现是否已还给你?

答:我的居民身份证被陈梅芳借去约二十多天就还给我。

问:你是否知道本人居民身份证借给他人使用是违反居民身份证管理的有关规定?

答:不知道

问:你以上所讲是否事实?

答:是事实。

问:以上笔录会给你听有否出入的地方?

答:笔录我都听到,和我讲的一样,没有出入。

汪水英

96.6.26

 

 

询问笔录

时间:96.6.7中午地点:刑侦大队会议室

询问人:陈贻忠笔录人:林立

被询问人:庄华平

问:你姓名、年龄等?

答:庄华平,女,29岁,文化程度初中,职业:家庭主妇,原籍阳下镇奎岭村,现已出嫁至阳下镇,油楼村油兰自然村,丈夫林力柯。

问:你娘家的家庭成员情况?

答:母:郑小明,50多岁;父:庄进发。60多岁,二姐:庄华琴,40岁;三哥庄光平,38岁;四哥庄光杰,36岁;三姐,庄华云,33岁;弟庄光勇,28岁。

问:你林立峰是什么关系?

答:林立峰是我大姐庄华英的儿子,现年20岁,目前庄华英在日本打工。

问:你知道我们今天通知你来刑侦大队干什么?

答:知道,协助调查有关林立峰一伙绑架,杀人案。

问:那么你将你所知道的情况叙述一遍。

答:大概在520日下午我回娘家,当时我与我姐庄华云及我弟媳林华艳谈论融城发生一起小孩绑架被杀的案件。我说道,听说小孩是被水溺死。我弟媳林华艳说她听说是被分肢而死。当时我外甥林立峰就接上说,都不是以上所述情况,是被人用手勒死。当即我就说公安局人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你干嘛知道是被勒死?你怎么知道是用手勒死?林立峰就回答他是去现场看见,听到他这样说,我心里就有点怀疑,林立峰有参与绑架杀人案。

还有一个情况令我怀疑,林立峰有参与绑架的嫌疑,那就是我回娘家当天下午,我们几个姐妹在谈论杀人绑架案时,林立峰的BB机响了一次,但他没有及时去回机,而是等我们几个人都散了以后他才跑到楼上去回机。而且我有听到他对电话里讲现在风声很紧,你要小心一点。其余我就没听见了。

问:第二天的情况呢?

答:到了第二天,我回到家后,就打电话给林立峰的父亲林信容说林立峰可能有参与绑架杀人案,否则他不会对案情这么清楚。我姐夫林信容就说既然事情这样你公安局有否熟人,商量一下事情怎么办。”我就说:“我认识刑警队的人,找一下看。”

后来我、林信容,我弟庄光勇、我母亲郑小明,就一起在我娘家有询问了林立峰到底情况如何。林立峰这次又说,他所知道的小孩是被勒死是听别人说。我当即就反驳他,他昨天是说到现场看见的,今天又说是听人家讲的,小孩都死成了白骨化,公安局人都知道怎么死,你都知道是被勒死。林立峰听完后,也没做声。我又说,你假如有参与作案,要去投案,他起初不做声,后来说:“我知道。

问:接下来情况呢?

答:大概过了一两天,可能是523日晚上,我打传呼给刑警大队黄祖华,说了我怀疑林立峰参与作案的可能。,请求黄祖华接触一下林立峰,看看情况到底如何。

到第2天晚上,黄祖华接触林立峰,林立峰又拒绝回答有关案情的情况,但有说他自己有陈夏影、渔溪仔黄兴来往比较密切。目前一道深圳,大约地点、时间,他有向黄祖华说,具体我不清楚。

问:以上所述你有否补充?

答:没有。

问:你回娘家的时间,你怎么记得是520日左右?

答:因为我丈夫林力柯是526日去武汉出差,所以依次类推时间。

问:以上所述是否事实?

问:是事实。

以上笔录我看过无出入。

庄华平

96.6.7

  

询问笔录

时间:96.6.7下午地点:融城派出所

询问人:陈贻忠笔录人:林立

被询问人:林信容

问:你姓名,年龄等项?

答:林信容,男 42岁,职业,服务零售个体户,家中有妻子,庄华英,女,42岁,目前在日本务工;儿子林立峰,20岁;女儿林立鸿15岁。家庭住址后埔街9号楼409室,户籍所在地幸福村7组。

问:你知道今天通知你来派出所干什么?

答:知道,向我调查林立峰参与绑架杀人案等有关情况。

问:那么,你应如实将所知道的有关情况叙述一遍?

:我第一次知道林立峰涉及参与绑架杀人案,是在今年520日左右一天的中午。在我家接到我妻妹庄华平的电话,她说道:昨天,我在娘家里,我们几个人在议论城关小孩被绑架杀人案,谈论到小孩是怎么死,林立峰突然会说小孩是被人用手勒死的,我问他为什么知道这么清楚,他说到现场看到的,据说尸体都白骨化了,林立峰怎么会知道小孩是怎么死的,我看林立峰可能参与绑架杀人案。接着,庄华平就叫我一起去阳下她娘家找林立峰问清楚,如果有参加看看能否动员他投案。

问:接下来情况呢?

答:接完电话,我当即到我丈母娘郑小明家后,我妻妹庄华平。我丈母娘郑小明皆在场责问林立峰为何知道小孩是怎么死法,并劝他如果有牵连此案应去投案。但林立峰都事情推脱掉,并说小孩是被手勒死,是听人家说。我听了林立峰说完后,又与妻妹庄华平商量,问庄华平公安局有有否熟人,如果林立峰涉及此案,那就去公安局说清楚,及早采取补救措施。

问:那么,接下来情况?

答:大概,又过四五天,我妻妹庄华平与刑侦大队的黄祖华联系讲述上述情况。黄祖华答应当面接触林立峰。因此我们在立交桥上会面。在场的有林立峰,庄华平以及黄祖华他们,在车上接触,具体谈论什么,因为我不在场,就不清楚了。但后来回家后,我有问林立峰,林立峰还是推说没参与此案。

问:林立峰平时来往比较密切的朋友有谁?

答:林立峰平时有来往的朋友有大目、渔溪仔黄兴、汉奸陈夏影等人。

问:你的BB机是什么号码?

答:我的BB机号码原是901620,后来,就是林立峰接触公安局人员后,林立峰就将他使用的BB机(号码是656835)与我的对调,具体为什么对调BB机,我情况就是不清楚了。

问:林立峰平时活动地点及近段活动情况?

答:林立峰活动地点一般是我家里和我开的服装店以及他一伙人的家里。林立峰从95年春节至今都没有出过远门,都是在上述地点活动。特别是今年4月份至5月份在城关地区活动。

问:林立峰使用是什么摩托车?

答:林立峰平时有开我一部本田125CC ,俗称cbt,本色是黑色,,牌照原是94022换牌后是闽A-84022.

问:林立峰有否参与吸毒,你情况清楚吗?

答:林立峰有同几个朋友一起在家里吸过毒,这是听我女儿说,具体因为我没直接看到,就不怎么清楚。

问:你以上所述是否事实?有否补充?

答:以上所述是事实,现没有什么补充。

以上笔录我看过是跟我讲的一样无出入。

林信容 96.6.7

 

询问笔录

时间:199673日中午2

地点:福清市融城镇产塘街23号楼105室金旺家电修配部

询问人:陈贻忠记录人:薛浩

被询问人:林紫辉

问:你的姓名地址等项?

答:我叫林紫辉,男,22岁,汉族,籍贯:福清:文化高中,无业,家有父:林金旺。母:林珠玉,家住:融城镇产塘街23号楼105室。

问:我们是公安局办案人员,今天来向你了解有关情况,你要如实回答,不得扩大或隐瞒,否则要负法律责任,明白么?

答:我明白。我一定如实回答。

:你认识城关人林立峰。外号:“牛屎“吗?

答:认识。林立峰是我舅表弟。

问:今年以来,,你有否借钱给林立峰?

答:有。今年可能是3月份,林立峰曾两次像我借过钱,第一次借了壹佰元,第二次借了玖佰元。

问:你将两次借钱的经过讲一遍?

答:第一次借钱好像是今年3月初,具体时间是哪一天我记不清了。那是晚上7点多时,林立峰和汉奸(指陈夏影)到我在水南福清师专坡下开的桌球店找到我,林立峰说:“我要和汉奸到高山去玩,你借点钱给我们两个用。“我就拿了壹佰元钱交给林立峰,他们两个拿了钱后,林立峰把钱交给汉奸,汉奸拿了钱就走了,林立峰留在我店里玩。玩到十点多时,林立峰也离去了。第一次借钱的情况就是这样。第二次林丽芳向我借钱是在三月十几号,具体几号我记不起来。那天是下午是三点多,林立峰和汉奸两人来到我的桌球店里找我,林立峰说:”前两天汉奸载着我开我的那部CBT摩托车将一个老伯伯撞伤了,现在那个老伯伯要我两陪玖佰元钱,我们没钱赔,你能不能借玖佰元钱给我。我就拿了玖佰元钱交给林立峰,他们两个拿了钱就走了。

问:林立峰有否讲过多久还钱?

答:林立峰讲过几天就还。

问:你有否向林立峰讨过钱?

答:有。在他们向我借钱后十来天,我曾在街上遇到林立峰,向他要这一千元钱。林立峰说:“过几天再说。”后来在420日左右,我又遇到林立峰,我说:“阿峰,你欠我的一千元钱快还给我。”林立峰说:“我现在也没钱过一段时间我去向汉奸讨。”这次,我没拿到钱后,一直到现在,,我都没有向林立峰和汉奸讨过钱。林立峰欠我的一千元钱始终没有还过我。

问:你以上所说是否属实?

答:以上笔录我已看过和我说的一样。

林紫辉

96.7.3

 

询问笔录

时间:199665日晚6时至7

地点:融城派出所

询问人:

记录人:杨剑平

被询问人:杨雪云女43岁,汉文化程度小学。单位福清市八一钢铁厂,家住八一钢铁厂集资楼4号楼407,丈夫:陈焕辉43岁。今年3月份我与陈焕辉法院判离婚。女儿:陈秋萍20岁。儿子陈夏影 16周岁。

问:我们是福清市公安局,今找你来主要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希望你如实回答问题,不隐瞒事实。否则要负法律责任,你听明白了吗?

答:我听明白了。我会如实回答问题。反映情况。

问:你是否知道你儿子夏影出什么事?

答:我听说我儿子夏影涉嫌绑架小孩案子。被公安机关抓获。

问:你儿子是否有吸毒过?

答:我儿子夏影以前跟社会人学坏,有吸毒过。家里钱也被他花了三四千元人民币,家里人说他也不听。直到上个月差不多没有吸毒了。

问:你儿子经常与什么人来往?

答:我知道我儿子夏影经常与城关林立峰(峰峰)还有渔溪仔黄兴玩,,其他人比较少。黄兴经常到我家与夏影一起玩。吃自己会与我丈夫义文的关系,我都不理他。但他还是赖着脸皮来,我有时会讲黄兴、我丈夫都劝我不要去讲。给小孩一点面子,讲起峰峰他也经常来我家玩,但他家在城关倒是很少在我家吃住。

问:你和你丈夫女儿是否经常不在家?

答:我和丈夫女儿是这样的。我丈夫去年底在南门开几个月火锅店,店一二个月才没开。但他又去做木材生意。所以很少在家里。我女儿在福州仓山超市做营业员几乎不在家里。我现在还在八一钢铁厂上班。四天有一天夜班,上班时不在家,不上班时都在家里,我丈夫三月离婚。

问:今年四月份特别是四月下旬,你儿子在什么地方与谁来往?

答:我记得四月份我儿子陈夏影与黄兴等人有去深圳十多天,讲是去深圳戒毒,但具体什么时间与其他什么人一起去有没有去,住哪里,我是不太清楚。

问:你讲你儿子和黄兴为什么要去深圳?

答:我不知道,听一个叫小妹的讲是去戒毒。

问:你刚才说你儿子前一个月已经没有吸毒了,为什么突然又去戒毒?

答:我不知道。

问:你儿子去深圳,你丈夫有没有给过钱?

答:没有。

问:你想黄兴会不会有钱去深圳?

答:我想他自己都没有什么生活费,还有什么钱去深圳?

问:今年四月份黄兴、峰峰有没有到过你家?

答:有到过我家但什么时间忘记。

问:今天先说到这里,你以上所说的是否属实?

答:我以上所说的是事实。以上笔录本人看过没有错。

杨雪云

9665

 

 

询问笔录

时间:9675

地点:福清市城关法治学习班

询问人:凯生记录人:陈贻忠

被询问人:杨雪云

问:你的姓名等项?

答:杨雪云女43岁,汉族,文化程度小学,现住福清钢铁厂集资楼。4号楼407室。丈夫陈焕辉43岁,女儿陈秋萍20岁,儿子陈夏影16岁,

问:我们是福清市公安局,今天来找你主要是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希望你如实回答问题,不得隐瞒事实,否则要负法律责任,你听明白了吗?

答:我听明白了,我会如实回答问题,反映情况。

问:你是否知道你儿子夏影出了什么事?

答:我听说我儿子夏影涉嫌4.26绑架小孩案件,被公安机关抓获。

问:你儿子陈夏影什么时候被公安机关抓获,你知道不知道?

答:63日我才听说我儿子与黄兴,林立峰,吴章文,几个都被公安机关抓获。

问:你儿子被抓以后,你有否找过什么人,说过什么话?

答:大约在67日,小妹(陈梅芳)打电话到我家,问我夏影有没有在家,我说夏影被公安机关抓了。我说你过来,当时小妹来到我家时,在场的有我母亲,我女儿秋萍,还有我侄阿霖,当时在客厅里,小妹一进来我就问当时夏影、黄兴等到底有没有在深圳?我养儿子也不知道我儿子的心。小妹就回答说,下去有下去,和高山晨仔,吓奇,一起下去,问吓奇,晨仔就知道。”我就问小妹夏影他们几个到底是什么时候下去深圳,什么时候回来?小妹就说414日去,到53日回家,这中间黄兴和夏影回来一次,那么久时间,你难道不知道吗?当时我没有回答,只是对小妹说,反正这事情你没有做(指绑架的事情)与你风珠也没有什么牵连,派出所找你,你就给证明夏影和黄兴与你们几个人这段时间都在深圳。我儿子就会没事了。与你也没什么大事情。你别怕我会去找人晨仔吓奇说好,过三天,你和风珠齐来,晨仔吓奇也来,我们一齐讲好,去派出所做证明,小妹当时犹豫不决,我就说你不要怕,这事情你们没有做,去作证明有什么?派出所那里我担保没事,小妹就说:如果你儿子没大事,我可以去作证,若是有大事情,反正到时派出所找我,我就说有去深圳,别的事(指夏影黄兴回福清那几天的事)我说不知道就是,说后她就走了

问:这之后你有没有去高山找晨仔与吓奇。

答:之后我叫我侄儿阿霖(陈文霖)去高山找过晨仔与传奇,阿霖回来后告诉我,他第三天即69日才去高山找晨仔和传奇,但却没有找到。他只问晨仔的父亲,晨仔的父亲告诉他说公安局有找过吓奇做笔录,吓奇只告诉公安人员说他们是53日后回到福清。

问:你儿子在53日从深圳回来后,在你家里是否发生异常表现?

答:有。今年五月二十几日夏影从外面匆匆回来,说公安人员怀疑我们几个人(当时黄兴、吓肥(黄其泉)小妹等都在我家,我们快走,我就问我儿子夏影有没有干过这件事?(指绑架杀人案)

我儿子说没有,就把衣服平时照的相片等要拿走,我就问我儿子你到底有没有干?没做的话干啥要走?之后我把我儿子单独叫到另一房间问。出来时黄兴就说走,走到那里去,你越走公安越是怀疑,我不走,要走你们走,之后我还是拿了130元给了我儿子还拿了10元钱给黄兴叫他们快走,并把他们带到南门兜坐车。并说反正派出所找你们你们逃避就是。

问:你儿子和黄兴414日去深圳至53日回家,在这期间有否回家?

答:在这期间他们有回家我也会看见?

问:你既然知道你儿子和黄兴他们等都在深圳你为什么还要去找小妹晨仔何奇等叫他们出来作证明,证明你儿子至始至终都在深圳。

答:因为我儿子被抓,我作为母亲我希望儿子夏影没有参加,所以就叫人做证明。证明他人至始至终都在深圳。我错了,希望政府给予从宽处理给我一次机会。我儿子与黄兴在去深圳期间中途确实有回来一次。

问:那你儿子与黄兴中途是什么时候回家?

答:我儿子与黄兴414日至53日去深圳期间中途从深圳回来,来来去去具体时间我也记不清,当时我也想不到他们会做这种事,所以我也没有认真看日期,那时黄兴林立峰经常都在我家来往。平时在家我儿子与黄兴立峰他们三个人都把门关的紧紧的。我好几次叫他们,他们也只是把门开一个缝,当时有时听我侄说他们有吸白粉,我也想不到他们会做出这种事(指绑架)我只是认为他们在房间他们在吸白粉,所以平时我叫他们开门吃饭等也没有在意开门时只开一点点,并且门关时里面都有反锁掉,而且每时每刻都把门关得紧紧,这些我当时也没有注意到为什么。事后想起来还有些怀疑。所以我就叫人做证明,证明我儿子至始至终都在深圳,我错了,我跪下来求求你们,希望政府给予一次机会给予从宽处理。

问:请你认真回忆一下,到底你儿子是什么时间回来?你把他在家的几天详细回忆清楚。

答:具体回来几天,什么时候回来,我也记不得。只是有看见他们几次,我也有叫他们吃饭,其他具体细节的问题也记不清楚。反正他们中途有回来,这我记得。41453日这段时间中途去深圳

问:你上面所说的是否属实?

答:属实,以上笔录本人看过没有错

杨雪云

9675

询问笔录

地点:融城派出所办公室

时间:199665日下午

询问人:林力

记录人:郭成长

被询问人:陈秋萍

问:你的姓名等项

答:陈秋萍女汉19751223日未婚,籍贯:福建,本人身份学生,职业福州市恒丰超级市场领货员,文化程度中专,系福州市钢铁厂宿舍3#407室。

问:你的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答:父:陈焕辉,现在外做生意。母:杨雪云在钢铁厂职业。弟陈夏影无业。

问:你何时在恒丰超市场任售货员。

答:19956月份上旬一直任职电气。

问:你常回自己在钢铁厂宿舍3#407室住。

答:不常,一般换季季节才回福清老家拿衣服。

问:你近一段时间是否回家?

答:我有3.4月都没回福清钢铁厂3#407室自己家。

问:你这次是几号回来?你回家办何事?

答:这次是63日下午才回来,我父亲63日打电话到我恒丰超市找我,叫我回来。

问:他(指秋萍父亲)在电话告诉你什么?

答:他讲家里出事,叫我马上回来帮助煮吃。我有问什么事?他没有说,就只说很急,回来告诉你(指秋萍)于是三日下午我就回自己家。

问:回来后是否听你父亲讲了什么事情?

答:我父亲告诉我,我弟弟夏影因为被怀疑与绑架案件有牵连,我弟弟于52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因为夏影怀疑绑架小孩。

问:你还听你家里父母说什么?

答:我还替我妈替我妈去钢铁厂上班上一天(54日)因此没有听其他什么内容。

问:你还有什么需要补充。

答:没有

问:以上所讲是否事实?

答:是事实。

:以上记录文件你看,看后是否有出入?

答:以上本人看过没有出入。

陈秋萍

9665

 

 

 

询问笔录

时间:1996621下午地点:融城镇守法学习班办公室

询问人:陈贻忠记录人:林安

被询问人:陈焕辉

问:你的姓名等项基本情况?

答:我的姓名叫陈焕辉,男47岁,汉族,籍贯:福清上通,文化程度初中,原职业是福清市民政局干部,现停薪留职在东方真空镀薄玻璃公司任总经理,家庭住址福清融城南环路261407(属龙江街)家庭成员有老婆杨雪云,女儿陈秋萍,儿子陈夏影。问:你因何事被传进守法学习班?

答:我因儿子陈夏影在外做坏事,公安问我事情过程,讲我不讲真话,所以我被送进融城学习班。

问:今天我们公安局人员再次向你了解有关问题,你要如实回答,不得隐瞒和捏造事实,不然你要负法律责任,知道吗?

答:好的,我知道。我会如实回答你们问的问题。

问:你可知道你儿子陈夏影在外面作何坏事?

答:我儿子陈夏影在外作何坏事(意指违法之事)不大清楚。但在9663日公安局机关人员到我家住处搜查时,我才知道儿子被公安机关抓了。我就去问(电话联系)吴祖霖,我儿子陈夏影何事情?吴祖霖回答:“你儿子听说与4.26绑票”案件黏上被绑小孩是我堂妹的儿子。你儿子又是我玩较好朋友,这事叫我真为难“所以我才知是因此事我儿子陈夏影被公安机关抓起来了。

问:让你谈谈你儿子陈夏影今年45月份活动情况?

答:我在964月份与5月份之间白天都基本上不在家,晚上都是10点多或最晚下半夜1点多回家睡,在4月几号或十几号以后约20天左右都未见到我儿子,听我老婆讲是去深圳。在63日公安机关人员到我厝搜查之后当晚,我与吴祖霖通电话询问事情之后,我问老婆儿子是何时从深圳回来的,我老婆讲是八一厂发工资前两天回来的,八一厂发工资是每月9日发的。所以我知道是57日左右与黄兴,另两女的一起回我家的,黄兴,小妹在我厝吃住玩有几天,我在这期晚上、早上上他们常关上门我怕工资不够花用,有过对他们讲:“为什么那男女女门关起,不能在一起,影响很坏,都给我滚,都走。”

问:你儿子陈夏影平时都在家吗?

答:我儿子平时常不家住,都在外面玩,不知干何事?我儿不予回答干何事情。

问:你儿子夏影平时在外你可知住何处?

答:我不知儿子在外吃上处何处。我有时问儿子住那里,夏影就讲住朋友那里。

问:你老婆杨雪云干什么事?

答:我老婆在人一厂工作,白天上班,晚上有晚加班,晚上就在厂里过,好像每三天又一次轮到值班抽水时,就无法回家过夜了。我女儿陈秋平在福州超级市场工作。很少回家。

问:你63日,用电话与吴祖霖通话,祖霖对你讲了那些话?

答:当时祖霖还对讲:想不到这样作,我堂妹儿子426日绑走,听说52日将小孩打死,还将用硫酸泼身,肉都化没,剩下骨,头都揪掉了。

问:你儿子近来4月,5月份间活动情况是否清楚?

答:我因工作忙,后天都去凯辉和南门的店下面上班,是晚上回家,不大清楚夏影具体活动情况。

问:今天就先到这里,以上笔录你过目是与你讲的一样?

以上笔录本人看过无出入

                                 陈焕辉

                                   96.6.21

 

 

讯问笔录

时间:96625

地点:融城派出所

询问人:  记录人:杨剑平

被询问人:林传棋

问:你的姓名等身份情况?

答:我名林传棋。又名吓奇。男,7810月出生,初中文化,无业,家住高山镇后安村后地底

问:我们是福清市公安局办案人员,今找你主要了解有关情况,你要如实回答问题,主动反映情况,不要隐瞒事实真相,和作伪证,否则要负法律责任,,你听明白了吗?

答:我听明白了,一是如实回答问题。

问:你是否认识福清城关人林立峰(绰号牛屎)陈夏影(绰号汉奸)以及渔溪人黄兴?

答:我认识陈夏颖和黄兴,林立峰不认识,我认识他们是在今年4月中旬,由林晨介绍。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今年411日,我同朋友俞明贵(福清三山人)和翁家旺(福清东平人)一起从哈尔滨到深圳,听说深圳做生意比较好做,随便开一间店面就可以赚到钱,当时,我从哈尔滨我姑丈那里出来,带了6000元多钱。对了,我和明贵,家旺到深圳时,明贵和家旺各带一个哈尔滨女孩子,到了深圳之后,我先到深圳关外保安租了一套套间住,房东是一个约27-28岁的女人,叫楼建华,浙江人我和他约定租3个月,预付1000元,另外押金3千元。412日,我和明贵,家旺先回福清走一趟,到福清渔溪时,家旺要去找同学办事,我便去邮电所附近公用电话亭挂一个传呼(1298299209)找林晨(同学朋友),林晨回传呼。我们在电话上聊了一阵子,约定1小时后到福清宾馆见面,1小时后,我和明贵先走,在福清宾馆见到林晨,当时,与林晨一起的叫黄兴,都是林晨的朋友。我们五个人在福清宾馆边聊天边喝茶。后来准备到林晨的同学叫牛屎去睡,因牛屎有客人,就到多福开一间房子住下,那天,我们在多福里谈到准备一起到深圳了,于是过了一天,大约四月十四日,我林晨,王兴陈夏颖,明贵,家旺,去南门搭车,在走时,黄兴带一个女朋友小妹,夏颖带一个小朋友叫凤珠,一起去深圳。四月十五日我们一帮人到达深圳,保安区我的住处当时我的住处还有两个哈尔滨的女孩子,所以说我就这样认识了黄兴和陈夏影。

问:你们一帮人到达深圳后的活动情况介绍一下。

答:四月十五日我们一帮人到达深圳保安区后休息了一下,我就帮他们去做边防证以便到深圳玩,黄兴因没有身份证没有办法办边防证,在深圳玩了头几天在我们到街上玩打电子游戏机。打桌球等等。还商量准备利用凤株和小妹会洗头开个理发店,还商量准备购一支枪,正式的长枪或短枪用来自卫用等等,反正想的事情挺多,但是没有钱,什么事情都没有办成。黄兴/陈夏影等人在我住处住,一切生活费用都是我来料理.417日林晨打电话回家,他母亲叫他回去有事说是他母亲盖房子办评估酒要人手帮忙,第二天林晨林晨要回福清,我因为买枪的事也跟着他到福清打听消息,到福清后林晨先带我到他的同学吓华厝(下瓦窑)介绍并安排我到吓华处暂住二天,他自己先回高山去,这次我没有回高山是怕回去后我母亲不肯让我回深圳。我和吓华晚上到街上玩还到后山顶,凤珠小妹的住处那他们的衣服下去,我在吓华厝住了两三天,大约421日上午10时,林晨又来了。我和林晨到南门乘大巴去深圳。听说吓华也要去汕头她舅舅那里做船工,

问:你继续讲下去

答:我和林晨到深圳之前大约20日左右有打个电话到深圳。当时是黄兴接的。在电话里要将我寄给他的一部传呼机典当掉,准备当300元,急着用钱,我听了很生气。叫他不要当传呼机,等我们回去再说,可是我21日从福清走,22日到深圳保安区我的住处。当时好像凤珠和小妹还没有起床。我和林晨到住处没见到黄兴和陈夏影,我就问小妹和凤珠他们去哪里?他们说黄兴陈夏影去龙岗,黄兴去他舅舅那里借钱,以后他们直接回福清去有事。传呼机当在楼下理发店300元,我和林晨听后火很大,气得大骂了一阵。后来我拿300元去赎回传呼机。过了12天林晨发高烧生病,他母亲也打电话让他回去,于是林晨也走了,剩下我和小妹凤珠,他们两个女人会做鸡(卖淫)在那里也可能接过客人赚过点钱,我和凤珠也同住几个晚上,大约5月底,不是29就是30日。黄兴和陈夏影又突然来了。我见到他们来心里就很不高兴,问他们为什么要回福清,为什么要拿传呼机回去当,他们解释了一通说是回福清有事。但后来又在客厅里单独对我说,不要回福清的事告诉别人,以后如果有人问就讲我们这些人这段时间都在一起。我问为什么这样,他们讲没什么,好像与人打赌一样,我想反正不关我的事,也别追根问底了,大约52日我们就回福清了。

问:你是否知道黄兴和陈夏影这段时间回福清干什么?

答;我不知道,

问:现在你知道了么?

答:我现在有听黄兴和陈夏影在福清绑架小孩,现在被公安局抓起,但具体什么时间不知道,

问:黄兴和陈夏影在你们回福清后有没有联系你和讲什么?

答:大约在510日左右,我和黄兴夏影听讲要去平坛,后来过四到五天我也去平坛玩,我们在一起时没有讲什么。

问:你和黄兴陈夏影以及凤珠小妹到底什么时间回福清?

答:我记得黄兴和陈夏影430日左右从福清到深圳,过了二,三天我们就一起回福清,我是53日到高山的。

问:你以上所讲是否属实

答:我以上所讲是实话。

问:你还有什么补充,

答:我补充一点,在深圳时我们不是利用小妹和凤珠办理发店,而是小妹和凤珠自己提出的,其他没有什么。以上笔录本人看过跟说的一样

                            林传棋

                             96.6.25

        

 公安卷(第二册)4       7本(缺1-3

1 访问林晨记录  1996610

访问林云芳(林晨姐姐)1996621

访问翁乐英记录(林晨母亲)1996621日下午430

 

 

访问记录

时间:一九九六年六月十日。

地点:福清市象山镇后安村后地底6

访问人:郭成长记录人

被访问人:林晨

问:你的姓名,年龄,职业等情况?

答:我名叫林晨,弟弟、细弟。男、今年21岁,家住:福清市高山镇后安村后地底6号,本人文化程度:初中。现在在家待业。现在高山车头日语语言培训班学习日语。家父:林习顺在本市二建公司工作。母亲:翁乐英原在二建高山段建材门市部工作,现停职在家,姐:林云英在家。兄:林传辉因93年正月初一车祸先变植物人。

问:我们是福清市公安局办案人员,今天来找你,向你调查有关案件情况。请你如实提供你所知道的情况,不得扩大或隐瞒,做伪证,否则要负法律责任,你听明白了吗?

答:我听清楚了,你问我什么事情,我若知道,一定会如实反映。

问:那你知道,我们今天为什么找你吗?

答:我不知道,你们找我有何事?

问:你家里有否要开店?

答:都没有开什么店铺。

问:你从今年正月至今,有否外出过?

答:在今年414日去深圳,与418日回家。

问:你怎么对时间问题上说的这么肯定?

答:那天是96414日上午930分,在福清南门岗,乘坐一辆大巴车去深圳,于次日凌晨5时许到深圳时沙湾汽车站。我坐绿色一辆的士车到深圳保安区皇宫半岛酒店门口。打传呼约林传奇(33111118178),传呼复机我呼他过来接我,到他的住处休息,到了上午九时许,由林传奇带我们去福建住深圳办事处办了张通行证,我记得很清楚,这证上的日期是415日。这张通行证我我还在家里放着,不信我去拿给你看(通行证lxvob4892)发放日期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五日起九六年十月十五日,每张手续费50元,钱由林传奇付的,因为我事先没有告诉家里人我去深圳,416日我打电话回家告诉我姐说我去深圳,我姐把电话交给我母接我母叫我回来农历三月三我四姐起厝完工,要回来喝酒,没去会失礼,我就答应会去,明天就回福清,我母亲说我你跑去这么远的地方,为何也没告诉家里一声,我说家里准备开服装店去深圳了解试看服装行情如何,我母听后也没再说什么,要求我农历三月三日前起回,于是第二天(即417日)中午我乘一辆大巴就离开,于418日上午六时许到达福清城关,故我对这个时间记得清楚,我记得三月初三这天是我回来起厝办酒,我这前三天回来的,我是在林传奇租处住了2个晚上,即415日晚416日晚,第二天17日中午就回来,就途中过了一夜,于18日上午到福清的。

问:你与何人一起去深圳的?

答: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今年413日中午12时左右,我在福清二中读初中时的同学名呼陈夏影,他比下一届初中毕业,但他没有念毕业,在校就认识的,陈这天带一个头发比较长,前面头发有一点红色,年约21-22岁,较瘦,经陈夏影介绍我认识了名叫黄兴。陈说我们一批同学好久没见面,今天到你厝玩(陈夏影从前有到过我家2次)我们就谈了在校情况和在家社会的情况。到这天下午2-3时左右,我接到林传奇打电话(5882335)我问他在哈尔滨怎么样?他在哈尔滨开的福耀玻璃代售处业务推销,他说还可以,我问他在什么地方,他说最近都在深圳跑业务,他说你若有空就来这里玩,咱们有年把没碰面,我说可以,他说我的传呼号码是(33111118178)我住深圳,你来深圳就打我传呼,我会去接你,我说若有下去就在这1-2,我会去,他说可以.接电话后,我对陈夏影说1-2天我要去深圳玩,陈说:“深圳我都没去过,听说那里很好玩,我们跟你去如何?”我没有马上答应他俩,他俩也一直恳求,我就只好答应,心想在路上也有伴,旅途也不会闷,因此当晚就计划第二天去福清乘车去深圳,次日上午7时许,我带一套换洗衣服其他都没有带,我身上只有500元现金,当时我骗我母亲去福清,怕我去深圳我母亲不让我去,这天上午7时乘大巴到福清南门车站,我准备去买往深圳车票,陈夏影说:“我有2个女朋友也能带去合适吗?”我就告诉他们说:“我身上只有几百元钱,车费你们自己付。”他们说好的。说后他俩就南门第一楼门口等他们,他们去叫女朋友过来,过约1个小时左右陈夏影带了2个女青年过来介绍我认识,陈夏影的女朋友名叫凤珠,年约18-19,个子很矮,自称是海口人,姓什么具体海口什么地方我还不清楚,黄兴女朋友叫小妹年约21-22岁大名不知,具体哪里人我不清楚,会讲福清话,说后,我就拿了三百元人民币交给陈夏影买车票,那两个女青年也各自掏了一百元钱交给陈夏影手上,去购买车票,每张90,剩下的钱在陈夏影身上,作为途中使用。黄兴、陈夏影去买了几个面包吃,我吃了几片光饼夹,到了十点三十分左右,我们就上车往深圳,到莆田停车吃午饭,每人吃一份10元快餐,就又上车,晚上人家都下车吃晚饭,我们都坐车身上钱都花光了,次日,凌晨5时许,就到深圳沙湾车站,我就去打林传奇传呼,林传奇复机我告诉他说我已到沙湾车场,他说你自己打的士,大约100元,叫他开保安区皇宫半岛大酒店口,我会去接你,我就打一辆的士就到皇宫半岛大酒店门口下车,我付车费100元给驾驶员,等了一会儿,不见林传奇来接我们,我又打了他的传呼,他复机,我说已经到了皇宫半岛大酒店门口,你在哪里?他说就过来了,约十分钟林传奇就过来了,我们步行到了林传奇租处住。走约十几分钟就到了,他的住处在街上,在路上我就把陈夏影、黄兴、小妹、凤珠等人的情况及他们的关系介绍给林传奇,因为林传奇与他们四人是第一次见面,林传奇说你的朋友也就是我的朋友。我们都很疲劳,林传奇的住处有点象套间,共有一个客厅,有一张饭桌一张办公室,一套沙发单人2张,三人一张,一角宿舍,一张席梦思。2个女的就在席梦思床上睡着,黄兴在单人沙发上休息,陈夏影躺在三人沙发上睡觉,我和林传奇2个人躺在一张草席上就在地板上休息,(第三层),当时还有2个男青年见我们到,就把床让给那两个女青年休息,他俩跑到厨房里,在煮早点给我们吃,我们休息到九时左右,就起床。林传奇说你们没有通行证要去办证,就叫我们拿身份证,我们就把各自的身份证交给林传奇,我和陈夏影等三个人坐辆的士车约十几分钟,林传奇带我们到福建住深圳办事处办了张这边通行证,每张50元计250元由林传奇付的钱,的士费也是林传奇付的,多少钱我就不清楚大约20-30元,然后我们三个人办证后从办事处到住处。我们回到住处,黄兴、小妹、凤珠等人还在休息还没醒,另外那2个人还坐在客厅玩,林传奇就介绍给我们认识,说是与林传奇从哈尔滨过来一起跑业务的,一个名叫吓贵(福清人),一个名字记不起来也是福清人,我就去睡觉,陈夏影和黄兴等人就与他们谈天说地,到了下午2时许,我起床与林传奇到菜市场买菜回来,小妹和凤珠二人已经起床在与他们攀谈,我和林传奇去洗菜,黄兴讲:“我听田节宝(福清土话)很好吃,我和陈夏影去买有否有田节宝,等我俩回来煮煮。他俩去后就买田节鱼和配料怀来去煮田节宝,5时许我和陈夏影、黄兴、小妹、凤珠等人救在客厅里吃晚饭,另外2个男青年没与我们一起吃晚饭,对我们的到来好像不怎么高兴,到了晚上,那两个男青年就在有席梦思的宿舍里睡。小妹和凤珠二人躺了一张草席再另一间放旧东西的间里,放在地板上睡觉,陈夏影躺在大沙发上睡觉,我和黄兴、林传奇说等人用2张草席在客厅上睡觉,第二天416日早上吓贵和那个人起床出去了,我问林传奇说他俩去哪里了,他说去办事情,我说你有否出去?林传奇说:“你刚好这里,我陪你玩2天。”我说:“我来时家里人还不知道,我要出去打电话。”说后就到楼下有一家电话亭,打了电话回家,由我姐云芳接,我告诉他人在深圳,他就叫我母亲接电话,我母亲问我讲:“干什么跑去深圳。也没与我商量。”我骗他说:“准备到深圳,了解一下,服装情况如何,如果形势全好,吓姐(堂姐)开的店,她准备脱手,咱们去接过做。”我母亲说:“你情况了解后马上就要回来,这三月初三、四姐办完用热(土话)就新历是420日之前,你一定要赶回来,要不失礼人家。”我就答应了,因为我身上没有钱了也不能回家,身上只有90多元钱,我打完电话上楼告诉他们要回家吧,准备赶回家家里有事,林传奇说没玩几天就要走,很可惜。我听后就问陈夏影、黄兴二人你们有否回去,因为我知道他们身上没有什么钱,最多不会过200元钱,那俩女的不知身上有多少钱,所2人我才唤他们回去,但他们说不回去,这里什么地方都没去,很不值,玩几天,我们在回去,林传奇也没说什么,黄兴、陈夏影林传奇与我就到楼下打电玩和游戏机玩了一个钟头,黄兴就回住处,林传奇就带我和陈夏影到附近一家服装店玩,林传奇还买了一条裤子给我,说是给我的见面礼110元。陈夏影也没买什么,我们就回到住处,就闷在宿舍,大家坐着吃晚饭,因为大家下去时都没带钱,我也不敢向林传奇借钱,只好坐在宿舍里,林传奇也没有主动说带我们去外面玩,第二天上午十时许起床,他们几个人都还在睡,我和林传奇吃过饭后,就一起到深圳火车站边的汽车站,坐中午12点多的大巴,这车票还是林传奇买的,这时林传奇问我说:“他们四人有否带钱。”我说:“他们可能也没什么钱。”林传奇说:“他们在这里玩,光吃的伙食费也不多,就让他们玩几天伙食费也不用他们付,你放心走,你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说后我就上车了,他也回去了,我于418日到了福清城关,然后坐中巴到象山,到村口时,我就下车回到自己的家,到420日帮我四姐家办席做一些零碎的事情,当时还拍录相我记得特别清楚。我在家里楼上玩时,从窗口看一辆车行到我家门口路上,林传奇就下车,我就跑到林传奇旁问林传奇说:“你回来了,他们四人哪?”他说与我一起回来,车到福清城关就下车走了。

问:请你认真回忆,林传奇何时回家的?

答:我记不清楚,林传奇是何时回家的,林传奇、黄兴、陈夏影、凤珠、小妹是否与他同一天会到福清城关的,我也没有亲眼见到他们不知是真是假,我记不清楚,在我见到林传奇回来后,过约5-8天,大概是五月二日后,这个时间的一天下午4-5时左右黄兴、陈夏影、小妹、凤珠等人到我家,我当时在楼上玩,听到陈夏影叫我的名字,我就下楼,见到他们,就叫他们到楼上玩,几个人就在楼上玩,当时林传奇在我家我们几个一起唱卡拉ok玩,当时他们都在我家里过夜,我又跑到象山街租了三片镭射片给头脑看晚上又载我家过夜,我们四个男的用草席打地铺,一起睡(三层楼大厅),那两个女的在我原来的三层房间里睡,第三天上午九时左右陈夏影讲他们要去玩叫我一起去,我说我母亲不肯,他们在我家走后到小山东码头,我就回家,林传奇也没有去,到傍晚5时左右,我的同年毕业隔壁班(初三)93界城关人陈铮打我家电话,问说陈夏影有否在你家?我说他上午已经走了,他说我明天可能到你家,我说干什么,他说要去平潭,我没告诉陈铮,陈夏影等人也去平潭这件事,他问我你去不去?我说明天试试不知家里同不同意,说后就挂了,到了第二日下午2时,陈铮坐车经过见到叫我也去,齐去平潭,林传奇也在边上问我你去不去?我说去平潭如何?好玩我也去,这时传奇的母亲叫林传奇你去哪儿?要去田里插秧,我母亲她叫他,就劝林传奇先回家,要去的话等明天去,你若硬要去,你母亲会怪我,林传奇还在犹豫不决,车主在催我们快定,我就上车。陈铮就介绍二个人给我认识,一个叫吓峰,另一个叫大目,讲都是城关人,车到象山,我们就雇22轮摩托车,我和吓峰同坐一辆,143和陈铮一起坐一辆摩托车到小山码头搭渡轮去平潭,到小山东码头时,林传奇也雇一辆二轮摩托车到,我们五个人一起搭渡轮到平潭,大目说这个是谁,还不知道这么多人有地方睡吗?我说他是住旅社或是晚上返回没关系,你何必叫什么,他说那到了在打算,我们到平潭城关时。大目就去打平潭吓弟的传呼,他夏在家,大目就带我们到吓弟家这时约下午时左右,吓第也租在三层楼,共有三房一厅,一厨房一卫生间,陈夏影和黄兴、吓弟等人在一间卧室看录像,我们就一起坐下来看录相,是陈龙主演,过了约一个小时,林传奇问我回去如何?因为房间只有一张床和一个草席,住下来的人比较多,就吓弟说现在回去,有否渡轮,吓弟说现在回去又等跟晚才有渡轮回去,既然来了等晚晚上我带你们去海坛歌舞厅玩再说,我们就吃晚饭饭,小妹与凤珠不知在何处,由大目和夏影、黄兴、陈铮、吓峰、大目、传奇、吓弟等人,传奇吃完饭后,吓弟的老婆也去换衣服我们就一起去歌舞厅玩,后来我、吓峰、黄兴、夏影、传奇、及吓弟就到吓弟家,大目开吓弟的旧吉普车,陈铮说:“吓峰到亲戚家睡。”过约半个小时的,大目又开吉普车送吓峰,陈铮等人过来玩,陈錚三个人只有一张单人床,原来是睡的,我和传奇、吓峰、大目陈铮等就乘大目开的吉普车回来,车到我家陈铮说要在我家里过夜,结果他们把车停在我家门口,在我家过夜,第二天,大目开吉普车送吓峰回福清,到了下午5时大目又开吉普车和吓峰到我家,我和陈铮也上车,到了小山码头被边防人员查,和大目也被抓了,吓峰、陈铮就回城关,我一也回家了,从此以后,我没有见过他们一面。

问:你当时到平潭城关吓弟住处这时有否见过小妹、凤珠?

答:我们都没有见过这两个女的,也不知道他们在那里。

问:请你认真回忆一下,传奇是什么时候从深圳回家的?

答:我在传奇从深圳回家的第三、四天具体什么时候我记不清楚,我和传奇在我村背后的薛港农场照过一张合影,当时照相机含有自动时间,这张照片在我家里,我可以给你们看这张照片的时间是:96.5.8。是我和传奇同坐车一辆cbt二轮摩托车上照的,但传奇从深圳归来时是否中途去别的地方,或有否与黄兴、夏影、小妹、凤珠等人一起从深圳回来我就不清楚。那天黄兴、夏影、小妹、凤珠等人从深圳回来到我家玩,当时我也没去证实这件事。我和传奇一起在薛港农场照相,第二、三天左右黄兴、夏影小妹、凤珠等人才到我家玩,还住了2个晚上,第三天早上他们才去平潭的。

问:你把去深圳用的通行证和那张与传奇合影交给我们如何?

答:你们去拿吧,扣押林晨边境的查张LXYO1344892。一张林传奇和林晨合影照片,照片上有96.5.8的字样粉色相片。

问:你与黄兴、夏影、传奇、小妹、凤珠等人从去深圳到去平潭这段时间里,你们相互之间有什么约定?

答:都没有。

问:你认真回忆一下,你今天反映的他方是否有出入,允许你补充更正,如果无中生有作伪证隐瞒不报要负法律责任的,你听清楚了吗?

答:(约过了十几分钟)没有补充,或更正。我讲的都是事实,如果无中生有作伪证隐瞒不报我愿受法律对我的制裁。

问:你讲的是否事实?

答:是真的是如我上述的一样。

问:上述记录你有否看过,有否出入?

以上记录我已看过,没有出入,记录无误。林晨   96610

 

 

访问记录

时间: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一日中午

地点:福清市高山镇后安村后地底6

访问人:林安记录人:

被访问人:林云芳

问:你的姓名年龄职业等情况?

答:我名叫林云芳女现年28岁,家住:高山后安村后地底6号,本人在家,文化程度:初中。父:林习顺  . 母亲翁乐英现在家,远在高山镇剪裁经管部职工,弟:林辉,因车祸残疾躺在床上。二弟:林晨待业。

问:我们来向你调查有关案件情况,你所知道的情况,不要扩大隐瞒,否则要负法律责任,你明白吗?

答:我会如实反映,若有隐瞒作伪证我愿受法律制裁。

问:你弟林晨在今年什么时间有否出过远门?

答:我弟林晨在今年旧历三月初三之前与他同学一帮人到深圳的,具体准确时间我记不清楚,他怎么去深圳我家里人也不清楚,我和母亲在家里,有一天没见到我弟林晨,那天我在家里,接到林晨的电话,我问他在那里?林晨说:“我刚到深圳,你不要担心。”当时好像我母亲在旁边,听说是我弟打电话,就接过去与我弟对话,要我弟回来,说四姐家里起家完工,三月初三办,要叫他回来吃酒。我弟就答应,过了三天我弟就回来过一、二天。因为是三月三日我弟与我们一起到四姐家吃完酒,具体准确时间我实在记不清楚。

问:你弟林晨是一个人从深圳回家还是与谁一起回家的?

答:我见他是一个人回来,途中有否什么人与他结伴同行我就不清楚,他回家时也没有过问。

问:你当时是否知道你弟林晨是谁一起去的是深圳的,住在深圳什么地方?

答:我当时在电话听林晨讲是与同学一起在深圳,具体是他的那个同学我就不清楚了,具体住在深圳什么地方,我也不清楚。

问:你认识林传奇这个人吗?

答:他是我们家人,我叫他父亲做六伯但不是很亲的。

问:你弟与林传奇关系如何?

答:以前传奇有在家时,都经常到我家玩,唱卡拉ok。他与我弟林晨关系很好。

问:在你弟林晨去深圳时,林传奇人在何处?

答:我不清楚。

问:在你弟回家,准备三月初三日去你四姐家吃完工酒之前后一、二天时间里,你有否见过林传奇?

答:没有见过林传奇的影子。

问:你弟林晨是一个人从深圳回来还是别人结伴回家。

答:我不知道,回家时我见到他一个人回来。

问:林传奇有否与你弟林晨一起回家的。

答:没见过林传奇,他家就在家后,就偏一条路,若有与他一起回来,我也会见到的他的面,但在我弟林晨回来那前后23天我没有见到他的面。

问:你弟在深圳,接过几次电话?

答:我只接过那次电话,没他人在深圳叫家人的,后来我母亲就到电话,说他回来,三月初三日去四姐家吃完酒,除此外,我没接到过他从深圳打的电话。当时我弟有告诉我,他住的地点的电话号码,我记后,也没有打电话给他,不知后来在什么地方了。

问:你弟林晨后来有否再去深圳?

答:吃完酒后过约一、二天,那天我在家玩,见到他,他对我说:“我准备再下深圳,前次没玩就回来,没去逛清楚,到底深圳有什么便宜。”我说:“你做服装店到底坐怎么样的。”当时我说后,他在面前一辆车就走了。只有他一个人上车,不知道城关有否与谁一起去,或许没有去深圳,过约23天他就回家,不知我母亲有否打电话叫他回来,也不知我弟有否从深圳打回来的电话回家,我也不清楚,因为我没接过我弟从深圳打回来的电话,他的电话当时有告诉我,我有告诉我父母,但不知我父母有否打电话去叫他回来。我记好像是说我弟在深圳发烧,在深圳只玩一、二天就回来,这个情况是在我弟回来之前还是之后,我不清楚,当时有听我母亲说林晨在深圳发烧。我弟林晨回家后有否再外出,我记不清楚。

问:这次你弟有否与何人从深圳一起回家。

答:我不清楚。

问:你的第二次从深圳回来后有否打电话去深圳?

答:我不知道。

问:你家人有否打电话去深圳?

答:我可以保证绝对没有打过深圳的电话,但不知我父母有否打电话去深圳,第一次我弟去深圳打电话回来,我接过一次之外,我根本没有打电话到深圳的,也没有打电话给他。

问:你弟林晨现在何处?

答:我不知道。

问:你弟第二次从深圳回家后有的去城关等地玩?
答:我不知道。

问:你今天所说的是否事实?

答:是事实。

问:上述记录你有否看过,有否出入?

答:以上记录经本人看过没有错。林云芳  96.6.21

 

 

询问笔录

时间:1996621日下午430

地点:福清市高山镇厚安村后后地底6

询问人:郭成长记录人:薛浩

被询问人:翁乐英

问:你的姓名等项?

答:我叫翁乐英女  43岁汉族籍贯:福清、文化:初中职业:务农。家住:福清市高山镇厚安村后地底6号。

问:你的家庭成员?

答:丈夫:林习顺  53岁福清市二建公司

女儿:林云芳   26岁务农

大儿子:林传辉24岁因病在家

小儿子:林晨  21岁无业

问:我们是公安局的办案人员,今天来向你调查有关情况,你必须如实回答问题,不得隐瞒或者扩大,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处罚?

答:我一定如实回答,如果说假话,欺骗你们,我愿接受法律的惩罚。

问:今年以来,你儿子林晨有否离开福清外出?

答:我儿子林晨在今年农历三月初三(96420日)前五、六天去过深圳,具体几月几号记不清楚。

问:林晨何时回来?
答:是在农历三月初三前两两天回来的。

问:林晨回来后有否又去深圳?

答:有去深圳。

问:什么时候去的?

答:是在农历三月初三后一天去的。

问:你记得清楚吗?

答:记得清楚。因为农历三月初三是建房子办酒席,林晨在喝完酒后第二天就去的。

问:林晨第一次去深圳时是否有跟谁一起去的?

答:在林晨去深圳的前一天晚上,他的两个同学(名字不懂)还在我家里过夜,第二天他俩和我儿子林晨一起走了。我当时还不知道他去那里,到了第二天我儿子从深圳打回电话,我才知道他去了深圳。因此我在电话里叫他回来参加我四的酒席(建房完工酒),所以他才回来。

问:林晨在第一次回福清时有否和谁一起回来?

答:我只看见他一个人回来。

问:在他回来之后有没有什么人到过你家找林晨?

答:没有。

问:你是否认识林传奇?

答:认识。他是我远房堂侄子。她在哈尔滨搞汽车玻璃销售业务,他和我儿子林晨经常在一起玩。

问:你是否知道你儿子住在深圳什么地方?

答:我儿子住在什么地方我起先不知道,当时他有留一个电话号码,但这个号码我忘记了。在他第一次从深圳回家后,有告诉我他是住在林传奇那里。我就问林晨说:“林传奇在哈尔滨,怎么会在深圳?”他说:“林传奇从哈尔滨到深圳玩的,因此我们才住在一起。所以我当时也没有再去问他了。

问:你儿子第一次回来时,有否与林传奇一起从深圳回来?

答:林传奇有否回来我不知道,但有一点我可以肯定我没见过林传奇。因为农历三月初三我,没有见到林传奇有去我家,只见他的父母在喝酒。第二次我儿子说要去深圳,他说要去看深圳的服装行情,我当时也没有去阻挠他。他也是一个人去深圳的。

问:你怎么知道你儿子是一个人去深圳?

答:我儿子第二次去深圳的那天早上也就是农历三月初四的早上,他当时也在四婶家里吃饭,我当时还在我四家帮忙收拾桌椅,准备还给人家时,我儿子说他要去深圳,说是下去了解深圳的服装行情,我就说,你去就去,不过不要去的太久,去两三天就要回来,他说后就在我家后公路旁一个人拦了一辆过路的汽车就走了。但不知在城关有否与谁一起去深圳的。

问:你儿子第二次去深圳共去多长时间?

答:我儿子从去深圳到回来大约有三至四天时间就回来。

问:他为什么回来?
答:当时我儿子准备第二次去深圳时就有点感冒,他到深圳时,我记不清是他打电话胡来还是我打电话下去,在电话里,我听见他声音有点变样,就问他,为什么声音会这样,他说发了烧,我就劝他回来,所以,第二天他就回来了,我问他说:“你病了,阿其(林传奇)有否和你一起回来?”他说阿其没有回来。当时我看到他的脸色很很难看,很苍白,我就跑去拿药给他吃。

问:你儿子回来后有否打电话到深圳找人?

答:当时我儿子回来时候,也有打电话到深圳找林传奇,深圳那边也有电话找我儿子,据我儿子说是林传奇打的。有几次打电话约好过几分钟或在什么时候传奇会再打电话过来叫我去找传奇的父母或他家里人来接电话。陆陆续续打了好几次电话,具体的准确时间我实在记不清楚了。

问:为什么传奇家里人在这段时间内这么常打电话找传奇?究竟有何事?

答:在我儿子第二次回来时,传奇的母亲问林晨,为何她的儿子没有一起回来。我儿子对她说,下面还有人跟传奇在一起玩。她母亲就着急了,说:“家里的两倍车都买了都没有人跟车都没有人帮忙。”于是传奇母亲就叫我儿子帮她打电话到深圳找传奇。所以,传奇母亲就常来我家打电话去深圳催她儿子回来。

问:你儿子回来后有否去过哪里?
答:我儿子从深圳第二次回来后一直到传奇回来后过约一段时间(约七八天)才和传奇几个人去平潭。当时在这之前我儿子的同学,两个男的,还带两个女的在我家过了一夜。后来就走了。过了一两天。我儿子和传奇不知道怎么搞的也跑去平潭。当时有一辆车停在我家后面,一个男青年过来叫我儿子去平潭玩。

问:你是否记得林传奇是什么时间回来的?

答:在四月底时,传奇的母亲还在我这里打电话催她儿子回来,过约一两天左右传奇才回来。

问:你还有什么补充说明的?

答:有的时间我记不清楚,现在的记忆有可能将时间记得颠倒,但不是我故意说谎话,你们要原谅。

问:上述所说是否属实?

答:属实。

问:上述记录你有否看过,有否出入?

答:上述记录我看过没错。翁乐英   96.6.21

 

公安卷(二)5

 

询问证人记录

地点:高山派出所办公室询问人:林安

时间:96621日下午记录人:郭成长

被询问人:刘雅英

问:你的姓名等项?

答:姓刘、名雅英女汉族、51岁、文化:文盲。农民、已婚住:本市高山镇后安村后地底20号。

问:你与林佳旗是什么关系?

答:林佳旗是我第四个儿子。

问:你儿子林佳旗什么时间出门、什么时间回来。

答:我儿子林佳旗于前年8月(农历)初跟我小姑,林尾妹去哈尔滨做玻璃生意,到去年6月初七前后,因我丈夫母亲病故,他回来1次,几天后丧事过后又回哈尔滨,由去年6月丧事以后出门一直到今年316日,上午才回来,到家回家时我家人正在吃午饭,到家时我上看见他一个人下车,我当时正在洗衣服。

问:你儿子林佳旗回家后是否问你谈讲什么?

答:佳旗回家时我有问他你为什么在哈尔滨姑姑那平时好好的,为什么跑回来,佳旗就告诉我从姑姑家借了一笔钱出来,自己做生意,具体佳旗也没有讲详细,到这次公安人员下来调查后我才追问他,他告诉我说生意门面还未找成,向姑姑借的钱用完,是他同林晨怎么联系,如何去深圳,我具体不清楚,因为佳旗从哈尔滨回来没有直接回家,到316日(农历)由深圳回来我才知道,当时林佳旗有深圳回来时告诉我是由深圳回来。

问:农历316日林佳旗回家时是几个人回家?

答:在农历316日吃午饭时,我在洗衣服,林佳旗一个人在我家的马路边下车。

问:你儿子林佳旗去深圳同谁一齐去深圳?

答:林佳旗在那次公安人员来调查后,我父母一再追查后,才告诉我们讲是同林晨一齐去深圳。

问:你儿子佳旗去深圳时你知道吗?是从哪里去的路线怎么走,去多长时间?

答:我不知道这些事。

问:你儿子林佳旗平时玩得最好的朋友是谁?

答:最好的朋友就是林晨,其他朋友我不知道。

问:你儿子林佳旗由深圳316日(农历)回来后,还有出过门没有?

答:有,我儿子林佳旗在新历511日或12日下午1点左右,因为那天我家插秧,佳旗帮我们插秧,这时林晨到田里唤我儿子去平潭玩,上车时,我看见林晨坐在车上,他先走,我儿子因为我不让去,后来他坐什么车去我没有看见,当天晚上我儿子和林晨都回来,到平潭什么地方玩我不知道。

问:佳旗从他姑姑那借多少钱你知道吗?

答:我不知道。

问:你在三月十六日(农历)之前什么时候在何地看见过林晨?

答:大约在一个星期左右,我在我家和他家之间的马路边看见林晨在那里玩,在农历三月三日我四姐回来办房屋落城时,我看先林晨在帮忙端盘子。

问:林晨在帮忙端盘事后,林晨是否在见到过?

答:有,在三月三日(农历)之后,我在家时,林晨告诉我佳旗在深圳因此我一直追问林晨,林佳旗在深圳干什么,林晨骗我讲:他在深圳跟一个老板做装修,后来有讲准备自己做生意,但做什么生意他还没有决定。因为我一再要求林晨帮助我叫佳旗回家,因此在第二天傍晚我儿子佳旗就打电话(由深圳)林晨家,由林晨叫我过去接电话,我到林晨家后谈了一会儿,林晨家电话响先由林晨接后叫我接是佳旗由深圳打上来,在场有林晨,我接电话后,就问佳旗,你几个人在深圳,他回答讲:只有一个人在那里,我就叫佳旗快回来,他也答应回来,过几天于53日他就回来。

问:你看接电话时间是几号?具体记不住。

答:是428日,427日我去问林晨。

问:这时间你是怎么记的?

答:我也不清楚,我记得42728日是大概具体时间记不清楚。

问:你刚才说过,与53日(新历)林佳旗回来之后,你不知道佳旗去深圳,而刚才又说427日左右去查问林晨,已知道佳旗在深圳,这是为什么,哪句话是真的?

答:我后段说的是实话,我于427日左右已听林晨讲,佳旗在深圳,已知道佳旗在深圳。

问:佳旗在深圳何地知道否,是否知道干什么违法事情?

答:不知道。

问:你儿子佳旗在深圳开支资金那里来?

答:由我姑姑那里哈尔滨借钱去深圳花,具体他姑姑那里借几万元我不知道。

问:你儿子53日回家后,有什么人到你家找你儿子。

答:只有林晨到我家找过我儿子。

问:你儿子佳旗由深圳回家后,还同你讲了那些话?

答:我记得前后都说了。

问:以上记录所讲的是否事实?

答:以上所讲是事实。

问:以上记录说一遍给你听,你听后是否错?

答:以上记录我听后没有错。

被询问人:刘雅英    96.6.21

 

 

                               询问笔录

时间:9665日晚930分至1030

地点:福清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询问人:翁乐英

记录人:杨剑平

被询问人:许学斌、男、现年20.文化程度:初中。无业。家住:福清市融城镇下瓦窑41

问:我们是福清市公安局办案人员,今天找你来主要了解有关情况,你要如实回答问题,否则要负法律责任,你明白了吗?

答:可以,我听明白了。

问:你是否认识城关人林立峰,外号:“牛屎”、陈夏影外号:汉奸、渔溪人黄兴这几个人?

答:我都认识他们三个人,立峰、陈夏影、以前都在二中读书,渔溪仔黄兴从去年开始就认识,他与汉奸(夏影)、立峰一起玩,我与他们三个人以前经常在一起玩,他们三个人以前都有在我家过夜过。

问:今年4月份你在不在福清?

答:今年418日我跟我舅舅陈佳宝海口人,约40岁。在福清做海运去广东汕头,我和舅舅是乘大巴车去到汕头,我舅舅的船上(货船)过日子,我是520号回家,也是乘大巴车回来(与我舅舅一起回)。在广东汕头住了一个月左右。

问:你能否准确记清楚具体何时去广东,何时回来?

答:我肯定是在420日之前不是18号就是19号去广东的。肯定去一个月才回来。

问:你去广东之前几天活广东回来后几天是否见到立峰、夏影、黄兴这三个人?

答:我去广东前后几天都有见到“牛屎”(立峰)夏影,黄兴没有见到。

问:你去广东回来后,有没有听说(家里人或朋友)这三人有到过你家玩?

答:没有听说。

问:你是否知道立峰、夏影、黄兴这三个人有吸毒过?

答:我知道夏影(汉奸)、黄兴有吸毒过,立峰到没有听说过。

问:你以上所说的是否属实?

答:是属实。

以上笔录本人看过,没错 .      许学斌  1996.6.5

 

询问笔录

时间:1996621日上午

地点:福清市宏路守法学习班(融侨)会议室。

询问人:杨剑平笔录人:林平

被询问人:许学斌(吓华)

问:你的姓名等项?

答:我的姓名叫许学斌,又叫吓华。男、现年20岁。文化程度初中。待业。汉族。籍贯:福清家庭住址,融城镇下瓦油41号(融北村6队)父:许金春母:林玉英兄:许学霖姐:许雪琴本人未婚。

问:我们是公安局办案人员再次找你了解问题你要如实回答。不能隐瞒和捏造事实过程?

(作思想政策工作30分后)。

答:(点头表示回答)我会回答你们提的问题。

问:你是否认识林成,林传奇、黄兴、夏影(外号:汉奸)林立峰吗?

答:我都认识他们。

问:你在去年可有帮别人去讨债过?

答:我记得时间约在11月左右曾帮“汉奸”(夏影)讨过一次债。

问:整个过程详细清楚如何讨债?

答:我在家里接到“汉奸”打给我传呼,在电话中汉奸叫我从前面会和,一起去的吓肥,黄兴、林成、陈夏影(汉奸)一起去到官塘乾后面一个志建家讨债。当时是白天去的,汉奸讲志建我、我4-5仟人民币,到志建家时,汉奸与黄兴二人进家,我与林成、吓肥、外等,汉奸出来讲:“人不在,钱未找到”我们几个就回了,我只这一次和“汉奸”讨债。

问:汉奸是否许诺帮讨债后,分钱给你?

答:我未有分到钱“汉奸”也无许诺给钱于我。

问:你是否记得林成、陈夏影、黄兴、林传奇等人去过深圳之事?

答:我是在今年417日左右一天林成、林传奇(吓奇)到我家时,林成对我讲:“刚从深圳回来,是与汉奸、黄兴还有俩个女孩子一起去的深圳是家里人叫我回来喝酒,吓奇先在你家睡一晚,汉奸、黄兴还在下面(指深圳)。吓奇他在我家吃住二、三天。到419日左右林成与林传奇一起到深圳去后,我与420日与我舅舅陈家宝一起到汕头到521日才回家。

问:你在今年4月份之间在家时是否与深圳汉奸、林成等人通过电话?

答:我在417日左右天吓奇说刚从深圳回福清我家时,我见吓奇在环城路公用电话上与深圳,陈夏影一帮人通过电话。我记得我本人未与深圳林成、陈夏影、黄兴等人通过电话。我家人在这其间也未讲过有深圳电话之事、

问:在今年416日这天定有深圳来电话找你过?

答:我记得未有此电话,家里人是否接到就不知道了。

问:以上笔录你过目后,是否记正确?

答:补充一下,我在9651日在汕头打一个长途电话给深圳林成、林传奇亲手接到我的的电话我与林晨又谈了几句话。我问林晨在那里干什么?林晨回答时玩的。

问:在深圳林晨电话号码多少?

答:记得是07557806611

问:是否还在通深圳林晨电话

答:在51日前几天约是在423日左右还在汕头,与深圳07557806611通过一次电话,这次是黄兴接电话,林晨来接我问林晨在么?答:不在,问黄兴你戒了么指吸毒,我人很厌(不想待下去意思)真想回去。

问;以上笔录你过目是否正确?

答:以上笔录本人看过没有错误。

许学斌

96.6.27

 

询问笔录

时间1996622日下午3时至四时

地点:福清市融城派出所

询问人:郭成长   记录人:杨剑平

被询问人:林梅英,女,现年48岁小学家庭妇女,家住福清市融城后山。

问:我们是市公安局办案人员,今找你来主要了解相关情况,希望你如实回答问题。不得隐瞒事实和作伪证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答:我听明白了。我一定如实回答问题。

问:你的家庭情况你先介绍一下。

答:我一家共6口人,婆婆一个林秀株78岁,丈夫许全喜,男49岁现在小北街做外口管理。大女儿许素琴,25岁去日本自费留学。未归二儿子许学林90年去日本留学未归,三儿子许学斌待业。

问:你是否知道你儿子许学斌有什么违法事?

答:不知道

问:你是否知道你儿子许学斌经常一起玩那些朋友?

答:我知道我儿子许学斌有玩一帮朋友,但名什么不知道。今年6月初公安局到我处抓人后来才知道被公安局抓去的大月绰号吴章文,还有一个牛屎(林立峰)以及渔溪仔黄兴,平时一起玩的还有自家的小孩。

问:你儿子学斌与你弟家  做什么?

答:我弟家保(41岁)在海口海运公司做海运,去年他与一帮朋友卖一条船,在广东汕头做运输我儿子学斌正当没事干,于是我弟叫他去汕头学做轮机,每月准备800元雇他,我和我丈夫都统一学斌跟他去。

问:他再回忆一下你儿子到底是什么时候跟你去汕头的?

答:今年45日清明节过3天或5天我弟家保以汕头回来。这是我45日清明节去海口祭墓时,听我弟媳碧玉讲的(我弟在海口公社后面)我弟此次从汕头回来是轮休。最多只有一个星期最多不会超2-3天,(只有海很大才会拖延时间去)我证明我弟家保如果回来是8天,那么去汕头就是18日,如果回来的时间是10天(不含超过10天)那么去汕头就是20日,所以我可以肯定我儿子学斌跟我弟家保去汕头不会超过420日。

问:在你儿子许学斌去汕头之前你是否知道你儿子的朋友在你家里住过?

答:我都在家里做家务,每天都在家里,从来没离开家里过,我儿子许学斌去汕头之前,我证明没有什么人(我儿子的朋友)来到我家里,更没有在我家吃住,我儿子去汕头前一天中午,我还到他的我是去看他正在收拾行李,那时没有看到他的卧室有外人。第二天下午3时多,我弟家保带我儿子乘大巴车去汕头。

问:你再好好回忆一下,在你儿子学斌去汕头前二,三天时间到底有没有什么人在你家里吃住?

答:我没有印象,这时间如果有人在我家吃住的话,我会记得起来。因为我家盖四层半,我儿子住二层。我和我爱人也住二层,三层以上都是房间没有床,都没人住。一层是我婆婆住,我儿子与我们都是一起吃饭的。

问:你儿子学斌去汕头后中途有没有回来过?

答:我儿子学斌去汕头后,中途肯定没有回来过,也没有外人来过,这一点我可以肯定。

问:你以上诉说的是否属实?

答:我以上诉说的全部是实话。

问:以上笔录是你自己看还是读你听?

答:我看不太懂,你们念给我听。

以上笔录向我宣读过,时我说的。

林梅英

96.6.22

 

访问记录

时间:1996622日下午

地点:融城派出所

访问人:林安 记录人

被访问人:许

问:你的姓名 职业等情况?

答:我名叫许经春,男现年50岁,家住融城镇融北村下瓦室41号,职业本人现在城关派出所外协管员,文化程度高中一年,家有女:林秀妹,在家,妻子:林梅英,在家料理家务。长子许学现在日本自费留学。次子许学斌,现在家待业。长女:许素琴在日本自费留学。

问:今天叫你来是向你调查有关案件情况,你如实反映当时实际情况,不许夸大或隐瞒,否则你负法律责任,你知道吗?

答:我听清楚了。

问:你儿子许学斌(吓华)今年什么时间有否出过远门?

答:在今年四月十八日左右,我儿学斌跟其舅舅家保(海口后洛村人)去了东汕头说,去了一个月零2天才回家。

问:你儿学斌为何跟家保外出这么久时间?

答:家保是海运公司海员,船在广东海口运货,当时家保轮休回来过清明节后,准备下去汕头,我就学斌跟他去学驾船,去试一段能否适应。那天还是我带我儿子学斌在南门与家保一起乘车去汕头的具体时间是四月十八九日的一天中午。这条船是沙石只,有时也运瓷砖到福清,但这段没运过瓷砖,具体在什么地方运货成晓石清楚据家保说在东都运货。

问:你儿学斌从福清到汕头之后,有否回过家?

答:去了一个月零两天后,才和他舅舅家保一起回来,他舅舅与学斌齐到我家,这在与回来这段时间只回家一次。

问:你儿子学斌的同学朋友有二,三个会常到我家里找学斌一起玩,但名叫什么,哪里人我也不清楚。大概这二三个人年约20岁左右。

问:你平时是否都在家里睡觉?

答:我平时都在家里,除非所里有查外口晚上我绝对都在家里。

问:请你认真回忆一下,在你儿子学斌跟其舅家保去汕头的前后一,二天,有否发现你儿子学斌的同学,朋友,在你家玩,或过夜?

答:在我儿子学斌去汕头的一二天,我根本没有见到我儿子学斌的同学,朋友到过我家玩,找过我学斌,我家里只有一楼和二楼有打床铺,学斌与我同住二楼,他与我对面门,根本没人在我家过夜,若有我一定会发现。之后我儿子去汕头之后,他的同学,朋友有来找我儿子学斌他不在,也会在我家玩,更不可能我夫妇会让他们在我家过夜,也会在我家玩,更不可能找夫妇会让他们的在我家过夜,因为我根本不认识我儿子学斌的同学朋友,不可能会去接待他们。在我儿子学斌去汕头的前后的一两天时间,根本没有人到过我家,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晚上,我妻子还到过学斌的房间帮他收拾第二天去汕头的行头。都没发现我儿子学斌的同学朋友在其房间里过夜。我那几天时,也都在家吃饭,也没见过有客人是我家里吃饭。确认说我敢肯定没有人到过我家住宿或在我家玩。

问:在你儿学斌去汕头之后的十天时间里有否什么人住在你家或什么人找过你儿学斌?

答:绝对没有连电话都没人打来,怎么会有人找学斌?

问:你怎么记清?你儿学斌是十八九日去汕头?

答:因为我儿子在三个星期的星期天被你们抓了,差点就三个星期,我儿学斌,从汕头回到家里约八九天才被你们抓了,而他去汕头时间到回家是一个月零一天或是两天,这样推算我儿学斌是在十八九日去汕头?

问:你上述所说是否是事实?

答:是事实。

问:上述事实有否看过有否出入

答:上述记录经本人看过没有出入。

许经春。

96.6.22

 

询问笔录

时间:96.6.13            地点:深圳市南阳酒店

询问人;薛浩 记录人:林安

被询问人:楼建华

问:姓名等项?

答:楼建华女70121日出生。住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城32d一栋302号。440306700121014

问:请问楼小姐,你的302号房,在何时有租给谁住?

答:今年五月初,至今是租给四川籍的姑娘。谢娟,每月一千元。

问:在这之前租给谁?即五月初之前?

答:是福建福清林传棋等人是四月十日至五月三日,当时小年轻人年龄都在二十岁左右。

问:当时你套房里住了对少人?

答:约在后三五天,又住了五个年轻人,即三男二女。

问:这些人是否有中途离开?

答:不清楚

问:这些人你是否认得名字?

答:我只认得林传棋。

问:你家的电话号码。

答:是7806611号(么有开通长途)

问:你怎么记得他们是五月三日离开宝安的?

答:因为我退房租给他,此房租是从银行找回退给他们,当时是讲租三个月,总房租各是三千元,后来退了一千六百元,因为只住将近一个月。

问:以上所讲是否属实?

答:是属实

楼建华

96.6.13

 

询问笔录

时间:96.6.25  地点:公安局收审站

询问人:   记录人:林安

被询问人:何希雄

问:你姓名等项?

答:何希雄, 男现年25岁,文化程度小学,家住年市龙田镇三村后斗巷22

问:你因何事被收审在押?

答:涉嫌抢劫案,于9664日被收审,关押在公安局收审站18号房。

问:你同号房的有谁?

答:共十五人,其中有何敦泉,前楷泉,陈伏明,张敦团,林立峰等

问:请问林立峰是因何罪被收审?

答:据他自己讲立峰是犯绑架杀人而收审的,他比我晚收审2-3天。

问:立峰是否有介绍被绑架的对象,以及作案的手段。

答:据他讲被绑架的对象是自己玩的朋友堂姐的小男孩,年龄12-13岁(来讲死者姓名)被绑架后是放在八一厂套间里,后人被人后有人报案,小孩捏脖子至死亡,并将小孩尸体用自己的摩托车运往融侨大酒店后面扔丢。

问:林立峰是否有介绍同伙几个人?

答:是三个人,其中一个名叫黄兴,另外一个名叫什么不知道。

问:林立峰刚收审时思想状态如何?

答:刚进号房前两天,经常哭,怕被判死刑,并经常问我们是否会被判死刑,我们说不会,但要检举立功其他人犯罪事实。这段时间立峰思想状态比较稳定,并经常举报其他案犯。

问:立峰是否有介绍他们绑架的目的?

答目的时敲诈对方的钱,并讲要七万元。

问:以上所讲是否属实?

答:都是事实。

问:上述笔录请看是否有出入。

答:以上笔录我看过没有错。

何希雄

96.6.25

 

询问笔录

时间:1996610日下午600

地点:平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部

询问人:薛浩  笔录人:林震

被询问人:郑文生

问:你的姓名等项?

答:我名郑文生,外号;阿弟猴;今年30岁,高中文化程度,妻王玉兰,家住平潭城关镇营中73号,电话4312272(家)

问:我们是福清公安局的,今天找你了解一些事你要如实回答。

答:号,我实话实说

问:前一个月左右有没福清的朋友来你家找你

答:有,今年5月份上中旬左右我有几个福清的朋友来找我,我记得我们平潭城关平顺卡拉ok厅开业的那天下午,是福清人外号“汉奸”即陈夏影和黄兴两人带两个女孩一个叫洪珠另外一个女孩姓名我不知道,来平坦城关找我,我当时问他们:来平潭干什么?他们说是来平潭

231)玩几天,他们来的当天晚上,汉奸提出能不能搞点白粉来抽,当时就开我的那部吉普车带他们四人到平顺卡拉OK厅,到后我跟汉奸齐到卡拉OK厅问在厅里玩的平潭人外号(阿娣要),阿弟说没有,我们5人去还回。回到我家时,洪珠讲你先帮我们搞点,我们明天就能取到白粉,我当时回答,平潭不能搞到。要不我吉普车借给你用,你们自己去搞。第二天早上我起床再去找他们时,(他们四人都住在我家)他们已经有白粉抽了。我怀疑他们是回福清去取白粉。过了一两天具体时间我记不清。福清人外号,大目(吴章文)和峰即林立峰还有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和另外一个人(我不认识)总共是四个人来找到大目。这四人来平潭没住,当天晚上他就开我的吉普车去福清,第二天下午有人call我他当时说阿娣,大目讲,你的那部吉普车因没有手续,现在被扣在福清小山东,他当时还说大目也被扣留。当时汉奸和黄兴及另外两女孩还在我家。过了一个天,他们也回福清去了。我记得是在515日前,他们就已回福清了。

问‘:汉奸黄兴跟你是什么关系?

答:是朋友关系。

他们带了两女孩洪珠和另外一个女孩(我都不认识)他们两都能讲福清话,他们也吸毒。

问:大目和峰跟你是什么关系?

答:也是朋友关系。

问:大目和峰是什么关系?

答:他们也是朋友关系。他们这几个人以前就很熟,平时都玩在一起。

问:汉奸黄兴大目峰以前有否来平潭找你?

答:他们四人去年(95年)夏季有来平潭找我玩过,之后就是这次。

问:那天是谁call你你的吉普车被扣的消息?

答:可能是大目的朋友。他当天是在福清那边call我的。他就告诉我那个消息。

问:汉奸大目他们有没有告诉你他们来平潭干什么?

答:他们两批来人都说是来疯玩的

问:大目和峰是什么时间回福清的?

答:是在514日之前回福清的,具体时间记不清了

问:汉奸和黄兴什么时间回福清的?

答:他们是514日下午回福清的。

问:你仔细想清楚汉奸和黄兴是什么时间来平潭的额?

答:我可以肯定是510

问:你以上说的是否属实?

答:是事实

问:以上笔录你看后与你所说是否一致?

答:以上笔录看过没错。

问:你有何补充

答:那天大目和峰来平潭那天晚我接待时,黄兴和汉奸再场但没见洪珠和那个女孩。到十四日汉奸和黄兴回福清那两女孩也跟他们回福清。

郑文生

96.6.10

询问笔录

时间:9665     地点:融侨法治学习班

询问人:杨剑平        记录人:林安

被询问人:王莺

问:你的姓名等项?

答:王莺,又名莺莺现年19岁,文化程度初中,待业,家有父,王德贵,高山镇干部,母叶珠英。家务。兄王叶明在家经商,家住融城镇环城路明航家具店楼上801室。

问:你为什么被送往法治班学习?

答:因为与我未婚夫林立峰在融城学斌家玩被公安局同时抓住,而被送往融侨法治班至今。

问:你是何时认识林立峰的?

答:林立峰又名峰峰,其父林信荣在环球开服装店。我是9511月份认识至今。

问:你与林立峰何时订婚?

答:我与林立峰今年51日订的婚,当时还在百吉莱酒家摆了4桌酒席

问:你与林立峰有否同居?

答:我与林立峰在96年春节期间同居至今。

问:51日订婚期间你们俩是否有同居?

答:有同居。

问:在订婚前半个月即在415日之后林立峰有否去过外地,即离开福清?

:没有离开福清,因为晚上我们俩都在一起睡觉,这个我记得清楚。

问:你是否认识平常与林立峰经常在一起玩的朋友?

答:我就认识大目(吴章文)汉奸(陈夏影),黄兴(渔溪人)吓肥。其他不认识。

问:你订婚之日有否请上述四人参加宴席?

答:吴章文有参加宴席,其他人没有参加宴席。我不知道他们是林立峰的朋友。

问:在你与立峰订婚前半个月左右,林立峰回家有否与你讲过去过谁家玩?

答:经常去大目家玩。也与我说过去过汉奸家玩。

问:立峰出去玩都用两轮摩托车?

答:他有出去玩都骑自家的cdb摩托车

问:以上笔录是否属实?

答:是属实。

问:以上笔录看是否有出入

答:以上笔录没有错

王莺

96.6.5

讯问笔录

时间:1996625日上午

地点:公安局收审室

询问人:林安      记录人:

被询问人:薛楷全

问:你的姓名,年龄职业等情况?

答:我名叫薛楷全,男现年35岁,文化程度小学,家住 龙四镇上薛楼门牌87

问:你因何事被收审现关押几号房?

答:因经济案件被收审,现关押在收审站18号房。

问:你的同号房都有谁?

答:我的同号房共关有审查人员十五个人何飞雄,何敦泉,陈和明,林泉,林立峰等,有的名字我记不清楚。

问:你是否知道林立峰室何时同你关在一起?

答:是66日晚上被关在我的号房

问:你可否知道林立峰因何被收押审查?

答:根据林立峰本人进入十八号房审查问他,何事被收审,他答是绑架一个孩子。向对方要七万元钱,对方没给。这个小孩关了几天,被他们三个人打死了。所以被收监审查

问:林立峰是否有与你讲其具体怎么绑架的有关问题?

答:事情经过是这样的,那天进号后我们出于关心或是好奇,就去问他什么事情被收容审查,起先只说是绑架开食杂店的孩子,向对方要七万元钱,对方没给。把这个孩子打死被公安局抓了,过约一两天,他对我们说一个名叫汉奸欠他一千元钱,我向他讨钱,他没钱还,另外当时也在场。渔溪人就说齐去做一趟欠这一千元也还给我。就商量怎么做,就说到我的一个开食杂店亲戚的男孩子给他绑来,叫对方拿钱来赎。张店平时也小气,去欠点烟抽都不肯,三个人一人一句都对张店不满。因此我们就计划去绑这个孩子。后来我们三个人把这个小孩绑走,关在八一厂,汉奸住的套件几天,对方都没拿钱。大家怕小孩认得我们放回去就不得了。就计划杀人灭口,我起先不同意,另外两个人坚持要杀掉,我就同一。一个就去提小孩的脖子,一个去按小孩头部,小孩脚会踢我就去按小孩脚结果这小孩捏死,我这个孩子的死尸装在编织口袋,装在自己一家摩托车运走抛掉,当时有说抛在园里,还说是连夜运走的,你一个人胆那么大敢运死尸去,他说两个人一起去,我当时还问被绑这个孩子有多少岁。立峰说有十二三岁男孩子。我们还问他说,在什么地方打死?他说在汉奸套间里把小孩捏死了。我们就问他说这个孩子与你还有亲戚关系你心下的了?立峰说他两个唤我,我一时糊涂。

问:立峰收审后,是否在号里有什么异常情况?

答:在刚关进来两三天常见他哭怕被判死刑,还时常写纸条向所里举报,他人违法事情。想争取立功,保自己一条命,政府会给予机会

问:你上述所说是否是事实?

答:是

问:上述记录有否出入

答上述记录你读我听过没有出入

                                 薛楷全

                                 96.6.25

 

询问笔录

时间:96624       地点:公安局收审站

询问人薛浩,记录人林安

被询问人:何敦泉

问:你姓名等项?

答:何敦泉,男,现年33岁,文化程度中专,原在海口镇政府站干部。年市上逢镇泽中村下店自然村。

问:你因何事被收审审查。关押几号房?

答:我因贿赂案被收审,现关押收审站18号房。

问:你同号房的都有谁?

答:有何飞雄,陈和明,林立峰等15人。

问:林立峰是何时被收审的?

答:立峰进来后,跟他本人讲是因绑票案被收审的。

问:林立峰是否有与你讲具体绑票内容?

答:根据立峰讲,因为找钱一千元(债务)引起绑票,是三个人作案,策划是在八一厂(钢铁厂)绑的对象是一个十三岁的男孩,与立峰还有一些亲戚关系(姓名没有介绍)

问:与立峰同案的三个人是谁?

答:据立峰介绍,另外两个一个是黄兴,一个是汉奸,(真名不知)还知道一个是渔溪人,一个家还在八一厂。

问:立峰是否还介绍了如何作案手段与过程?

答:立峰只介绍了十三岁男孩是由立峰,黄兴汉奸,三人捏死的,当时由立峰按脚(男孩的脚)黄兴,罕见捏死者的脖子而死,小男孩死后,死尸放在鱼鳞甲袋内,用立峰自己的摩托车运往后墓溪弃尸。

问:是否有介绍绑架后,想敲诈多少金额?

答:据他讲是想敲诈7万元。

问:立峰是否还介绍,十三岁男孩被绑票后,是在何处?

答:我好像听他介绍,他们三人将小孩绑架后,是芷敦在八一厂宿舍内。因为三个案犯,其中由一个驾驶住在八一厂里。

问:林立峰收审后是否有什么想法?

答:刚进号房两天,经常哭,怕会判死刑,这一段时间,精神状态还比较正常都在想争取立功,举报其他犯罪情况,争取免判死罪。

问:其他人是否也知道上述情况?

答:上述情况号里也有人知道,这些都是我同立峰攀讲时,由立峰自己介绍的。

问:以上所讲是否属实?

答:都是事实。

问:上述记录请看是否有出入。

答:以上笔录我看过,没有出入。

何敦泉

96.6.24

 

询问笔录

时间199665日下午430分至5

地点:融城派出所

询问人:

记录人:杨剑平

被询问人:郑钦辉,男,24岁,汉,文化初中,职业,做针织商品买卖,主旨或户口所在地:户口在福清市上逢镇前村西张自然村

问:我们时福清市公安局办案人员,今找你来主要是了解有关情况,请你如实回答问题,不许隐瞒事实真相或作伪证。否则要负法律责任,你听明白了吗?

答:我听明白了,我会如实回答问题。

问:你在福清是否开什么店?

答:我在福清有开一家针织品零售商店。地点在融城后山顶5号。也就是东门百货商店往后山顶隔壁一座楼房一层店面(右边第一个店面)这个店是去年10月份开始开,工商执照登记的点名是融城小娟针织品商店。

问:你商店卖哪些针织品?

答:我商店有卖被套,毛毯,床罩,丝绵被,线毯儿童被等等

问:你店里有出售几种线毯,其花色,价格,及出售时间?

答:我店里只出售一种线毯,这一种线毯去年就开始出售,现在还有出售,积压的货还很多,这种线毯现在还摆在店里,颜色主要是红底,黄黑花缀,价格零售价16-18元,有时还会卖20多元。

问:你在今年4月份是否有出售过这种线毯?

答:我有出售过这种线毯。

问:你是否记得当时有年轻人,头发染有点红的,个子在1.7左右的来到你店里卖东西。

答:我想一想看,一般顾客到我店里来都有点印象,我记得当时有一年轻人,头发染有点红,头发不是染很红的,岛国我店里买线毯,我认为年轻人来买这种线毯有外地做工人用,也有本地人来买左做工地使用,价格比较便宜。

问:刚才带到你店里的那个年轻人(带照片指林立峰)你是否有印象?

答:我不敢肯定是他。好像有来过店里买东西。

问:你以上所说的是否属实?

答:我以上所说的是属实

以上笔录本人看过,没有错。

                                     郑钦辉

96.6.5

 

询问证人笔录

时间:199674日下午

地点:融城派出所办公室

询问人:林安

记录人:郭成长

被访问人:戴燕金,女,汉族,41岁,文化小学,籍贯,莆田市人。职业:个体自己乐器店,住在本事融城镇深港40号,家电话:5225399,家有:夫戴孝发;

问:你现在哪里开店,店经营哪些东西?

答:我于前几年就开始,在科园小桥街居委会对面北头第一间开竹器店店里有卖竹器,尼龙绳,铁镖等物品。品种有20-30种。

问:我是公安人员办案人员,现在向你调查了解一件事情,你要如实向我们说真实情况。不得隐瞒事实和扩大事实。请你好好回忆于四月下旬有一个年龄22-23岁男青年头发是五五开,头发有染一酌红色,到你店里买过什么东西?

答:具体谁来我记不清楚,因为我天天开店经营卖东西,

问:你店在近两个月时间是否有出售过尼龙绳

答:有我店在近两个月时间都在陆陆续续出售过尼龙绳。一般我店仅有两种尼龙绳品种,一种是黑灰色尼龙绳,一种是红色尼龙绳。

问:这两种尼龙绳价格怎么卖

答;红色那种又称一旦,卖英¥1.5元,黑灰色尼龙绳是称斤卖,每斤45元。

问;请你再细致回忆你店在四月下旬有否在我的办案人员跟你说的年轻人买过红色尼龙绳?

答:因为平时,我店出售红色尼龙绳数量较多,比较多的对象是卖给农民,做工人你们公安人员刚才带到我店的那个年龄在20多岁,头发前有染有一嘬毛的年轻人,手电手铐,这个人黄兴)我好像记得有一天(在前两个月左右)下午到我店来买一条(即一旦)红色尼龙绳,价钱1.5元,

问:你以上所说是否是事实

答:是事实

问;以上记录谈话给你听,听后是否有出入?

答:以上我本人听后没有出入。

被询问人:戴燕金

 

询问笔录

时间1996.7.4下午

地点:融城派出所

询问人:林安,郭成长

笔录人:吴金

被询问人:叶龙平

问:你的姓名灯项

答:我姓名叫叶龙平,男今年29岁汉族,文化程度高中毕业,职业个体经营。系本市旧下镇奎领村人,家住奎领村旧下,上岭屋150

问:今天我们向你了解一些事情,希望你能如实反映。

答:可以。

问:你个体经营什么?

答:我在福清融城城黄巷个体经营一家书店。剪营文具类商品。

问;经营一家书店,店名叫什么?

答:我店名叫福清市育人书店。

问:你开的店左右侧都是什么店。

答:左侧是一家明云金银首饰加工店,右侧是一家饮食店。

问:你的书店开至今已有多长时间?

答:我书店开到现在已有7年时间,原来开在后铺街路,搬迁到城皇巷开约有2年左右时间。

问:你左右侧商店:明云金银首饰加工店以及饮食约开了多长时间?

答:首饰加工店约开了两年左右时间,饮食店越开了半年时间。

问:你书店里兼营的文具类商品都有哪些?

答:我书店里兼营文具类有钢笔,笔记本,透明胶带,乒乓球等物品。

问:你经营的透明胶布有几种?

答:我店里买的透明胶布有二种规格,一种规格约壹厘米宽,另一种规格约肆厘米宽。

问:你店里卖出的透明胶量大不大?

答:我只是兼营,很少人买。

问:你于今年四月份店里卖出透明胶量有多少?

答:我是自己开的店,一般很少盘点,四月份共卖出多少卷透明胶我不知道。

问:今年四月份在你的手里有卖出多少卷透明胶布?

答:我平时很少在店里,一般白天都不在店里,都是托福雇用女工经营,到了傍晚他们下班,我就到店里继续营业,每天晚上我点都要经营到九点左右关门,根据我自己回忆,在今年四月份有一天傍晚有一个年轻人到我店里买了一卷约肆厘米宽的透明胶布,这个年轻天我有店印象,因为他不像个学生,头发对半开,头发还染了一嘬棕色头发,身高约1.7左右中等身材,年龄20多岁/

问:你在认真回忆一下,你四月份卖出的一卷透明胶具体时间?

答:具体日期我实在不记得,好像是今年四月下旬,有一天傍晚8时许,就一个年轻到我店里向我买了一卷透明胶布,价格两块钱。

问:你以上所讲是否事实?

答:我是根据自己的回忆说的,都是事实。

问:以上笔录你有否出入的地方?

以上笔录本人看过没有出入。

                                     叶龙平

                                         96.7.4

 

讯问笔录

地点:叶琳住宅(市电力总站宿舍五层504

询问人:陈翌忠记录人:陈建辉

被询问人:林叶

问:姓名等项?

答:林叶,男,22岁文化程度初中,职业市电力总站工作。家有父林东辉(已故)叶毕荣,弟叶琳,住市里总站宿舍504

问:我局工作人员到你弟叶琳住宅搜查,你有何看法?

答:我积极配合该局工作人员,在叶琳住宅进行搜查。

问:我局工作人员在搜查过程中,没有扣押有关东西,你是否清楚?

答:该局工作人员在搜查叶琳住宅时,没有扣押任何东西

问:你与叶琳是什么关系?

答:我与叶琳是亲兄弟。

问:你姓林,为什么他姓叶?

答:具体什么原因不清楚。我是跟我父亲姓林的,我弟弟叶琳跟我母亲姓叶的。

问:叶林原来在哪里读书?读了几年书?

答:叶琳是在城关小学读书,只读小学六年级,毕业后就没有读书。毕业时间大约为1989

问:叶琳什么时候离开家里?

答:叶琳离家大约有三年多的时间里,没有回家过一次。

问:叶琳在外面干什么?

答:叶琳经常在外面打架,干坏事,不敢回家过夜。

问:叶琳以前读小学时的书本及作业,现在何处?

答:叶琳的书本及平时的作业都作为废纸卖掉了

问:叶琳不敢回家,平时是否给家里来信?

答:叶琳离家后,都没有给家里写过一封信。

问:叶琳平时跟哪些人来往?

答:叶琳平时来往人很复杂,我还不知道他平时跟哪些人来往?

问:叶琳离家时跟谁一起住,

答:叶琳以前都是跟我在一起睡。

问:以上所述是否是事实?

答:以上笔录看过事实

林叶

96.7.3

 

谈话笔录

时间:1995.9.10     地点:刑警队

谈话人:郑高雄 郑国财 

问:你的姓名年龄职业等?

答:王丽亭女32岁,汉族,福州市人家住 汉街新村,7102房。

新加坡大巴窑,第七巷八座6302房初中文化。

问:去年林非被人绑架你是否知道?

答:知道。

问:详细情况怎样?

答:大约是11月份的一天晚上,时间大约是晚11点多,我接到林非女朋友金鸣的电话,金鸣告诉我林非被人绑架了,要我打个电话到绑架人那里。并给了我一个手提电话号码。电话号码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就按那个电话号码打电话给绑架人。我就问绑架人。林非是不是在你那里?绑架人问我是谁?我说是依丽,是林非的妻子,林非是不是在你那里?绑架人说林非是在我这里。并告诉我他是后街辉。我就问他为什么要绑架林非?他说我也是迫不得已,因为林非欠人家的钱,别人雇我要回这个钱?我问他是什么钱》他说是别人帮他办事,拿了人家的钱,结果没有把事办好,别人要要回这笔钱,并叫我从福州筹10万人民币他才放人。我说这么晚了,到哪里去筹这么多钱?他说没有钱是不可能放的。后来我就说我也知道你跟林捷很要好,我也跟林捷很熟。大家都是熟熟的为什么要这样,我知道大家都是很熟。所以对林非也不怎么样,但熟归熟,但钱还是要还的。我就说我担保行不行?后街就说你担保可以,我也不怕没地方拿,你终究是要回来的。但我听后街辉的口气也是要我担保,并对我说先担保下来,让林非先回去。我担保下来后,后街辉也答应我把林非放回去,我也就将电话挂了。

问:以后的情况呢?

答:我跟后街辉挂完电话后大约半把小时,我就挂电话给林捷,问林捷林飞被人绑架了,你知不知道?林捷说不知道,那我就说你帮我查一查,林飞为什么被绑架了?并告诉他是被后街辉绑架的,你跟后街辉也很好。能不能帮我查一查。是什么原因,他开始说好好。而后又说林飞以前也搞过我,我怎么去查,这不是很没有面子,别人会怎么想我?后来我就求他说,林非毕竟是我女儿的父亲,我也不想他出事。我说你就帮我把,他才答应帮我查,

问:林捷为什么说磷肥以前也搞过他?

答:我们是9192年林非曾经告林捷行为不轨,经常在外面搞男女关系,而且也告我和林捷有不正当关系,市公安局监察室也曾找我调查过此事。

问:你往下讲

答:可能是林飞被放回来以后打电话到新加坡给我,告诉我他已被放回来了,并告诉我这件事情是别人叫特警杨晓东干的。杨晓东再叫后街辉干的。所以后街辉才绑架林非。我知道这件事后,当晚又打电话给林捷,并告诉他这件事是杨晓东叫后街辉干的,林捷说是么?不可能把。我就说你跟杨晓东很好,能不能把他约到你这边来,他就说这么晚了,怎么约,我说他不是有使呼机么?

我说你打他传唤把,他说我试试,大约又过了半个小时,我又打电话给林捷,问他是否与杨晓东联系上了,林捷说晓东电话回过来了,说一会就到了。我跟林捷还在通电话,林捷说楼下有摩托车声音可能是杨晓东,我说你等一等。果真此时是杨晓东来了,

问:你是如何问杨晓东的?

答:杨晓东一接过电话,我就问晓东:叫后街辉绑架林飞的那个人跟,杨晓东说,那个人是我兄弟,我说我听林飞讲是那个人欠林飞钱,怎么会是林飞欠他的钱呢,如果是林飞欠他的钱,那个人怎么不大大方方的林辉拿呢!晓东讲那个人去找林飞拿,林飞会给他吗?好像还说,林飞讲林飞的道理,那个人讲那个人的道理,既然那个人是我的好朋友,这件事我是管定了。我就说,林飞以前对我也很好,也没有得罪你。如果是林捷的事情,你对林飞不满,你也要看在我的份上,我以前待你也不错,我说话不能这样讲,那个人是我的兄弟,这件事我也不能不管。我说我只是担保回来会给你钱,我并没有担保林飞其他的。我也很生气,就说那你们要怎样做。你们做不要牵涉到我就行。我很生气就将电话挂了。

问:杨晓东讲那个人是谁?

答:他讲的那个人,林飞当时有告诉我那个人的名字,但现在我忘了。以前我从没听过那个人的名字,林飞还给我讲,那个人40多岁,好像不是

问:林飞是何时出国的?

答:可能是92年,具体时间我记不清了。他是一出国我不清楚。

问:你是何时出国的?

答:933月出的。

问:你还有何补充?

答:没有

问:以上所说是否属实?

答:是事实。

问:以上记录是否出入?

答:以上看过没错。

王丽亭

 

谈话笔录

时间:1995910

地点:刑警队

谈话人:郑国财

问:你的姓名,年龄,职业等?

答:王丽婷,女,32岁,汉族,福州市人,住福州市苍山三叉街新村7102房,现住新加坡大巴窑第七巷八座6302房,初中文化,

问:你与林飞你是什么关系?

答:林飞是我的前夫,我们92年离婚,女孩林雯是归我抚养,

问 :你是何时知道林飞被人伤害?

答:93日晚,我在新加坡,林飞的女朋友就打电话告诉我了。

问:你说你知道林飞是被谁伤害的?

答:我是95日晚从新加坡感到福州,7日晚上9点左右有一个人打电话给我,她打的电话是林飞的手提电话,号码是9013827,对方问我,你是不是林飞的爱人,我说是,他又问你是不是从新加坡回来的,我说是。对方说,你帮我找林飞接电话,我说他不在。对方问他去哪里,我说他已经过世了,对方说,你知道吗?林飞是被人害死了,我说知道,对方又说,我知道林飞是被谁害死的,我说你知道是谁害死林飞的,她说害死林飞的人跟台江美旦卡里OK的老板或者员工很熟,我忙了,我就说林飞到底是被谁害死的,对方讲害死林飞的人家住台江,具体谁我不能告诉你,你要自己去查,我又问,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你是谁,对方说你不要管我是谁,因为林飞生前对我有恩,所以我要告诉你这些,尔后她就将电话挂断了,今天早晨约8时左右我还在睡觉,又有一个人打电话,9013827号给我,问我,你是不是林飞的爱人,我说是,对方说你想知道林飞是被谁害死的,我说当然想知道,我即可坐起来,对方就告诉我,打死林飞的人家住台江公安分局附近,外号叫大学生,姓杨,我就问叫什么名字,对方讲我也不知道,我又问,你是谁,为什么要告诉我,对方讲,你不要问我是谁,因为林飞生前对我有恩,我还欠他一个人情,所以我要告诉你,讲完就把电话挂了。

问:第一次和第二次打电话给你的是否同一个人?

答:我听不出是否同一个人。但我分析过肯定是同一个人打电话给我吗,对方第一次打电话给我时,还告诉我打死林飞的那个人打完后还告诉别人说他今天打了飞仔,

问:你与林飞离婚后,是否双方还有来往,

答:有来往,因为我们还有一个女儿

问:林飞在国外是干什么的?

答:我不知道。我有问过他是干什么?他讲有搞旅游团也有和别人投资做生意,但没有具体告诉我他是具体做什么的,

问:林飞为何经常回国

答:我不知道,可能是回国看小孩吧

问:林飞是否与人有仇?

答:据我了解他没有与人有仇,但他自己是否与人有仇我就不知道了。

问:你还有何补充,

答:没有

问:以上记录是否出入?

答:以上看过没错。

王丽婷

此系复印,我是原件

96627

笔录

时间:1995924

地点:港务局宿舍701

问:姓名,年龄等

答:王丽婷,女,32岁,汉,籍贯福州,初中文化,家住三叉街新村7——102,在新加坡工作,

问:今天我们来主要是像你了解您女儿被人绑架一事。

答:好的,事情是这样的,922日下午1时左右,我的手提响了,(该手提是我丈夫的,我丈夫已经亡故,在手提里一陌生男青年告诉我,我的女儿林雯在他们手上,要我拿157百美元给他们,才能放我女儿。并说这157百美元是我丈夫生前欠他们的,我知道我丈夫生前是有欠一个陈娟的女人8600美金,所以我就在手提电话中答复他们说我丈夫已经死了,况且三年前我就和我丈夫离婚了,对方说不管,就像我要,并威胁我不要报案,否则我女儿以及我的生命要全将受到威胁,后来手提电话里又换成女的声音,对方说他是陈娟,她人也被对方带到福清,她也没办法,后来对方就将电话挂了,23日早上89点,我又受到对方电话,对方问我钱准备好了没有,我说只准备了14000千美元,对方说不够,我说只有这么多了,后来对方同意了,就让我带14000千美金去福清城关车站的。所以我就和我姐姐于23日中午12点左右到达福清城关的一个车站等,可是等了很久还不见对方人,后来对方又打电话给我问我在哪里,我说在城关车站,对方说不是那个车站,还要再往前一个车站,所以,我就再到前面一个车站,在那个车站大约等到23日下午2点多,2个男青年走到我面前,问我,钱带起了没有,我一看我女儿被夹在中间,所以我就将钱交给这俩人,这俩人交给对方,对方看了一个大概,就将我女儿放了,然后拿着我的钱走了、

问:你当时有否报案

答:有

问:为什么交钱时没有公安去

答:因为对方不准带男的去。我担心我女儿的安全,所以我就不通知你们了,就和我姐姐去了。

问:陈娟和你的丈夫具体有什么债务关系,

答:可能陈娟是中间人,介绍生意给我丈夫,我丈夫收了对方的钱,没将事情办成,现在我丈夫死了,对方就找上门要钱。

问:你还有何补充

答:没有了

以上笔录看过没错

王丽婷

1995924

  

时间:95930

地点:台江分局

问:你的姓名年龄等项

答:王丽婷,女,32岁,汉,籍贯福州,初中文化,家住三叉街新村7——102,在新加坡工作, 联系32785519013827

问:今天我们公安机关找你是想将你女儿林雯被绑架的事情进行落实,据我们公安机关调查的情况来看,你以前与我们反映的有所出入,你是如何看法?

答:我认为到现在为止我们当时认为害怕对方的势力很大,怕以后会影响小孩的安全,所以不敢跟你们公安机关真实反映

问:你当时是将钱交给谁?

答:经你们现在公安机关讲后,我认为当时讲的有隐瞒真相,当时我将钱交付给陈娟的母亲,然后再由陈娟的母亲转交给绑架的人。

问:你现在是否认为自己的做法有错,

答:我知错了。

问:那你现在有否准备销案,

答:我们现在就是要销案

问:以上所述是否属实?

答:以上看过是事实

被询问人:王丽婷

笔录

时间:1995924

地点:港务局宿舍701

问:你的姓名等项?

答:林雯,女,11岁,(8484日)汉族,福州人,住三叉街新村7102,现住台江港务局宿舍701.现在台江读小学,4年二班,学生。

问:现在我问你一件事,请你讲一下前天22日(星期五)你被人绑架的事情,你能记得清楚吗?

:可以,22日星期五上午1145分,我放学出来到校门的公路时,有两个男青年过来,其中一个对我讲,你阿姨叫我来接你回家,我不相信,他们就拉住我的手硬把我拉到停在旁边小汽车里,往福清方向开。

:你当时有没有叫嚷,

答:没有,因为我害怕了,不知道叫嚷,

问:你继续讲?

答:到福清后,他们就把我带到一个旅社5层的房间里,这时已经有一个女青年在里面,(后来我问了她,才知道她叫陈娟)他们对我讲,是因为我父亲生前欠他们很多钱,现在不得已才这样做,要我妈妈拿钱来叫我回去。

问:你是否知道你是住在福清什么地方?是什么旅社

答:我不知道。但我从窗户向外看,能看到一个教堂的十字架,但教堂离我们住的地方很远,

问:你继续讲

答:到下午他们用手提电话给我妈妈联系,叫我妈妈拿钱来赎我,我也有跟我妈妈通电话,晚上我就跟陈娟谁在一起,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就不见了陈娟,一直到中午1时许他们两个人租了两辆2轮摩托车把我拉到福清车站,与我妈妈见面,我妈妈给他们钱以后他们就放我回来。

问:那两个青年人有多大年纪,有什么特征,

答:两个人都是20多岁,两个人都不瘦不矮的,头发都不长,穿什么衣服没有在意。

问:他们有没有打你?骂你,讲什么话?

答:没有!他们讲话有点像福清话,但我听不懂,

问:他们有没有带枪或刀什么的,

答:没有看见

问:你还有见到过其他什么人吗?

答:没有,就他们两个人和陈娟。

问:陈娟有没有跟你讲什么话?

答:有,他将他也是被他们带来的,

问:你从福州坐车到福清时,知不知道是什么车,

答:跟的士一样的车,蓝色的,就是跟10元起价的出租车一样,他们下车有给钱给司机。

问:你刚才所讲的是不是都是事实

答:是事实。

问:请你们看一下,以上笔录有没有出入?

;没有

被询问人 林雯

在场人  姨王竹亭

 

证明

      1995931930分,古楼区湖东东路省外贸中心食堂边汽车道上发生一起伤害致死案,两名案犯持一把双管猎枪(枪管锯断)朝被害人腿上开了两枪,被害经省立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者林飞,男,33岁,住福州市古楼区东水路84号,92年前往汤加共和国持该国护照,特此证明

鼓楼公安分局刑警大队

1996627

 

福州市苍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原告:王丽婷,女,29岁,汉族,福州市人,住仓山区三叉街新村7102

被告:林飞,男,29岁,汉族,福州市人,原住古楼区琼河村18号,现下落不明。

原告:王丽婷诉被告林飞离婚一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公开审理,现已审理完结。

原告诉称,被告秉性粗暴,经常虐待自己,1984年至今三次犯罪,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双方已分居三年,感情完全破裂,现要求离婚。

经查:原,被告于1983年同居,19848月生女儿林雯,1985年补办结婚登记手续,19849月林飞因容留妇女卖淫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释放后并不悔改,89年又因伤害被劳教三年,在劳教期间外逃至今下落不明,本院于1992年元月发出公告,法定期限届满,未见被告到庭应诉。

本院认为,由于被告婚后不顾家庭,在外违法乱纪,190年又在劳教期间外逃至今下落不明,已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现原告提出离婚应予准许,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三十一条以及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予原告王丽婷与被告林飞离婚,

二 婚生女林雯随原告共同生活,抚养费由原告负担至林雯独立生活为止。

诉讼费壹伍拾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徐顺

                            人民陪审员:林宝清

                             人民陪审员:林宗

                           一九九二年六月十九日

                              书记员: 

公安卷(二)7

保证护照有4年起,

到新加坡前一切路费住吃全包

泰国到新加坡机票全包

福州到广州自付

不能用任何理由价钱,如半途退回钱全退。

提前2天通知。

收到现金3000元美金

收据林飞

1995715

收条

收到陈娟1100元美金,代收人王竹亭

1995730

协议书

就林飞(以下简称甲方)替倪陈娟(以下简称乙方)代办三人(以下简称丙方)移民缅甸手续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在收到乙方预付的每人1000美金后在10天内用旅游手续将丙方送到泰国,出境之日乙方必须再交给甲方每人1500元美金,到达泰国后,甲方必须在10之内为丙方办妥移民手续,包括4年期缅甸籍护照每人一本,甲方还必须负责将丙方带至新加坡。

2、出境后的旅费(包括机票及食宿)由甲方承担,护照到手后再交给甲方每人3000元美金,甲方不得已任何理由加收费用。

3、甲方如不能如期办妥有关手续,将无条件退还乙方所交的预付款,甲方还必须保证该护照在4年之内进入新加坡均为免签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林飞

乙方签字 :倪陈娟

1995718

 

笔录

问:你的姓名住址等项?

答:念宝荣,男,24岁,72429日,家住福清市海口镇桥头村193号,文化程度初中,待业。

问:你以前有否被政府处理过

答:没有

问:你的家庭成员?

答:父,念    家务

母陈美玉,家务

弟念宝杰  海口小学读书。

;你的个人简历

答:813岁 在海口小学读书

13-16岁 在海口第六中学读书;

16-至今 在家

问:你为何被带到台江公安分局

答:昨天晚上我和潘志健,陈娟,林辉等4个人在福清宾馆一起打扑克,而被你们公安局带过来审查。

问:你有否参加绑架一小女孩,

答:没有

问:潘志健和陈娟参与绑架之事你是否知道?

答:我不知道。

问:你们四个人打扑克输赢多少?

答:每盘输赢2-4

问:以上所讲是否属实

答:是事实

念宝荣

1995930

 

笔录

时间:95930

地点:台江公安分局

问:你的姓名住址等项

答:林辉,男,24岁,72320日生,家住福清市桥头新村105

502,文化程度初中,工作单位,福清华福公司司机。

问:你以前有否被政府处理过,

答:没有。

问:你的家庭成员?

答:父林乌金,家务

母陈月英家务

弟林光个体司机

妹陈晓英家务

问:你的个人简历?

答:9-14 岁在城关小学读书

14-16岁在福清侨中读书

16-至今在家

问:你昨天晚上为何被带到台江公安分局?

答:昨天晚上我和潘志健,陈娟,念宝荣等4个人在福清宾馆一起打扑克,而被你们公安局带过来审查。

问:你有否参加绑架一小女孩,

答:没有

问:潘志健和陈娟参与绑架之事你是否知道?

答:我不知道。

问:你们四个人打扑克输赢多少?

答:每盘输赢2-4

问:以上所讲是否属实

答:是事实

林辉

询问笔录

时间:96.6.5   地点:阳下派出所

询问人:林安记录人:林安

被询问人:吴章文

问:你姓名等项?

答:吴章文,外号大目,男,现年29岁,待业,小学文化,父:已故,母:吴章二兄吴章灿三兄吴章参家住卓市融城镇东巷37

问:你何时被监视居住?

答:是本月三日被监居的。

问:你是否认识林立峰?

:我认识他,他住融城后埔街套间里,其父林诚方,现在环球开服装店。

问:林立峰结婚否?

答:立峰尚未结婚,但已订婚。

问:何时订婚,与何人订婚,你知否?

答:他是今年五月一日订婚的,是与环城路的王莺订婚的,住址不详。

问:你是否参加立峰的订婚仪式?

答:我有参加立峰的订婚仪式,他还在融城百吉来办了酒宴。

问:参加宴席的都有谁?

答:有外号“司令”等人,其他不认识。

问:汉奸(陈夏影),黄兴是否有在?

答:他俩个没有参加立峰的订婚仪式,听说是出门了,具体去哪里不清楚。

问:汉奸,黄兴你是否都认识。

答:都认识,汉奸是下梧人,黄兴是渔溪人。

问:林立峰,五月一日订婚后,你是否同他一起去外县?

答:有,我同立峰同往平潭县城,事情是这样的,五月一日后具体的时间忘记了,我与立峰,还有诚仔(高山镇后按村人,真名不知,是立峰同学)等人同往平潭城关文化馆附近郑文生家(郑外号叫弟猴)当天就返回福清。

问:你在平潭的猴弟家还有谁?

答:还有黄兴和汉奸(陈夏影)俩人,他比我晚回两三天。

:黄兴,汉奸怎么认识平潭吓弟猴的?

答:吓猴弟是我的朋友,是由我在去年七月间带黄兴、汉奸等人去平潭认识的。

问:你与立峰等人回福建,黄兴、汉奸何时回来?

答:我与立峰先回福清,黄兴、汉奸没有与我们同回福清,他俩何时回来我不清楚。

问:以上所讲是否属实。

答:是属实

问:以上笔录是否有出入?

答:以上笔录我看过无出入。

吴章文

199665

 

询问笔录

时间:1996614日上午1100

地点:福清市公安局阳下派出所

询问人:陈建辉笔录人:林震

被询问人:吴章文(外号“大目”)

问:你的姓名等项?

答:我名吴章文,外号“大目”男,汉族,今年29岁,初中文化程度,父:吴绍录,家住福清城关东巷37

问:今天提审你,希望你认清形势,坦白交代你干的违法乱纪之事,争取政府宽大处理。

答:好,我交代“汉奸”(陈夏影)黄兴、林立峰等人伙同潘志建(住东臯山)陈娟(住官塘乾市场边)绑架了一个福州女孩(年龄12-13岁)索要对方12000美金之事。

问:你有否参与?

答:我没有参与绑架勒索,但整个过程我都了解很清楚。

:你将你知道的情况如实交待清楚?

答:去年(95年)9月份一天中午(具体日期我记不清)潘志建哥跟陈娟来找我,他当时讲:“我妻子陈娟因办出国事务被福州的一个蛇头骗去人民币十几万元,现该蛇头已死,蛇头的妻子不认账,而且听说该女要走新加坡,你帮我叫几个人一起去追回这笔款,我当时就答应了他的要求,我当时就答应了他们要求,我当时就对志建讲,正好我有几个朋友也在我家,我叫他们同去,但是我就将志建讨钱跟”汉奸“黄兴及林立峰讲了,他们三人都答应了,后来要出发时黄兴讲,你就不要去了,车也座不下人,我就没去,他们伍人(志建,陈娟、汉奸、黄兴、立峰)就去了福州,当天晚上志建在福清宾馆打传呼叫我过去,我就到宾馆七层找到志建,当时黄兴、汉奸陈娟都在场,志建对我讲,那个女的没找到,可能是避起来了,家里只有一个小女孩在念书,不如将小女孩绑架来,让那女人用钱换回,我就反问志建,他们欠你钱,有否欠条,志建答:“有”。我又说这样你们可以干,我们有欠条怕什么。志建讲:既然这样,我们一、二天内就去抓那个小女孩。当天我就回家,第23天(具体我记不清),志建又打传呼给我,我当时在福州,志建告诉我,我今天就去绑架她女儿,我告诉他(志建):“你要带欠条去,又过了一天,下午我打电话给志建(他有手提9022777),问这事如何?志建讲:“那个福州婆已带12000元美金将她女儿赎回,你们这三个朋友要给多少钱?我当时讲,给他们三人每人买一部传呼,再给他们几百元就够了。当天晚6-7点志建又call我对我讲:“因为分钱问题,我跟黄兴翻脸,你明天早上早点回福清。第二天中午约1点我到福清宾馆5房找到志建。”陈娟和黄兴也在场,我就问志建:“为何翻脸?黄兴当时答:“他奶的志建,他在福州讲拿到钱后平分,而现在他只黄兴、我、“汉奸”立峰三人每人一台传呼,给我们,我又问志建,志建讲这事已摆平了,没事了。”第二天,志建,黄兴陈娟叫我到福清宾馆5层,志建拿出1500元人民币给我,志建当时讲:“这1500元人民币给你,已算是我报答你,是你叫了几个朋友帮了我的忙,我收钱后,我就问志建是如何了结此事,志建说:“那天跟黄兴、“汉奸”立峰,陈娟4人到福州后叫立峰。“汉奸”跟那个小女孩到学校后,我们4人在校门口看到小女孩从学校出来,由黄兴将女孩拖进小车,带回福清宾馆后打电话给小孩母亲叫她带14000元美金到陈娟姨家,后来我们又将那小女孩带到海口镇,侨联边一家旅馆,第二天小孩母亲只带了12000元美金,交给陈娟之母,后陈娟之母收到钱后打电话给我,我就将小女孩从海口待会福清放掉,他只给我讲了这些,我就回去。

问:你是否知道事后志建给黄兴“汉奸”林立峰三人多少钱?

答:我听志建讲是给他们2000元美金拆分成人民币钱及一台传呼机(663033

问:黄兴,“汉奸”立峰如何分掉这些钱?

答:事后我立峰讲他们每人分这笔钱装了一台传呼。林立峰(5217100-3285)汉奸(663033)黄兴那部不清楚号码。另外立峰还打了五枚金戒指,黄兴和汉奸多打了一条金手链。

问:你还有何补充?

答:事后,黄兴,“汉奸”他们还认为不够,又找志建要志建在给他们几千人民币,志建当时对我讲:“黄兴他们又向我要钱,以绑架小孩之事要挟,要我再给他们几千元钱,我又给了他们3500元钱,我现在已没钱了,你帮我向黄兴恩解释,我答应了,我找到汉奸跟他说:“志建最近没钱,以后有钱再给你们,他们没听,听说第二天,黄兴,“汉奸”他们又到陈娟娘家找他们要钱去,以后他们有否要到钱我就不清楚了。

问:“你以上所说是否事实!

答:是事实。

以上笔录我看过没有出入。

吴章文

1996614

 

笔 录

95929

台江分局

问:“你的姓名年龄等项?

答:“潘志建,男,汉族,1971217日,籍贯福清市,高中文化,家住福清市海口镇桥头57号,暂无职业。

问:“你的家庭情况?

答:父,潘天栋,现在家

母陈碧玉家务

问:你的个人简历

答:7-12岁在福清实验小学

12岁到18岁在福清华侨中学

18-21

21岁至今在家

问:你以前有否被政府处理过?

答:没有

问:你今天因何被传唤到公安局?

答:因为我女朋友陈娟帮别人介绍劳务出口到新加坡,后没有办成,我就替陈娟到找做劳务出口的人要钱之事,故被传唤审查。

问:你将事情详细的陈述一遍?

答:事情的经过是这样,我女朋友做中间介绍人帮助三个人(均是福清人,具体名字不详)做劳务出口到新加坡去,后来这三个人交了钱给我女朋友陈娟再转交给做劳务出口(具体名字我不知)这三个人总共壹万伍仟柒佰元美金,后这三个人均到了泰国,后因护照问题被泰国警察查扣,其中一个人回到福清,就去找我女朋友陈娟,意思要我女朋友退钱,后来,我女朋友陈娟无力偿还,就一直追我女朋友要钱,后来,这个人听说帮助做劳务输出的人死了,就追的更紧,然后那个人提出讲要陈娟带他们到福州找做劳务的人。

   3月前几天左右,那个想出国的带了三个人,其中一个叫林忠,另一个叫阿峰,剩下我不认识,(但林思和阿峰的住址不知道)。问了陈娟,当时我怕陈娟到福清来不方便,就跟他们一起到福清,由陈娟带路到那个做劳务人的家,在唐城大厦对面。当时那个人做劳务的全家都不在,就同意第二天早上由我带他们再到福清找做劳务的人,到了第二天,由我带给路从泰国回来的人,林思和阿峰,另外一个我不认识的共肆个人,坐的士到那个做劳务人的家,刚好碰到做劳务那个人姐姐以及做劳务那人的女儿(即被绑架者)后由我跟做劳务人的姐姐讲明情况,意思劳务不成要还钱,她当时答应等第二天再将钱还给我们,我们听后,我就对他三个人讲现在大家都听到了,钱要等第二天才能还,要不然我先回去,他们听后就对我讲,你先回到福清,我们还有事要办,后他们三个人就留下,我先回到福清,回到福清我没有找到陈娟,碰到陈娟的母亲,陈娟的母亲讲:“今天早上陈娟被那个人扣人的家属叫走了,后来到了那天下午二点左右,跟我一起到福州讨债的人打传呼给我讲,做劳务人的女儿在福州被他们弄到福清,陈娟也在他们那里,然后他们就叫我跟福清做劳务人的家属联系,叫他们把钱准备好到福清来赎人,后我就打手提机给做劳务的喜子,号码为9013827,联系好之后,到了??我又打手提给做劳务人的妻子,她讲钱已经准备好了,数目为壹万伍仟柒佰元美金,后来她提出钱准备好了,要我放小孩子回家,后我就打传呼给他们,但没联系上,后来到了第二天上午九点多钟,他们就打呼机问怎么样?我就告诉他们讲,钱已经准备好了,具体在什么地方交钱?他们就讲:“要小孩的母亲将钱带到来交给陈娟的母亲,叫陈娟的母亲将钱点收一下,然后再等他们的电话联系,是否放小孩,后来,到了中午十一点左右,小孩的母亲将钱送到了陈娟的母亲处,我那时不在场,陈娟的母亲点收钱之后,这几个人又打传呼给我,我就告诉他们已经都办妥了,我就对他们讲把小孩带过来,他们就对我讲,要我和陈娟的母亲在福清的十五落地方等,过了一个小时左右,他们才带着陈娟和小孩过来,后来陈娟的母亲就将钱交给了他们,数目为壹万柒仟元美金,小孩的母亲给陈娟的母亲也在这,然后他们就放了那小孩,由陈娟的母亲在转交给小孩的母亲,整个事情就是这样。

问:你和去泰国的人阿峰等?等人到福清有否带凶器等?

答:都没有

问:你当时在福清碰到做劳务人的姐姐,讲完事情先回去,他们三人留下来,有否具体跟你讲留下来做什么?

答:没有讲。

问:小孩被绑架到福清,具体关在福清什么地方?

答:不知道。

问:陈娟等三个人做劳务出口,有否赚钱?

答:当时福州做劳务的人有答应陈娟没人介绍费为伍佰元美金,后来陈娟拿到了壹仟伍佰元美金,后来陈娟也把壹仟伍佰元美金给了他们。

问:以上陈述是否事实?

答:以上所讲是事实。

被询问人:潘志建 

 

讯问笔录

问:你的姓名 年龄 职业等项?

答:倪陈娟,女,现年24岁(7252日生),汉族 ,高中文化程度。 福清市融城镇西塘12号 ,现无业 身份证:350127720502006

问:我台江区公安局刑警大队为何传唤?

答:有关95922日 福州市台江港务局宿舍201室,台江中学小学 四年二班学生林昊(女 11岁)被人绑架索款一事。

问:你将有关过程如实道来!

打:这件事要从今年7月份说起,今年7月份,我曾介绍周美瑶,林学忠,林阿恩去新加坡,每人收费标准是每个人陆仟元美金,当时我是通过林反(男,30多岁,新加坡籍人),我一共交给林氏及其妻子  丽婷,大姨计美金15900美金(有的是通过赵新加坡的三个人直接交给对方的,我这边有字据是95.7.30王丽婷收的美金1100元;95.7.15 林反收的叁仟元美金) 结果,他们三人还没有到新加坡,在泰国逗留就被警方抓住。所有护照手续都是假的,幸好有一个林阿恩被买的是从泰国溜回中国。我这才知道林反都是搞假的出国定居。为此,我这介绍的三个人要我讨回这笔款项,因此就发生了 前面提到的绑架小女孩的事情。

问:周美琼、林学忠、 林阿恩的基本情况?

答:周美琼 女 22岁 福清人 她当时租在我邻居家,因此认识。

她的具体住址 在我家中有她的身份证复印件

林学忠 男 24岁 福清人 会开车 他是通过林阿恩与我认识的

林阿恩,男 31岁 福清市城关人 家在我邻居 我就认识

问:你替这三人介绍到新加坡,有否约定赚取辛苦费?

答:这次没有 我想这次若能成功,下次再搞的时候,争取每人赚几百元美金

问:绑架索款的事继续说!

答: 鉴于周美琼 林学忠亲戚 林阿恩本人一起向我退回美金,我也一直打电话 手提机(90138277 找林飞,结果,都没有联系上。之后我才知道林飞在福州某游泳池被人打死了,前不久 我得知林飞老婆王丽亭(新加坡籍)返回中国,就与我男友潘去建,带了这三个人的亲戚 一个叫“阿锋”(男 20岁左右 福清人   ) 一个叫“兴”(男,20岁左右,福清人 具体名字住址不详)再一个叫“汉奸”(男,20岁左右,福清人,具体名字住址不详)从福清坐出租车到福州王竹亭( 林飞大姨)家找亭亭(王丽亭)到701室后,我们仅找到竹亭与丽亭的女儿,我查问她俩后,她们都说丽亭没有回来,不久我们便下楼了,在楼下,我打了一个电话给林飞的父亲,我骗说是南平的要找丽亭,如何找她。后来对方告诉我要找亭亭,就挂林飞的手提机9013827.就可以找到,我马上便挂,均接不通,我们五个人就从上午一直等到下午6时左右。

不见丽婷回家,就一起坐车回福清了,第二天(922日)我男朋友潘志建有带这三个人去福州找丽亭要美金了,这是我事后知道的

问:继续说下去

答:922日上午,我和另一个男的(具体名字住址不详,福清人,25岁左右)在福清宾馆6层开了一个房间,这个男的告诉我:你要开一个房间等人家男朋友他的这个男的是我们从                福州回福清,在福清宾馆碰到认识的,中午1时左右,我男友潘志建以及这三个人就带了丽亭(林昊)来到了宾馆,“兴”就叫我打电话给丽亭,我对丽婷说:亭亭,他给你的女孩带下来了,我也是刚知道的,对不起。亭亭说:不是说好明天还钱吗?(注:因我在上午有与亭亭,联系约定还款事实)我回答,我也是没有办法 我一定会保护你的孩子。说不一会便被“兴”抢过话筒与亭亭对话了,对话大意是“亭亭只要还钱,她的女儿是绝对没事的。”后来我男朋友潘去建,再加上“兴”“阿锋”“汉奸”、亭亭的女儿(林昊)六人坐车向龙田方向开,约壹小时左右,到达一幢有五层的楼房(私人出租房),我们租住四楼两个房间,我和我男朋友与“亭亭”女儿住在一个房间,他们三个人住一个房间一起过夜,次日(23日)上午我男友,“阿锋”就外出了,我和“亭亭”女儿 “兴”“汉奸”在房子里呆着,我那天因为身体不适,一直躺在床上,亭亭女儿与他们两个人在房间外面画画,中午1时左右“汉奸”进房间叫我起来,回老家福清,说阿锋已经打电话进来了,快收拾东西,我与亭亭的女儿、兴与汉奸各坐一辆二轮摩托车到龙山车场,在那里我见到了男友及阿锋,然后我男友与阿锋又租了一辆二轮摩托车,六个人一起向福清一中开,在一中附近停下了,我男友就与“兴”一起坐二轮出租摩托车到我妈(陈莲玉)家,我们四个人在就地等。十分钟左右,“兴”与我男友就回来了。我妈说:对方要见到女孩,还有对方欠条才肯交钱,所以他们(兴与我男友)我带了亭亭的女儿到我家去了,不久“兴”与我男友就回来,他们一共拿回了壹万肆仟元每斤。“兴”就提出:先开了房间,钱清点一下。我们五个人就一起到福清宾馆6漏开了一个房间。清点无误后,“兴”说我替周美琼,林学忠,林阿恩讨款,要有回报的。“兴”“汉奸”阿锋就把美金2800拿走了,剩下11200元美金他们交给我,要我马上换给周美琼等人,现在11200元美金在我妈陈莲玉手里,我本来决定29日、30日将钱分别还给周美琼等三人,凌晨就被你们抓了。  

问: 你们将小女孩(林昊)从福州挟持到福清有否对她进行污辱,虐待?

答:没有

问:你以前有否受过各种处罚?

答:没有

问:本笔录经你 口述如实证明,有否看过 ,有否差错

答:没错,笔录看过 以上属实。

                                          被询问人:   陈娟

                                            95929

 

 

询问笔录

 

时间:1996627日上午10

地点:福清融城镇西塘12

询问人:郭成长                         记录人:薛浩

被询问人:陈莲玉

 

问:你的姓名、地址等项?

答:我叫陈莲玉,女,汉族,42510日出生,籍贯:福清,文化初中,职业:福清二轻局门市部退休职工,家电话:5214131,家住:福清融城镇西塘12号。

问:你的家庭主要成员?

答:丈夫:仉朝阳,55岁,福清市物质局开发部。

女儿:仉陈娟,25岁(72年出生),于今年512日去新加坡自费留学。

问:你女儿仉陈娟办理去新加坡共办理几次才成功?

答:共做了两次。第一次是95年正月由薛丽群(万林弟弟的未婚妻)介绍认识福州林飞(已死亡)和王婷婷,我去年7月份已知道林飞与王婷婷离婚已三年多了。然后由林飞和王婷婷给我妹仉陈娟办理去新加坡,具体怎样办理手续,我不清楚,要去问我女儿。第二次是由新加坡直接做手续,现已去新加坡了。

问:婷婷真名是什么?这个人你认识吗?

答:具体名什么不知道,可能叫王什么婷,只和她见过一面。去年王婷婷来过我家一次,具体时间我记不清楚,是桂圆成熟的那个季节,因为我当时还拿桂圆招待婷婷。

问:婷婷因何事到你家中,她同行的还有何人?

答:因为我女儿仉陈娟办理去新加坡手续与王婷婷发生纠纷,所以有一日王婷婷与她姐姐到我家中。

问:具体是因何事发生纠纷?

答:具体的事情我不清楚了,这要去问我女儿。

问:去年王婷婷(指王丽婷)和她姐姐到你家中,到底什么事情?

答:那一天(具体时间记不清楚),中午11点多时,我快吃午饭时,王婷婷打电话到我家叫我去南门车站去接她俩到我家,我第一次去接她没接到,我就回家,等一会儿,她又挂电话来告诉我她在南门兜1号楼(湖滨霞1号楼)等我,因此我再次去接她俩,把她俩带到我家。王婷婷俩到我家时,用手提电话与潘志建,我女儿怎么联系具体我不清楚,一会儿后,潘志建打电话到我家叫我将王婷婷的钱手下,然后把钱拿到道人巷,他们在巷口等我把钱送去。我就拿了一包用报纸包好的钱(多少钱不知道,只知道是美金),王婷婷把这包钱交给我时,还叫我要把那张纸条拿回来,我拿了这包钱在道人巷口等了好久没等到,然后我就往道人巷北十五落方向走,然后再拐弯至厝巷至一中围墙边,看见潘志坚和两个男青年和王婷婷的女儿(十二、三岁),我就将这包用报纸包好钱交给潘志建,志建将这包钱打开看后,就将三张收条交给我,同时叫这王婷婷的女儿跟我走,我就把这女孩带回我家里,然后王婷婷即其姐将她女儿带回去,那张纸条我转交给王婷婷。当时她们还在我家左半个钟头左右,然后我送她们到官塘乾市场口上车。当时的过程就是这样。

问:王婷婷在你家与你谈些什么?

答:王婷婷说林飞原来是她丈夫,已经离婚三年多了,在福州一个游泳池干,825日被人打死。

问:王婷婷女儿名叫什么?她的长相特征?

答:王婷婷女儿名叫什么我不知道,他女儿剪了个男孩头发,长得很像男孩子,大概有1.3米高,较胖。当时,这女孩子身穿一件有格子的衬衣,下身穿一条短裤,头发是卷卷的、弯曲的。

问:王婷婷女儿为何会在福清?

答:起先我不懂什么事,就是那天王婷婷从福州打电话到我家才知道她女儿被潘志建和我女儿一伙人抓了放在福清,然后叫王婷婷把欠我女儿的钱送下来,那天到了中午,王婷婷就把钱定下来,然后就把钱送给她。

问:你还知道什么别的情况吗?

答:我所知道的就这些了。

问:在一中围墙边时,你把钱交给潘志建时,和潘志建一起的两个男青年你认识吗?

答:不认识,这两个人的摸样我记得不太清楚。

问:你以上所说是否属实?

答:属实。

             以上陈述已看过,和我说的一样。

                                           陈莲玉

                                          96.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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